隋在长期分立局面之后完成统一大业,在用人行政方面,自然不能不改弦更张,自行设计适应新局势的办法。然因当时世族大姓势力还过于强盛,而隋之创业,又是成于北方族姓关系最根深蒂固的关中、关东一带,所以文帝开皇间“虽有秀才之科,而上本无求才之意,下亦无能应诏之人,间有一二,则反讶之,且嫉之矣。”(《文献通考》选举考一)炀帝大业中乃大改选举制,创进士科,以考试为选举标准。更大开庠、序、国子、郡县之学,征辟远近儒生。但为时不久,社稷沦亡,一切举士新规,只有期之于继起的王朝。
“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明经,有进士,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记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文献通考》选举考二)。
开科取士体制,至唐始大臻完备;而我们在此所当注意的,倒不是它分科规定的如何详密,而是它对于官僚政治有如何的补强作用。
考试大别为学馆生徒试,乡员试和诏试,除后者为间一举行者外,其余两者为取士重要途径,而整个科举制对于官僚政治所曲尽的功能,亦存于此两者之相互补充与相互制约。
唐代开设了许多种类和性质不同的学校。除各州县分别设有学校外,在中央者有六学二馆:二馆为弘文馆、祟文馆,所收生徒为皇族及最大显贵子弟,等第最高;六学为国子、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前三者分别为二、三品以上,
五品以上,七品以上子弟入学之所,而后三者则分别为八品以下,低级官僚子弟及庶人入学之所。学校的等级分得如此严格,而所学科别,又分别按照“身分”需要,互为区别:七品以上,经典为重,八品以下,技术为重。学校教育及所习性质不同,显然会先天限制入学者的出路或前途,但对于这种实质上的不平等,曾由几种形式上的平等规制将它冲淡了,模糊了。
庶人和皇亲国戚子弟同样有入学机会,那不是非常平等么?此其一;凡属学馆的生徒,要入仕途,都得经过考试,此其二;
就是不入学馆,亦得“怀牒自列于州县”,就乡员试,此其三。最后一点,非常重要,如其没有这种规定,前面两项形式平等,都没有什么意义,而用科举制打破门阀垄断仕达的目的,亦将无法实现。所以,到了天宝十二年,虽一度“敕天下罢乡贡举人,不由国子及郡县学者勿举送”,但至十四年,又“复乡员”。我们由此知道,唐代的科举学校并行制度,从表面上看来,任何人得“怀牒自列于州县”就乡员试,入学校就似乎成为不必要了,但除乡贡试毕竟多一些转折,没有生徒试那样直接外,就应试者讲,虽然不入学校也行,学校将因此减低其重要性,但就官僚封建社会讲,却又不同了。突然一下把士族大姓贵胄们把持仕途的局面改过来,叫他们的公子王孙和卑贱的庶人一同考试,那显然是不容易办到的。学校在这种场合就无疑起着“蒸溜”或“滤清”的作用;而且,学校所设科目,因受教者社会地位而有深有浅,有通有专,那不仅可借以昌明经学,训练专门人材;而对来入学校人士,亦将因此发生学习上的示范影响和思想统制的功能。所以,把仕途向庶人开放,决不是基于什么平等或民主的观念,到了唐代那个历史阶段,要完成集权的专制官僚统治,是不能不采行一种比较稍有融通性的官人方法的。
事实上,唐代亦系起自巨姓大族的环境中,太宗践祚之初,虽颇思在各方面不过于重视关东旧族传统,然沿至文宗之世,欲以真源、临源二公主降士族,婚于当时大姓崔、卢,犹以为难,慨然叹曰:“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尚阀阅,我家二百年天子,反不若崔、卢耶?”(《唐书》杜羔传——引自前揭方壮猷《中国中古时期之门阀》)门阀相互结托,形成莫大社会势力,要在取士官人方面完全不受他们牵制,殊不可能。自太宗命高士廉等撰氏族志一百卷,甄别士庶以后,接着中宗、玄宗、代宗、宪宗、文宗等朝,皆有类似性质的选述。谱学与依品官人有关,至唐代反而特别兴盛,无怪唐代四百余宰辅中大姓崔氏占三十二,杨氏杜氏各占十一,卢氏十,郑氏八,其他属薛、柳、武、苏等氏者,复共达数十人。它们把持朝政,自难免不垄断仕途。所以为庶人下品“网开一面”的科举,名额极受限制;而考试及第的人,又不一定可以直接入仕。于是,奔竞请托,百弊丛生。“开元以后,四海晏清,士耻不以文章达。其应诏而举者,多至二千人,少不减千人,所收百才有一。”(《文献通考》选举考二)当时“王公大人巍然于上,以先达自居,不复求士。天下之士,什什伍伍,戴破帽,骑蹇驴,未到门百步辄下马,奉币刺再拜以谒于典客者,投其所为之文,名之曰‘求知己’;如是而不问,则再如前之所为者,名之曰‘温卷’,如是而又不问,则有执贽于马前自赞曰:某人上谒者。嗟呼,风俗之弊,至此极矣!此不独为士者可鄙,其时之治乱盖可知矣。”(同上)
科举限制愈严,竞争愈烈,而其对思想统制,亦愈易就范;对上级官僚,亦愈易卑躬屈节表示忠诚。士之“可鄙”与否,满可不问,官僚的统治,却显然由此注入了“新血液”。可是,在那些考试不第,而又请托不遂的人士,尽管脑子里充满了“纲常名教”,不得“犯上作乱”,但一有发泄不平的机会,他们是不会轻易放过的。唐末王仙芝黄巢即因屡试进士被摈,愤极而起义;此外,如李山甫,李振等皆因屡举进士不第,图谋报复。故由黄巢暴动至朱温柄政,所有旧时世家大始,非遭杀害,即被贬黜。千年来门胄高第,几一扫而空。彼等个人仇怨之伸雪,实体现着“寒人”、“下品”长期横受门阀压迫侮辱之社会的历史的反抗。
然而,这不是科举制引起了唐祚的覆亡,而是唐代顽强的门阀势力,妨碍了科举制缓和作用的发挥,或者说,唐代施行的不彻底的狭隘的科举规制,仍不够适应当时已经活跃而发达起来了的政治和文化的场面。
如其说,科举制是中国后期官僚政治的必要配合物,它自然不会随着唐祚的覆亡而衰落下去,反之,妨碍科举的门阀势力在唐末所蒙受的致命打击,却无异为此后科举制的发展除去了一大障碍。
在宋元明清诸代,我们已讲到那是中国大土地所有制或中国型庄园制经济特别发达的阶段。那些大地主或庄园主,虽然有不少是由豪族、大姓转化而来,与所谓中世门阀还保持一些历史的联系,但他们的社会性格,却显然变得更为流动,就政治上说,就更接近官僚的场面,而那些以商业、高利贷业起家,在当时流通经济上日益增加其社会重要性的地主们,当然也更希望仕途能为他们的子弟敞开。所以,唐代创建的科举制,以及伴随着科举制而产生的其他官人举士方式,就为这些朝代所继承并从多方面予以充实扩大而变得更系统化了。
比如,就科举与学校的关系方面讲,我们已明了唐代使学校与科举相辅而行,其目的首在保持贵胄对庶人的某种区别,次在为思想训练和学科重点提供一般示范的途径。宋代科举大体虽沿唐旧,但曾一度在王安石秉政时代把学校看为养士之所、于是整顿太学,立三舍之法,以次递升。升至上舍生,可免发解及礼部试,特赐之第。可是,安石去职,“寓试于学”办法即废。直至明代,又使“学校储材以待科举”;非国子监生和府州县学生不能应科举。这样一来,学校就变成了科举的必经阶段,就变成了官僚养成所。但进学校需要相当费用,而在学校所习学科,又同时可以在校外习得,结局,学校自然要失掉存在的价值,而把举士重点移向科举了。
科举在唐代本分有进士、明经等等科别,而对每一科别所要求通解的科目,又依其将来入仕需要分出必修、选修;此外,更设定各种技术性科别,如书算等,以待低级吏员和庶人。这至少在形式上是合理的。但唐以后各王朝,反复变化多次,似乎还退步了。宋代对考试科目,前后多所改变,而对于经义、策论、诗赋的抉择,曾在新旧派间卷起极激烈的论争。最后折衷办理,将进士分为诗赋、经义两科。元代又把诗赋、经义,并作一科,而于通考两者之外,又加入一项策论。乡试、会试同。明、清两代大体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