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完全归纳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又称完全归纳法,它是根据某类思维对象的每一个分子(或小类)对象有(或没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类对象有(或没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的逻辑形式是:
S1是(或不是)P,
S2是(或不是)P,
S3是(或不是)P,


Sn是(或不是)P,
S1……Sn是S类的全部对象;
所以,所有S是(或不是)P。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蕴涵结论,是必然性推理。
二、应用完全归纳推理的条件
应用完全归纳推理只要遵循以下两个条件,结论就是必然真实的:
第一,前提中所考察的对象是某类中的全部对象;
第二,前提中对某一类中的每一个分子(或小类)对象所作的断定都是真实的。
三、完全归纳推理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完全归纳推理的作用在于:其结论在未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的情况下,提供了新的知识,即关于某类全部类对象的知识。
完全归纳推理的局限性在于:多数情况下,不可能对包含众多个体对象的某类思维对象逐一进行考察,因而不能运用完全归纳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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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思维对象的部分分子(或小类)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的全部类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不完全归纳推理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科学归纳推理和概率归纳推理。
一、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一)什么是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又称简单枚举法。它是根据某类思维对象的部分分子(或小类)对象都有(或没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遇到矛盾情况,从而推出该类的全部类对象有(或没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逻辑形式是:
S1是(或不是)P,
S2是(或不是)P,
S3是(或不是)P,


Sn是(或不是)P,
S1……Sn是S类的部分对象,并且在考察中没有遇到相矛盾的情况;
所以,所有S是(或不是)P。
简单枚举归纳推理的前提不蕴涵结论,是或然性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