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一个有条理的合于逻辑的学说是拉马克(Lamarck,1744-1829年)的学说。他想要在环境造成的改变的积累性的遗传中,寻找进化的原因。照布丰的见解,环境对于个体所起的改变影响,常常很小,拉马克却认为,如果习惯的必要改变变成是经常的和持续的,这就可能改变旧的器官,并在需要新器官时使新器官产生出来。例如长颈鹿的祖宗由于不断地伸长颈脖去吃高处的树叶而获得愈来愈长的颈,这样获得的结构的变化又通过遗传而得到发展和强化。虽然这样的遗传没有直接的证据可寻,但它却不失为一种合理而前后一贯的工作假设,可以供其他博物学家,如梅克尔(Meckel)加以使用与发挥。
人们既然注意到环境对于个体的影响以及可以正当地归之于外界环境的变比的范围,这自然要对人们的思想与行动产生很大的影响。我们很难相信,个体可以发生深刻的变化,而其种依然一成不变。因此在十九世纪,就有人把通过环境造成改变的学说当做默认的前提,而兴办了很多社会慈善事业。虽然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明了后天获得的性质,即使有,也很难发现。这个问题在今天还在讨论之中,始终没有定论。
十九世纪另外两位主张环境对于个体有直接作用的进化论者是至提雷尔(EtienneGeoffroy
Saint-Hilaire)与钱伯斯(RobertChambers)。后者隐名出版的《创造的痕迹》(Vesttigesof
Creation)一书,曾经风行一时,帮助人们在思想上做好准备便于接受达尔文的进化论。
但达尔文的工作的中心思想,是从一个人而来的。由于奇特的机遇,他还把同样的线索给予华莱士。此人便是马尔萨斯(ThomasRobert
Malthus,1766-1834年)。有一时期他做过英国萨里(surrey)的阿耳伯里(Albury)副牧师。马尔萨斯是一位能干的经济学家。在他所生活的时代里,英国的人口增加极速。1798年,他的《人口论》第一版问世。他在这本书里宣布人口的增加常比食物的增加快,只有靠饥馑、瘟疫与战争除去过多的人口,才能使食物够用。在以后版本中,他又承认了节制生育的重要性,当时生育节制主要是通过迟婚来实行的。因此,就应用于人类来说,不免削弱了他的简单明了的主要论点。
达尔文谈到过这本书在他思想上所起的作用:“1838年10月,我为了消遣,偶然读了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我长期不断地观察过动植物的生活情况,对于到处进行的生存竞争有深切的了解,我因此立刻就想到,在这些情况下,适于环境的变种将会保存下来,不适的必归消灭。其结果则为新种的形成。这样,在进行工作时,我就有了一个理论可以凭持。”
达尔文
得到这个启示的人,由于遗传与环境的缘故,也具有充分利用这个启示的条件。查理·达尔文(CharlesRobertDarwin
1809-1882年)是施鲁斯伯里(Shrewsbury)乡间能干而有资财的医生罗伯特·达尔文(RobertWaring
Darwin)的儿子。他的祖父是伊拉兹马斯·达尔文,上面已经讲过了。外祖父约瑟亚·威季伍德(Josiah
Wedgwood)是埃鲁里亚(Etruria)的一个陶工,也是一位具有科学能力与智慧的人。威季伍德族是斯塔福德郡(Stafford-shire)的小地主世家,达尔文族也是地主,但来自林肯郡(Lincoln-shire)。查理·达尔文最初在爱丁堡攻读医学,后来改到剑桥大学基督学院,想成为牧师。他在“猎大号”船上做博物学家,在南美海面上航行五年,得到最好的训练。在热带与亚热带的地区里,生物繁茂。达尔文看到了各种生物互相依存的情况,归来后不到一年,便着手整理记载与物种变迁有关的事实的许多札记中的第一册。十五个月以后,他读了马尔萨斯的书,发现一个线索,结果便形成了新种通过什么方法产生的学说。
属于一个种族的个体,天赋性能各不相同。达尔文对于这些变异的原因不表示意见,只是把这种变异当做事实加以接受。如果生殖过多或追求配偶的竞争过大,任何在争取生存和争夺配偶的斗争中,有用的性能都具有“生存价值”,而使具有这种性能的个体占有优势,有更大机会延长生命或得到配偶,顺利地生产压倒多数的后裔以继承这一有益的变异性。由于不具有这种性能的个体逐渐被淘汰掉了,这一特殊性便有扩大到全种族之势。种族改变了,一个不同的永久的种别慢慢地确立起来。这是一个新观念。关于它在思想史上的重要意义,赫胥黎有过确当的说明。赫胥黎凭借他的阐释的天才、辩论的技巧与争辩的勇气,在促使一般人接受达尔文与华莱士的见解方面比任何人尽力都多。他说:“新种可由个体离开种的类型的变异,经过环境的选择作用而形成。这种意见,在1858年以前,不论科学思想历史家和生物学家都是闻所未闻的。我们把这种变异称为‘自然发生’,因为我们不知其中的原因。但这个意见却是《物种起源》的中心思想,它包含了达尔文主义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