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做《朱舜水年谱》,把和朱舜水交往的人都记得很详细。那些人名,日本人听得烂熟,中国却很面生。因为朱舜水是开创日本近二百年文化的人,当时就已造就人才不少。我们要了解他的影响的大,须看他的朋友、弟子跟着他活动的情形。虽然那些人的史料很缺乏,但我仍很想努力搜求,预备替他们做些小传。像朱舜水一类的人,专以造就人才为目的,虽然所造就的是外国人,但和我们仍有密切的关系,在他年谱记当时人,当然愈详愈好。
(三)关于纪载文章纪载谱主文章的标准,要看年谱体裁是独立的还是附见的。附见文集的年谱,不应载文章。独立成书的年谱,非载重要的文章不可。重要不重要之间,又很成问题。
《王阳明年谱》关于这点,比较的令人满意。因为他虽在文集中而已预备独立。有关功业的奏疏,发挥学术的信札,很扼要的采入各年。独立的年谱很可拿此谱做记载文章的标准。
王懋竑的《朱子年谱》不录正式的着作,而录了许多奏疏、序跋、书札。政治非朱子所长,政治的文章却太多;学术是朱子所重,学术的文章却太少。在王懋竑的意思,以为把学术的文章放在年谱后的《论学切要语》中便已够了,不必多录。《论学切要语》的编法,固然不错,但没有注清楚做文的年分,使得读者不知孰先孰后,看不出思想迁流的状态,不如把论学的文章放入年谱还更好。《性理大全》、《朱子全集》都依文章的性质分类,没有先后的次序。王阳明编《朱子晚年定论》,说朱子晚年的见解和陆子一致,已开出以年分的先后看思想的迁流一条大路来。虽然王阳明所认为朱子晚年的作品,也有些不是晚年的,但大致尚不差。王懋竑攻击王阳明的不是,却不曾拿出健全的反证来。《朱子年谱》载的文章虽不少,但还不能详尽,总算一件缺憾。
记载文章的体例,《顾亭林年谱》最好。整篇的文章并没有采录多少,却在每年叙事既完之后,附载那年所做诗文的篇目。文集没有,别处已见的遗篇逸文,知道是那一年的,也记录出来。文体既很简洁,又使读者得依目录而知文章的先后,看文集时,有莫大的方便。这种方法,很可仿用。篇目太多,不能分列,各年之下,可另作一表,附在年谱后。
文学家的方面不止一种,作品也不一律,替文学家做年谱的人不应偏取一方面的作品。像《苏东坡年谱》只载诗文的篇目,没有一语提到词,便是不对。作者以为词是小道,不应入年谱。其实苏东坡的作品,词占第一位,诗文还比不上。即使说词不如诗文,也应该平等的纪载篇目,或摘录佳篇。现行的《苏东坡年谱》不纪及词,实在是一大缺点。
曾国藩是事业家,但他的文章也很好。即使他没有事业,单有文章,也可以入《文苑传》。我们很希望他的年谱纪载他的文章诗句或诗文的篇目。现行的《曾文正公年谱》,我嫌他载官样的文章太多,载信札和别的文章太少。好文章尽多着,如《李恕谷墓志铭》、《昭忠词[祠]记》等,应该多录,却未注意。
纯文学家的年谱只能录作品的目录,不能详录作品,最多也只能摘最好的作品记载一二。若录多了,就变成集子,不是年谱的体裁了。《玉谿生年谱笺注》录了许多诗篇,作者以为那些诗都和谱主的生活有关,不能不录全文。结果名为年谱,实际成了编年体的诗注。就算做得很好,也只是年谱的别裁,不是年谱的正格。有志做年谱的人们,还是审慎点好。
(四)关于考证当然有许多年谱不必要考证,或是子孙替父祖做,或是门生替师长做,亲见亲闻的事原无多大的疑误。如王阳明、颜习斋、李恕谷等年谱都属此类。不过常常有作者和谱主相差的时代太久,不能不费考证的工夫的;又有因前人做的年谱错了而改做的,也不能不有考证的明文。
考证的工夫本来是任何年谱所不免的,但有的可以不必写出考证的明文,只写出考证的结果便已足。若为使人明白所以然起见,却很有写出考证的明文的必要。所以明文应该摆在什么地方,很值得我们考虑。
据王懋竑《朱子年谱》的办法,在年谱之外另做一部《考异》,说明白某事为什么摆在某年,两种传说,那种是真。年谱的正文,并不隔杂一句题外的话,看起来倒很方便。还有一种很普通的办法,把考证的话附在正文中,或用夹注,或低二格。另有一种办法,把前人做的年谱原文照抄,遇有错误处则加按语说明,好像箚记体一样。张穆对于《元遗山年谱》便是用的第三种。
前面三种办法,各有好处。第一种,因为考证之文太多,令人看去,觉得厌倦,所以另成一书,既可备参考,又可省读年谱者的精神。第二种,可使读者当时即知某事的异说和去取的由来,免得另看《考异》的麻烦。两种都可用。大概考证多的,可另作《考异》;不十分多的,可用夹注或低格的附文。但其中也有点例外。有些年谱,根本就靠考证才成立,无论是创作或改作,他的考证虽很繁杂,也不能不分列在年谱各年之下。如作《孟子年谱》,年代便很难确定。如果要定某事在某年,便不能离本文而另作考异,必同时写出考证的明文,说明为什么如此叙述,才不惹人疑惑,而后本文才可成立。假如孟子先到齐或先到梁的问题没有解决,许多事情便不能安插,全部组织便无从成立。经过了考证,把问题解决了,若不把考证随写在下,便不能得读者的信仰。又如我做陶渊明的年谱,把他的年纪缩短,生年移后,和历来的说法都不同。假使不是考证清楚了,何必要改作考证清楚了,若不开头说个明白,读者谁不丢开不看像这类自然不能另作考异,亦不能作夹注,只好低二格附在各年本文之后。至于第三种也有他的好处,因为前人做的不十分错,原无改作的必要,为省麻烦起见,随时发现错误,随时考证一番,加上按语,那便够了。
大概考证的工夫,年代愈古愈重要。替近代人如曾国藩之类做年谱,用不着多少考证,乃至替清初人如顾炎武之类做年谱,亦不要多有考证,但随事说明几句便是。或详或略之间,随作者针对事实之大小而决定,本来不拘一格的。
(五)关于批评本来做历史的正则,无论那一门,都应据事直书,不必多下批评;一定要下批评,已是第二流的脚色。譬如做传,但描写这个人的真相,不下一句断语,而能令读者自然了解这个人地位或价值,那才算是史才。
做传如此,做年谱也如此。真是着述名家,都应守此正则。有时为读者的方便起见,或对于谱主有特别的看法,批评几句也不要紧。但一般人每乱用批评,在年谱家比较的还少。现在拿两部有批评的年谱来讲,一是蔡上翔的《王荆公年谱》,一是胡适之的《章实斋年谱》。
与其用自己的批评,不如用前人的批评。年谱家常常如此,但亦不能严守此例。蔡上翔引人的话很多,用自己的话尤其多。胡适之有好几处对旧说下批评。固然各人有各人的见解,但我总觉得不对,而且不是做年谱的正轨。蔡上翔为的是打官司,替王安石辩护,要驳正旧说的诬蔑,也许可邀我们的原谅。但批评的字句应该和本文分开,不该插入纪事的中间。蔡、胡都没有顾及这点,以文章的结构论,很不纯粹。如果他们把自己的见解,做成叙文,或做附录,专门批评谱主的一切,那么,纵使篇幅多到和年谱相等,也不相妨了。
蔡上翔替王安石辩护的意思固然很好,但是他的作品却不大高明。他把别人骂王安石的文章录上了,随即便大发议论,说别人的不对,这实在不是方法。我以为最好是详尽的叙述新法的内容,某年行某法,某年发生什么影响,某年惹起某人的攻击,便够了。自己对于攻击者的反驳,尽可作为附录,不可插入本文。凡是替大学者、大政治家做年谱。认为有做批评的必要时,都应该遵守这个原则。
(六)关于附录上面讲的考证和批评,我都主张放在附录里面。其实附录不止这两种,凡是不能放进年谱正文的资料,都可占附录的一部分。
要知道谱主的全体,单从生年叙到死年还不够。他生前的家况,先世的系统,父母兄弟的行事,……与其旁文斜出,分在各年下,不如在正谱之前,作一个世谱。《王阳明年谱》的《世德纪》便是世谱的一种格式。因为王阳明的父祖都是有名的学者,做官也做到很大,年寿又高,并不是死在王阳明的生前。假使把他们的行事插入年谱,一定觉得累赘。所以作者抄录别人替他们做的传和墓志铭在一处,作为年谱的附录。虽然《世德纪》里面载了不少非世德的文章,有点名不副实;但这种不把附录当正文的方法,总是可取。譬如陆象山几兄弟都是大学者,互相师友。假使我们做陆象山的年谱。其关于他的兄弟行事,与其插入正文,不如另做小传放在前面。这种世谱和小传之类,我们也可叫做“谱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