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林德布洛姆曾说过:“二十世纪最大的困惑之一是,在真正自由的民主社会中,广大的选民却并不利用他们的选票去争取更为有效地平均分配收入、财富以及许多其它人们渴求的宝贵东西……。需要解释的是他们不去争取的原由。”我的看法是,现在人们将要努力争取了。迄今为止,公众家庭还不是有效地进行类似活动的场所。但是今天,公众家庭已不再仅仅是经济活动的第三个领域。在现代政治体系的范围内,它逐渐地同化了另外两个领域。公众家庭的主要特征有:预算居于主导地位;政府的税收和支出保持平衡,作为再分配和补偿的手段。显而易见,政府将花多少钱,花在谁身上,这些问题将成为未来几十年的主要政治问题。
公众家庭变成了“政治市场”。它意味着:在人们强烈地要求增加公共事业时,并不一定就需要去寻找负担公共事业费用的途径——或是提高债务,或是提高税收。因此,人们会发现,社会分析的新的核心问题是“财政社会学”熊彼得语,阶级斗争的新场合是税务冲突马克思的思想。
财政社会学的出现
一九一八年,约瑟夫·熊彼得发表了一篇值得人们注意,但却为人们所忽略的文章《税务国家的危机》。熊彼得认为,社会的财政历史使得人们能够“洞悉社会存在和社会变化的规律,洞悉国家命运的推动力量,同时也能洞悉具体的条件,特别是组织形式发展和消失的方式。”他还进一步指出:
国家财政是进行社会调查的最好的起点之一,尤其是当它并不排斥它所包含的政治生活时。从国家财政入手的这种研究方法,在用于研究社会发展的转折点时,效果最为显著,……在社会的转折时期,现存的形式相继殒灭,转变成为新的形式。社会的转折总是包含着原有的财政策略的危机……。尽管在类似的情况下人们总是要加以种种限制,我们却可以毫无顾忌地谈论一连串特殊的事实,一系列特殊的问题,以及一种特殊的研究方法——总而言之,谈论一种特殊的领域:财政社会学。对于财政社会学,人们可以寄予厚望第7页。
照熊彼得看来,现代的税务国家是“财政社会学”的中心要点。这种国家是在十六世纪及其以后的时间兴起的,其主要原因是欧洲国家的帝王和君主们需要大笔的金钱去支付战争的费用。特别是在封建的诸侯制度崩溃以后,帝王和君主们迫切需要雇佣军队去作战。因此,税收制度开始实行,一整套的官僚行政机构得以形成,以征收并进而使用这笔金钱。随着新生政权地位的稳定,同最初的宗旨相比,征税的目的开始发生了变化。
在这里,我们不可能追溯国家的演变——它在君主社会中的强盛,在资产阶级社会这种社会希望国家“懦弱”中的衰落。但是,作为社会学上的一种过程,即熊彼得描写成为社会制度之源的那种一般过程却显然有可能周期性地发生。熊彼得写到:
共同的需求是税收的来源,它使税收成为一种必需。不言而喻,国家不单单要征税。一旦国家成为一种现实,成为一种社会机构,一旦国家成为那些操纵政府机器的人们的中心,成为那些兴趣集中在国家机器之上的人们的中心,最后,一旦连那些与国家对峙的个人也认为国家适用于许多事情——一旦这一切都发生了,国家就会有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很快就会变成一种其性质无法再纯粹从财政的角度加以理解的东西,而财政将成为它的服务工具。如果财政创造了现代国家,那么现在国家则要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去塑造财政,扩充财政的职能——并深深渗入到私有经济的肌体中去。
国家的力量的确,还有它可能起到的自治作用是现代社会中的一个重要事实。然而,在极大的程度上,国家的这种作用,尤其是在经济事务中的作用,却几乎没有在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探讨中起到作用。正像马克思主义著作家鲁道夫·戈德斯契德在五十年前所说的那样:
除了赤裸裸的奴隶制以外,财政剥削是最古老的剥削形式……几乎所有特权阶级的特权都是税务特权,那些阶级也主要是征税阶级……。在所有这些剥削的原有形式和资本主义的早期形式中,财政和税制起了决定性作用。马克思早在把公债描写成资本原始积累的杠杆时就已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是,十分奇怪,他却没有把这一深邃的见解实际运用到他的整个学说中去。
……确确实实,马克思在他的结论中完全忽略了国家,以致于他未能观察到国家的剥夺行为是怎样地帮助了私人剥夺者。
这种忽略的原因——它们对于了解马克思理论的局限性至关紧要——有两个。第一,马克思认为社会经济基础是研究社会关系的基本出发点,而国家政治的上层建筑则不是。生产中的经济关系决定着人们对权力的看法。国家是潜在的经济力量的反映,是经济上的统治阶级的工具。十七世纪产生的国家,是封建君主制的一个方面,而它将附属于资产阶级社会。
第二,马克思觉得资本主义将解决——已经解决了——生产的问题,它已经创造了达到富足所不可或缺的途径,如果说它所创造的还算不上是经济事实的话。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矛盾是社会劳动与私有财产之间的矛盾,是生产的合作本质与个人所有权之间的矛盾。这就是在资本主义以后,社会主义必定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下一个阶段的原因。依据第一代的马克思主义著作家们的概念,社会主义是一种分配概念,而不是一种如何管理经济的理论。在那些著作家的心目中,行政管理非常简单,简单到了——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就是这样想的——任何鞋匠都可以轮流地在行政管理事务中插上一手。他所设想的模式毕竟只是邮局。
从根本上说,马克思的这两个原理是不相关的。不论是在发达的工业化社会中,还是在落后的经济体系中,资金的问题——筹措和花费的问题——总是同我们大有关系。事实上,从经济的角度看,它将永远同我们有关系。戈德斯契德的说法十分正确:
每个社会问题,实际上还有每个经济问题,说到底都是财政问题。无论讨论什么问题——不管是强化农业,从而充分发挥化学进步所展现的惊人潜力的问题,还是工业生产合理化的问题,抑或是试图避免我们的文化进步造成人的生命和健康大量浪费的问题——我们总是需要资金,用以预付那些只有后来才可能产生利润的设备费用。在这个意义上,资本主义是一种永恒的经济类型;而且,无论它的任务是公有经济式的,还是私有经济式的,它都具有非物质性第212页。
更有甚者,我们已经目睹了国家所带来的“利润”。马克思——和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曾经觉得,国家无法干预资本主义不可避免的危机,无法使经济稳定并为经济提供发展方向。其实,在大萧条期间,当社会主义者包括社会主义经典之作《金融资本》的作者,令人敬畏的奥地利——德国社会主义经济学家鲁道夫·希尔费丁在内在德国和英国执政时,政府没有采取任何步骤去控制危机只是像典型的资本主义者一样作出了紧缩通货的反应,却加剧了危机,理由是“生产过剩”必须依据常规自然地发展。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