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贡·
臣谨案:琉球入贡,始于明洪武五年;受封,始于永乐二年。前明贡无常期,本朝始定为二年一贡;该国王遵行,世不失职。封自康熙二年,至今凡八次。其在嘉庆十四年以前者,已详前“续志”。兹谨录嘉庆十五年尚灏受封以来如左:
嘉庆十五年(庚午)秋,尚灏遣耳目官向国柱、正议大夫蔡肇业表贡方物,并遣官生陈善继、马执宏、毛世辉、梁元枢四人入监读书。
十七年(壬申)秋,遣耳目官向谨、正议大夫毛廷器表贡方物。
十九年(甲戌)秋,遣耳目官向斌、正议大夫郑嘉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大小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一年(丙子)秋,遣耳目官毛维宪、正议大夫蔡次九表贡方物。
二十三年(戊寅)秋,遣耳目官毛维新、正议大夫郑克新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五年(庚辰)秋,遣耳目官向邦正、正议大夫蔡肇基表贡方物。
道光元年(辛巳)秋,遣王舅向廷谋、正议大夫郑文洙庆贺宣宗成皇帝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各色八丝缎、砚、玉器、珐琅炉、瓶、盒、珐琅碗、磁器、玻璃器等件。
二年(壬午)秋,遣耳目官毛树德、正议大夫王士惇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四年(甲申)秋,遣耳目官向廷楷、正议大夫梁光地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六年(丙戌)秋,遣紫巾官马开基、正议大夫梁文翼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八年(戊子)秋,遣耳目官毛世辉、正议大夫杨德昌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年(庚寅)秋,遣耳目官向国壁、正议大夫王丕烈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二年(壬辰)秋,遣耳目官向永昌、正议大夫郑择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四年(甲午)秋,尚育遣耳目官向如山、正议大夫红泰熙表贡方物。
十六年(丙申)秋,遣耳目官向大烋、正议大夫孙光裕表贡方物,兼请袭封。
十七年(丁酉)秋,遣翰林院修撰林鸿年、编修高人鉴充正副使往封,王世子尚育遣陪臣郑良弼至闽接封。
十八年(戊戌)夏,林鸿年等至国,谕祭故王尚灏、册封尚育为王。秋,尚育遣王舅翁宽、紫金大夫杨德昌随同谢封,表进方物;并遣耳目官章鸿勋、正议大夫林奕海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九年(己亥)春,臣鸿年、臣人鉴回京代奏请官生入学。
二十年(庚子)秋,遣耳目官向国鼎、正议大夫林常裕表贡方物(本年钦奉上谕:琉球改为四年一贡。特遣王舅向邦正、正议大夫郑元伟奏请照旧间年进贡,随蒙允准),并遣官生阮宣诏、郑学楷、向克秀、东国兴四人入监读书。向克秀回至闽,病故。
二十二年(壬寅)秋,遣耳目官向绍元、正议大夫魏恭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四年(甲辰)秋,遣耳目官毛嘉荣、正议大夫郑元伟表贡方物。
二十六年(丙午)秋,遣耳目官向元模、正议大夫梁必达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八年(戊申)秋、尚泰遣耳目官向统绩、正义大夫郑元觐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三十年(庚戌)秋,遣王舅夏超群、正议大夫毛有增庆贺文宗显皇帝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各色八丝缎、砚、玉器、珐琅炉、瓶、盒、珐琅碗、磁器、玻璃器等件,又加赏蟒缎、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咸丰二年(壬子)秋,遣耳目官毛种美、正议大夫蔡士俊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四年(甲寅)秋,遣紫巾官向邦栋、正议大夫毛克进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六年(丙辰)秋,遣耳目官向有恒、正议大夫阮宣诏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八年(戊午)秋,遣耳目官翁俊、正议大夫阮孝铨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宇、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年(庚申)秋,遣耳目官向志道、正议大夫郑德润表贡方物。
同治元年(壬戌)秋,遣耳目官向启元、正议大夫林长隆表贡方物。
同治二年(癸亥)秋,遣王舅马文英、正议大夫毛克述庆贺皇上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各色八丝缎、砚、珐琅炉、瓶、盒、玉器、珐琅碗、玻璃器、瓷器等件。
三年(甲子)秋,遣耳目官东国兴、正议大夫毛发荣表贡方物,兼请袭封。
四年(乙丑)秋,遣詹事府右赞善赵新、内阁中书舍人于光甲充正副使往封;王世子尚泰遣陪臣至闽接封。
五年(丙寅)夏,赵新等至国,谕祭故王尚育,册封尚泰为王。秋,尚泰遣王舅马朝栋、紫金大夫阮宣诏随同谢封,表进方物;并遣紫巾官毛文彩、正议大夫魏掌治表贡方物,兼谢赏赐御书匾额。
六年(丁卯)春,臣新、臣光甲回京,代奏请官学生入学。
·典礼·
臣等谨案:谕祭、册封各典礼,经前使臣汪楫更定;此后,并无增改。其追封一节,亦经前使臣齐鲲酌定举行,备载前“续志”。兹概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