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假设,在一个新殖民的国家里,按领土面积的比例来说,资本和人口都是少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最肥沃的土地,或者那些沿海和在可以通航的河流附近的最有利的土地,才被占用和耕种。因而用于农业的劳动和资本的收获量是很大的。但因人手的缺乏,所以工资是高的。是否因此可以得出结论说利润必然会低呢?决不。由于总产量是那么大,因此尽管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即他对生活必需品和舒适品的支配,从绝对量上来说是多的,但是也许只占总产量中一小部分,甚至比实际工资低的国家还要小。因此,总产量中的一个比较大的份额就会留给雇主。这样,利润和工资也许都比情况与此相反的国家为高。
用一小部分总产量来付给劳动者大量工资的同一劳动生产率,也给种植业者提供了以比较小的份额来补偿他垫付的其它各种必要的费用。如果种子的数量、牛马的饲料量保持相同,那未产量越大,这些必要费用所需的数量在总产量中的比例当然就越小。正因为如此,无论什么样的工资率,利润也总是高的。
根据一般原理的推论所得出的这些结论已为经验所充分证实。美利坚合众国就是象上面所描述的那种国家。同它幅员辽阔的国土相比,人口和资本都是少的。从而在世界这一地区不但工资而且利润也都肯定比英国高。
就工资而论,亚当·斯密告诉我们,在他那个时候,纽约州的普通劳动者一天赚3先令6便士,相当于英币的两先令,而象造船的木工这样一些地位比较优越的工人则不少于
6先令6
便士。正如他注意到的那样,在北美,粮食价格到处都比英国低得多。因此,如果劳动的货币价格比祖国任何一个地方都高,那末它的实际价格,即转让给劳动者实际支配的各种必需品和便利品,在比例上必定比祖国更加高了。①尽管如此,北美的利润一般地也高于英国。有两个情况特别有助于证实①
据说只有一种植物,它所提供的收获量甚至超过稻米,这便是墨西哥种值的一种比较大的香蕉。
①详见论毛利润一章中关于货币工资的部分。
这一点:第一个情况是该国的利息率比英国高。正像我们在以后将要说明的那样,尽管仅仅这一点还不足以证明利润率必定也高;另一个情况则更具有决定意义,我的意思是指非常快的资本积累。如果美国的企业利润不大,那未这种积累的不断增长看来是不可能的。
由此看来,一个国家的工资与利润都可能高于另一个国家,或者在同一个国家中,工资与利润都可能高于它财富和人口发展的更高阶段。当然,随着社会情况的变化,两者也都可能因此而降低。
同样清楚的是,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可能只影响利润,而实际工资还是像以前一样。如果还伴随着对劳动需求的减少,这种损失的一部分就可能落到一种人的身上,而另一部分损失则落到另一种人的身上。由此可见,工资和利润既可能同时下降,也可能不是这样。现在我们已经看到,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两者终于都受到了损失。
这种想法,即工资和利润不可能同时上升或下降,从而在一国,它们两者不能同时比另一国高的想法,看来是由于李嘉图先生总是把某种奇特的意义同前一个词联系在一起而产生的。当他说工资有了变化的时候,他的意思并不是指劳动者的实际报酬有了差别,而只是指他们在整个产品中获得较大或者较小的一个部分。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不仅工资在总产量中的比例,而且总产品中必需用作更新固定资本的那个比例都会影响利润。因此,甚至根据李嘉图先生给予上面这个词的含义来看,利润的增减也可以与工资的增减无关。但事实上,他所指的含义不仅和语言的通常用法不符,而且也没有任何好处。在我们说工资增长或者降低的时候,每个人自然认为劳动者的状况好转或者变坏了。如果不是指这种意思,那末我们怎么可能了解有关广大人民物质福利方面的状况呢?如上所述,如果一国的总产量很少,那末同生产力更高的国家相比,总产量中更大的一个部分也许使劳动者支配更少的必需品。如果用李嘉图先生的语言来说,前一个国家的工资就比后一个国家的工资高,而常人的理解也象所有别的作者的科学论文一样,工资实际上一定更低了。虽然我们可以给通常使用的语言以更为明确的限定,但是也绝不容许改变它们的正确含义。如果这是可以容许的,那末要是我们不想放肆到要去建立另一座没有建成的通天塔,则必将陷入第二次语言上的混乱。①因此,在本书中,或者在通常的、或者科学的语言中,工资率并非指归属劳动者的那部分产品在总产量中所占的比例。但是它的意思无疑是指某种关系,人们总是在付出的劳动量与同量劳动所得的报酬之间建立着比较,工人所关心的只是这一点。劳动量部分地是由它的强度、部分地由它的持续时间所组成。如果强度和持续时间保持不变,那未实际工资就随着一定量的劳动使他能够支配的必需品和舒适品数量上的增减而改变。
另一方面,利润率总是指总产量中的利润部分与全部产值中其余部分之间的比例。
现在,我必须提到在利润问题上的一种看法,它得到经济学权威亚当·斯密以及其他卓越的政治经济学作者的支持。这种看法也许在《国富论》作者的话中表达得更为明确,他说:资本的增加,提高了工资,因而倾向于减低利润。在同一行业中,如有许多富商投下了资本,他们的相互竞争,自然倾向于减低这一行业的利润;同一社会各种行业的资本,如果全都同样增加①
《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五章。
了,那末同样的竞争必然对所有行业产生同样的结果。见《国富论》第卷,第9章。
虽然乍看起来这种说法貌似有理,但我毫不犹豫地说,它根本上是错误的。如果在某个特定的行业中利润确曾偶尔上升到高于其他行业的利润以上,那末不难设想在自由制度下资本和劳动就会自然而然地涌向更加赢利的产业部门,直到它的产品积压刻不得不通过降低它们的价值来把这些利润降低到一般水平为止。
但这与雇主一资本家之间的竞争降低了一般利润水平本身这样的说法是完全不同的。接着,我将阐明这种说法是不可能成立的。
假设一个国家有两种人,一种人从事农业,另一种人则从事制造业。我们还假设资本一直积累得很快,而且资本的所有者急于想把它投入某个有利可图的行业。于是我们很可能想到一部分过剩资本为农业所吸收,而另一部分则为制造业所吸收。由于急于要卖掉产品的农场主之间竞争剧烈,因此我们暂时假设农产品的价值下降了,他们的利润也按同一比例下降。但是根据这种假设在制造业中同时发生着完全相同的情况。按照我们目前正在考察的这种理论,我们也确信制造品的价值由于同样的原因而下降,从而雇主一资本家的利润也跟着降低。同制造品相比,农产品的价值下降;与此同时,与农产品相比,制造品的价值降低。但这是一个明显的矛盾,因为这就等于说:
用农产品所要交换的制造品来计量时,在同一瞬间,农产品的价值不但上升了而且下降了。因此,导致如此荒谬结论的前提不可能不是错误的。
虽然我们可以假定所有商品的价格,即不但原产品的而且制造品的价格都因经营者之间的竞争而下降是可能的,但是这种情况无论如何不会影响利润。每个雇主一资本家都以低价销售他的产品,但在另一方面,他所耗费的无论是属于固定资本的还是属于流动资本的每件物品,必然相应地只花费他较小的一个数额,因此他的实际状况也应当完全相同。
亚当·斯密在支持他的见解时曾提出了几个富国的例子。在这些国家里积累了大量资本,并且正像他注意到的一样,那里的利润比穷国的要低。于是他说:荷兰就富裕的程度来说超过英国,而英国则富于法国与苏格兰。他说;所以,没有一个国家的利润象第一个国家那么低的了,而在第二个国家中的利润也比最后两个国家低。我们可以同意这个事实,但是反对他的解释。他并没有忽略在那些利润最低的国家中工资是最高的。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去正确地说明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