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内经曰。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春脉弦。尺寸俱弦者。知少阳受邪也。二三日。阳明之邪不已。传于少阳。是当三四日发。胸胁痛而耳聋者。经壅而不利也。
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三阳受邪。为病在表。法当汗解。然三阳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则宜下。故云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阳极则阴受之。邪传三阳既遍。次乃传于阴经。在阳为表。在阴为里。邪在表则见阳脉。邪在里则见阴脉。阳邪传阴。邪气内陷。故太阴受病。而脉尺寸俱沉细也。
自三阳传于太阴。是当四五日发也。邪入于阴。则渐成热。腹满而嗌干者。脾经壅而成热也。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肾水也。性趋下。少阴受病。脉尺寸俱沉也。四五日。太阴之邪不已。至五六日。则传于少阴也。是少阴病当五六日发。人伤于寒。则为病热。谓始为寒而终成热也。少阴为病。口燥舌干而渴。邪传入里。热气渐深也。
活人云。经云一二日少阴者。谓国中病时。便入少阴。不经三阳也。大抵伤寒发于阳。则太阳也。发于阴。则少阴也。凡病一日至十二三日太阳证不能罢者。俱治太阳。
有初得病。便见少阴证者。宜攻少阴。亦不必先自巨阳。盖寒入太阳。即发热而恶寒。
入少阴。即恶寒而不热。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缓者。风脉也。厥阴脉微缓者。邪传厥阴。热气已剧。近于风也。当六七日发。以少阴邪传于厥阴。烦满而囊缩者。热气聚于内也。
王三阳云。厥阴风脉固当缓。但缓脉多是胃气和。脉有胃气。乃欲愈之候。病传厥阴。亦甚危笃矣。岂有胃气乎。必缓中带弦直而无神气。方是病传厥阴之恶候也。若只是缓脉。传经已尽。火气已去。吉兆也。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
三阴受邪。为病在里。于法当下。然三阴亦有在经者。在经则宜汗。故云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经曰。临病之工。宜须两审。
王三阳云。成云三阴亦有在经。正阴证亦有在经在腑之谓也。经不云三经皆受病。
可下而已。而必增已入于腑四字。亦以别直中阴经者。则当发汗。非谓阳证传到阴经。
尚有可汗者在也。若阳证传到阴经。纵有未尽入腑者。当用大柴胡汤之时也。岂可再言发汗哉。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
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
则荣卫不行。腑脏不通。则死矣。
阴阳俱病。表里俱伤者。为两感。以其阴阳两感。病则两证俱见。至于传经。则亦阴阳两经俱传也。始得一日。头痛者。太阳、口干、烦满而渴者。少阴至二日。则太阳传于阳明。而少阴亦传于太阴。身热谵语者。阳明。腹满不欲食者。太阴。至三日。阳明传于少阳。而太阴又传于厥阴。耳聋者。少阳。囊缩而厥者。厥阴。水浆不入。不知人者。胃气不通也。内经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
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云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谓三日。六经俱病。荣卫之气。不得行于内外。腑脏之气。不得通于上下。至六日。腑脏之气俱尽。荣卫之气俱绝。则死矣。
王三阳云。二三日内。谵语囊缩。水浆不入。不知人者。此真两感也。其死必矣。太阳经。少阴经头痛。口干、烦满、而口渴者。有似于暑病热病。宜仔细辨之。且太阳证。
人本亦作渴。不可便断是两感病也。然两感先少阴。传经先太阴者。何也。盖两感太阳与少阴俱病者。太阳。膀胱也。少阴。肾也。肾与膀胱为表里。表里同病也。阳证传经先入太阴者。阳邪内陷。脾胃为仓廪之官也。况木来克土。势易侵也。
王宇泰云。太阳为膀胱。少阴为肾。肾与膀胱为合。太阴为脾。阳明为胃。胃与脾合少阳为胆。厥阴为肝。肝与胆合。阴道从阳。譬之妯娌。但以夫年为次。不以已齿为序也。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
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
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六日传遍。三阴三阳之气皆和。大邪之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间者。瘳也十二日传经尽。则当瘳愈。若过十三日以上。不瘳。尺寸之脉沉陷者。
即正气内衰。邪气独胜故云大危。
戴元礼云。伤寒先犯太阳。以次而传。此特言其概耳。然其中变证不一。有发于阳。即少阴受之者。有夹食伤寒。食动脾。脾太阴之经。一得病。即腹满痛者。亦有不循经而入。如初得病。径犯阳明之类。不皆始于太阳也。亦有首尾止在一经。不传他经。
亦有止传一二经而止者。不必尽传诸经也。至如病之逾越。不可泥于次序。当随证施治。
所以伤寒得外证为多。
活人书云凡寒邪自背而入者。或中太阳。或中少阴。自面而入者。则中阳明之类。亦不专主于太阳也。
王宇泰云。有寒客三阴。极而生热。则传阳明。凡邪国中三阴则寒。故宜温药发汗。
及寒极变热。则复宜寒药下之。盖三阴三阳。皆能自受邪。不止自太阳经传也。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坏证病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为温疟。
异气者。为先病未已。又感别异之气也。两邪相合。变为他病。脉阴阳俱盛者。伤寒之脉也。难经曰。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经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则为前病热未已。再感于寒。寒热相搏。变为温疟。
王三阳云。阴阳俱盛者。伤寒脉也。十三日以上。脉已传里。变为热病矣。脉当沉数。今复见伤寒脉。岂非重感于外寒乎。寒热相搏。故曰变为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
此前热未歇。又感于风者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风来乘热。
故变风温。
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热者也。阳主表。阴主里。洪数、实大、皆热也。两热相合。变为温毒。以其表里俱热。故为病最重。
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症。方治如说。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气者也。温热相合。变为温疫。王宇泰云。按活人所云。温病有二。其用升麻解肌者。乃正伤寒太阳证。恶寒而不渴者。特以其发于温暖之时。故谓之温病尔。其用竹叶石膏汤者。乃仲景所谓渴不恶寒之温病也。要须细别。勿令误也。然不恶寒而渴之温病。四时皆有之。不独春时而已。
凡人有疾。不时即病。隐忍冀瘥。以成痼疾。
凡觉不佳。急须求治。苟延时日。则邪气入深。难可复制。千金曰。凡有少苦。以不如平常。即须早道。若隐忍不治。冀望自瘥。须臾之间。以成痼疾。此之谓也。
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小儿气血未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于滋蔓。
时气不和。盒饭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
腠理者。津液腠泄之所。文理缝会之中也。金匮要略曰。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邪客于皮肤。则邪气浮浅。易为散发。
若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矣。金匮玉函曰。主候长存。形色未病。未入腠理。针药及时。
服将调节。委以良医。病无不愈。
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
邪在皮肤。则外属阳而易治。邪传入里。则内属阴而难治。内经曰。善治者治皮毛。
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昔桓侯怠于皮肤之微疾。以至骨髓之病。家有患者。可不备虑。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