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太阴之为病
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太阴为病。阳邪传里也。太阴之脉。布胃中。邪气壅而为腹满。上不得降者。呕吐而食不下。下不得升者。自利益甚。时腹自痛。阴寒在内而为腹痛者。则为常痛。此阳邪干里。虽痛而亦不常痛。但时时腹自痛也。若下之。则阴邪留于胸下。为结硬。经曰。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
王三阳云。此风寒中于太阴经。非阳邪传里也。若阳邪传里。正当下之。何结硬之有。况痞字与硬字亦自分别。邪之初起。必先入经而后入腑脏。此邪中太阴经。其病犹在上膈。非中脏腑之阴证也。当用辛甘之药温散之。则邪散去而自和矣。今误下之。则邪气乘虚入胸膈间作硬耳。
黄仲理云。宜理中汤。阴经少有用桂枝者。如此证。若肺浮。即用桂枝汤微汗之。
若恶寒甚不已者。非理中四逆不可。
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太阴、脾也。主营四末。太阴中风。四肢烦疼者。风淫末疾也。表邪少则微。里向和则涩而长。长者、阳也。阴病见阳脉则生。以阴得阳则解。故云欲愈。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脾为阴土。王于丑亥子。向阳。故云解时。
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经曰。浮为在表。沉为在里。太阴病脉浮者。邪在经也。故当汗散之。
王宇泰云。在太阳。则脉浮无汗。宜麻黄汤。此脉浮。当亦无汗。而不言者。谓阴不得有汗。不必言也。不用麻黄而用桂枝者。以阴病不当更发其阳也。须识无汗亦有用桂枝证。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为寒在下焦。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为寒在中焦。与四逆等汤。以温其脏。
张兼善云。经言辈字。谓药性同类。惟轻重优劣不同耳。四逆汤。甘辛相合。乃大热之剂。苟轻用之。恐有过度之失。所以仲景不为定拟也。莫若以理中循循而用之。至为稳当。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
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太阴病。至七八日。大便硬者。为太阴入腑。传于阳明也。今至七八日。暴烦。下利十余行者。脾家实。腐秽去也。下利烦燥者死。此以脾气和。逐邪下泄。故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而利必自止。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
表邪未罢。医下之。邪因乘虚传于太阴。里气不和。故腹满时痛。与桂枝汤以解大实大满。自可除下之。故加大黄。以下大实。
第二节桂枝加大黄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大黄(一两)芍药(六两)生姜(三两切)甘草(二两炙)大枣(十二枚擘)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娄氏云。用四逆辈。固所当然。复用桂枝大黄。夫大黄大寒。何为用于阴经。又兼桂枝。寒热相杂。何也。曰。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为寒在下焦。自利不渴者。属太阴。
为寒在中焦。以四逆等汤温其脏。此本经当用之药也。其太阳病。反下之。表邪未解。乘虚传于太阴。因而腹满时痛。大实痛者。桂枝加芍药大黄为宜。
赵嗣真云。太阴腹满证有三有次第传经之邪。有直入本经之邪。有下后内陷之邪。
不可不辨。
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
腹满痛者。太阴病也。脉弱。其人续自便利。则邪虽在里。未成大实。欲与大黄芍药攻满痛者。宜少与之。以胃气尚弱。易为动利也。
少阴为病。脉微细。为邪气传里深也。卫气行于阳则寤。行于阴则寐。邪传则气行于阴而不行于阳。故但欲寐。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心烦者。表邪传里也。若腹满痛则属太阴。此但欲寐。则知属少阴。五六日邪传少阴之时。自利不渴者。寒在中焦。属太阴。此自利而渴。为寒在下焦。属少阴。
肾虚水燥。渴欲引水自救。下焦虚寒。不能制水。小便色白也。经曰。下利欲饮水者。
以有热故也。此下利虽渴。然以小便色白。明非里热。不可不察。
王三阳云。此寒中阴经而传入阴脏者。虽引水自救。浮阳在上也。若有大渴。方可论阳邪传阴热证。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脉阴阳俱紧。为少阴伤寒。法当无汗。反汗出者。阳虚不固也。故云亡阳。以无阳阴独。是属少阴。内经曰。邪客少阴之络。令人嗌痛。不可内食。少阴寒甚。是当咽痛而复吐利。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咳而下利。里寒而亡津液也。反以火劫。强责少阴汗者。津液内竭。加火气烦之。
故谵语小便难也。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为邪在经。可与麻黄附子细辛汤发汗。此少阴病脉细沉数。为病在里。故不可发汗。
王三阳云。此无发热证。故不可汗。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脉微为亡阳。表虚不可发汗。脉弱涩为亡阳。里虚复不可下。
王三阳云。脉弱涩。涩者、阴也。涩为血少。乃亡阴也。故不可下。阳字误。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少阴病脉紧者。寒甚也。至七八日传经尽。欲解之时。自下利。脉暴微者。寒气得泄也。若阴寒胜止。阳虚而泄者。则手足厥而脉紧不去。今手足反温。脉紧反去。知阳气复。寒气去。故为欲解。下利烦躁者逆。此正胜邪微。虽烦。下利必自止。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少阴病。下利。恶寒蜷卧。寒极而阴胜也。利自止。手足温者。里和。阳气得复。
故为可治。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恶寒而蜷。阴寒甚也。时时自烦。欲去衣被。为阳气得复。故云可治。
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少阴中风。阳脉当浮。而阳脉微者。表邪缓也。阴脉当沉。而阴脉浮者。里气和也。
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阴阳调和。故为欲愈。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阳生于子。子为一阳。丑为二阳。寅为三阳。少阴解于此者。阴得阳则解也。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经曰。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吐利。手足不厥冷者。则阳气不衰。虽反发热。不死。脉不至者。吐利暴虚也。灸少阴七壮。以通其脉。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膀胱、太阳也。少阴太阳为表里。少阴病。至八九日。寒邪变热。复传太阳。太阳为诸阳主气。热在太阳。故一身手足尽热。太阳经多血。少气为热所乘。则血散下行。
必便血也。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
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
但厥无汗。热行于里也。而强发汗。虚其经络。热乘经虚。迫血妄行。从虚而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诸厥者。皆属于下。但厥为下厥。血亡于上。为上竭。伤气损血。
邪甚正虚。故为难治。
王宇泰云。但厥无汗。热入里而外寒甚也。当温之。而强发其汗。则卫寒甚而汗不能出。必内伤其荣血而妄行也。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针经曰。多热者易已。多寒者难已。此内外寒极。纯阴无阳。故云不治。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吐利者。寒甚于里。四逆者。寒甚于表。躁烦则阳气欲绝。是知死矣。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下利止。则水谷竭。眩冒。则阳气脱故死。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四逆恶寒而身蜷。则寒甚。脉不至。则真气绝。烦、热也。躁、乱也。若愤躁之躁。从烦至躁。为热来有渐。则犹可。不烦而躁。是气欲脱而争也。譬犹灯将灭而暴明。其能久乎。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肾为生气之源。呼吸之门。少阴病。六七日不愈而息高者。生气断绝也。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
不得卧寐者死。
阴气方盛。至五六日传经尽。阳气得复则愈。反更自利。烦躁。不得卧寐。则正气弱。阳不能复。病胜脏。故死。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少阴病当无热恶寒。反发热者。邪在表也。虽脉沉。以始得则邪气未深。亦当温剂发汗以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