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现代,到了中国开始走上现代化旅程以后,官僚政治始终不曾离开我们,反之,直到抗战开始了,特别是到抗战结束了,我们才因更沉重地感到官僚统治的压力,而第一次明确地广泛地把它当做一个实在对象来加以攻击,加以考察,加以研究。
是不是中国政治的官僚化愈到现代倒反而愈形变本加厉了呢?对于这个问题,我暂且不忙解答,我必须在此指出的是,中国现代的官僚政治已不完全是传统的那一套,它由本质到表象都有了不少的改变和转化;如其说它在现代,特别在晚近,在许多方面比过去表现得更其残酷有力,更其神通广大,更其无所不在,无微不入。那也不能说是由于传统形态的发展,而宁说是未被根本否定的传统形态,与模仿资本主义各国在转形过程中出现的新官僚政治形态的混合。
在对此作出解说以前,有必要说明两点:
第一,须紧接着前篇提出的论点,看中国现代化怎样才能开始,怎样才能突破前述的“治乱相循”的延滞局面。
第二,须说明我们在现代化过程中为什么不能把传统的官僚政治克服或否定,而只是改变或转化它的存在形态。
这两点,我将在下面分别交代清楚。
中国社会在集权封建阶段的发展迟滞原因,我们不但已从中国特定封建生产方法的强固性去说明它,且还从官僚政治不绝给予那种生产方法以固定的或阻滞其发展的影响去说明它。根据那种说明,我们虽坚决反对日本秋泽修二之流的看法,而认定即使无外力,中国迟早亦将走上现代化的道路;但外国资本如其不东来,鸦片战争如其不发生,中国是否还会在原来社会阶段留滞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恐怕谁也不敢断定。
我们这样推论,显然是承认鸦片战争对于中国现代化的推动作用,可是,在另一方面,我们又得明了,鸦片战争可能发生的推动作用,归根结底,毕竟在受着中国已有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
“现代化”是一个非常笼统的术语。它在本质上可以转译为“资本主义化”,或者更具体地解释为由封建制生产方式到资本制生产方式的推移。这种推移,可以由政治上的革命行动促其实现,也可以由对内对外的战争方式促其实现,但不论是革命也好,战争也好,其结果都必须是把旧社会或封建社会母胎内已经孕育好的新生产力帮同解脱出来。假使那种新生产力,或者采行新生产方式的贮备条件,根本不曾在旧社会中育成,或所育成的随即被破坏摧毁了,则政治上的变乱或战争,都将从开始就改变其性质。这是中国过去二千年只有王朝更迭的政变,而迄未出现社会革命的基本原因。
到清代中叶前后,以往历史的规律虽仍发生着支配作用,但由唐宋以来的缓慢而确实的社会经济进步,毕竟使它在横遭传统剥削与周期丧乱之余,犹能在某种限度积累、保留或孕育出一些新生产力的生机,或新生产方式的可能条件。关于这点,我将由农、工、商业及金融业诸方面简括指出一个轮廓:
(一)农业。这是任何一个封建王朝所最关心的产业。由历代分别劝助农田水利所给予农业上的鼓励,虽然始终不曾打破土地所有形态所加于它的限制,但自唐代中期以后,土地转换所有者的频繁,逐渐把附着在一般土地上的“特权性”减少了,而相应使其“商品性”增加了。至于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良,也有以次几项值得提起。首先,关系农业生产动力的耕犁,友人郭大力先生曾考证有三个进化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金属代替木材,第二个阶段是以作用相同的诸耜的复合代替独耜,第三个阶段是以作用不同的二耜结成一个统一体(见所着《生产建设论》第二三七页以下论犁的进化)。他认为前两个阶段在汉代已经完成,后一阶段,在北魏贾思勰所着《齐民要术》中还不曾提到,而在唐陆龟蒙着的《耒耜经》中则有较详细的说明,可见那种最后阶段的犁,即我们今日普通常用的犁,最可能是在唐代才被发明的。其次,次于犁的重要农具就是水车,水车及由水车运转的机具,亦是到唐代才为人讲到的。到了元代,由足踏运转的龙骨水车被发明了,以后由足踏改为手控,再进而用牛转,它一直成为我们今日普遍通行于大江南北的各式水车。最后,我得指明,中国在这个长期间的农业技术的改进(即使把耕犁及水车也包括在里面)与其说是直线的,毋宁说是平面的,即把原来应用在已有基础上的新发明范围逐渐予以推广。因为原有水准以上的改良或进步,会本质地遭到社会的限制,而同一水准的技术的推广应用范围,却不但与这一历史时期的版图扩大有关,同时也与这一历史时期的封建官僚统治发展有关。农业上的这种形态的改进,显然会直接间接影响到农业对外的经济交往关系,而由此反过来刺激农业本身。这是可由下面工商业、金融业上的变化得到说明的。
(二)工业。中国的工业,由唐以至于清之中叶,不但在种类上、数量上,皆大有增进,即其性质,亦有非常不可忽视的改变。现在且就有关导向新生产方式可能的诸变动迹象,略予分述:第一,无论是官工业或是官僚占有工业,已经不只限于盐业、铁业,酒业几项了,碾米业、制纸业、印刷业、缫丝业、纺织业、制瓷业、采矿业、铸币业……都愈来意变得重要,特别是其中的五金产量,以及由冶铁炼钢需要而引起的煤产量的大量增加,尤饶有意义。其次,各种工业产品,愈来愈带有商品性质,甚至有许多产品,愈来愈带有输出商品的性质。元朝最初输往国外市场的是大宗的中国磁器、绸缎、棉布等,整个东南亚各民族,差不多都需要中国的金银、绸缎、丝、青白各色磁器和铜、铁、麝香、朱砂、水汞、草蓆等等。又其次,在这个时期,夹在官业与当做农村副业的家内工业中的一般手工业,亦因国内外市场关系的扩大而发展起来。马可波罗在他旅华游记中所描述杭州等地的手工业组织情形,并不是自古有之的,特所有这类手工业有一共同特点,就是对于商业的隶属,各种手工业的老板,也可能雇用几个工人,但他自己却是在为给他以贷款或原料的商人劳动。马克思曾说,在十九世纪中叶,法国的丝工业,英国的织机工业和花边工业,就是采取这种形态(见郭大力王亚南译《资本论》一九六三年版第三卷第三七五页)。这种在旧生产方式上榨取更多剩余劳动的形态,虽然会成为现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障碍,但其中有若干部门手工业,按照分类性质,由一个商人结成统一起来,便可成为转向制造业的起点。
(三)商业。农业工业上的缓慢改进,一方面为商业发展的结果,同时又为促使商业发展的原因。从上述中国工农业产品向东南亚各地市场的输出,以及在这一时期,广州、厦门、泉州、杭州、扬州等对外港埠的开辟,我们就明了所谓中国地理条件不适于对外贸易的理论,该是多么皮相和没有根据。但我们在这里不想重复马可波罗的叙述,说中国“商人的数量,商人的财富和经过商人手里的商品,多得怎样惊人”,而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个期间的国内外商业的繁盛,使商业旧来对地权、对官僚的依附倾向,难免显出若干分离或对立的征候。特别是在元代统治下的南方,因为商人在各种新兴都市中,支配着大批的手工业工人;又因为他们依基尔特或行会的组织,逐渐取得了控制都市方面的力量,他们对异族的、封建的、军事的压力,第一次表现出了带有相当浓厚的市民性质的反抗。虽然在同世纪末,元代结束其对中国的统治以后,中国商人的现代市民性格,又有些模糊了,又与封建官僚恢复了旧来的不解之缘,但我们绝不能忽视这一阶段对于以往商业的进步性。
(四)金融业。当做商人事业的一个分支的金融业,已早因唐代以后纸币或信用券逐渐增大其重要性和明末清初银本位的大体确定而有较活跃的开展。商业借助各式高利贷业或通过高利贷业而活动的现实趋势,已使商业变为高利贷业的隶属,这时与政治上保有密切联系的或更具有政治权势的,已不是经营商品的商人,而是经营货币的商人了。闻名中外的山西票号,其所以在当时,特别在清代,对整个华北乃至华中发生极大的经济政治支配力量,其关键就在于此。如其说,高利贷业对于封建生产方式具有特大的分解作用,那么,这个时期的高利贷业的突出的发展,即使我们随时应记着中国官商地主高利贷者“四位一体”的内在关系,而不应过分强调其进步性,但旧有封建生产方式将因此加深其分解过程,却是非常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