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于上。为膈膜之消。甚于中。为肠胃之消。甚于下。为膏液之消。甚于外。
为肌肉之消。上甚不已。则消及于肺。中甚而不已。则消及于脾。下甚而不已。则消及于肝肾。外甚而不已。则消及于筋骨。四脏皆消尽。则心始自焚而死矣。故素问有消瘅。消中。消渴。风消。膈消。肺消之说。消之证不同。归之火则一焉。故消瘅者。众消之总名。消中者。善饥之通称。消渴者。
善饮之同谓。惟风消。膈消。肺消。此三说不可不分。风消者。二阳之病。二阳者。阳明也。阳明者。胃与大肠也。心受之则血不流。故女子不月。脾受之。则胃不化。故男子少精。皆不能成隐曲之事。火伏于内。久而不已。为风所鼓。消渴肠胃。其状口干。虽饮水而不咽。此风热格拒于贲门也。口者。病之上源。故病如是。又经曰。二阳结谓之消。此消乃肠胃之消也。其善食而瘦者。名曰食。此消。乃肌肉之消也。
单滑脾家热。口臭气多粗。
脾胃者。应唇而通口气者也。今脾脉见滑。则脾家有热。而口气臭矣。脾有火则上蒸于肺。而清肃之气不行。肺叶举而口气粗矣。
涩即非多食。食不作肌肤。
夫脾主中州。而能摄血。故曰营出中焦。脾阴足则磨谷能消食。而连肉润肌臀矣。涩为血少。今脾脉而见涩。则为脾虚血少。脾既虚。则饮食不甘美。故曰。即非多食也。纵强食之。亦不能作肌肤矣。熊氏谓脾脉见涩。
是心火虚。故令脾土无生气。其说亦太转折。张氏谓其涩为肺脉。见于土部。是子来母位。实邪为患。故能多食。不多食则肌肉消瘦矣。其说更悖。
微浮伤客热。来去作微疏。
熊宗立云。脾部脉微而浮。是外之风邪热毒。客舍于脾也。故乍热乍止。
如客之往来。非本经之正病。但安其脾胃。则自愈矣。
有紧脾家痛。仍兼筋急拘。欲吐即不吐。冲冲未得疏。
经脉别论云。食入于胃。散精于肝。淫气于筋。紧则为寒。脾胃而见紧脉。
是为内伤生冷。木气郁于土中。不得发越。故腹痛而筋急。欲吐不吐。即呕逆也。呕逆则气扰乱于胸中。而冲冲未得疏泄。若能得一吐。则木气条达而复伸。筋自不拘。腹痛自止矣。
若弦肝气盛。妨食被机谋。
此为木来克土。必致妨碍饮食。而为贼邪所谋害矣。
大实心中痛。如邪勿带符。
脾脉大实。则为脾有实邪。而为心中痛者。何也。按经脉篇云。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指之端。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散舌下。其支者。
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又云。脾病为心下急痛。故曰。大实心中痛也。藏病则传于府。足阳明胃经是也。足阳明病。则登高而歌。弃衣而走。故曰。
如邪勿带符也。
溢关涎退场门。风中见羁孤。
脾属土。其性镇静。其畏风木。开肌腠也。其液为涎。脾气不足。则所胜侮之。脾土被克而起。致中州无权。风木之邪肆虐。故风痰壅塞于上。而涎液溢出于口。此为太阴中风之证。太阴。脾土也。脾土主灌溉四傍。今既中风。则如人之羁旅孤危。而一无所根据助也。
七表八里脉总论
余尝读洁古表里诸论。言言合理。字字入微。深得叔和之旨。但含蕴幽元。难以晓畅。每欲为之诠释。而捉笔无从。偶于广陵市肆中。得一写本。
捧读之。乃洁古表里诸论之释义也。亡其姓氏。不知出自谁手。而乃逐节疏钞。亦自可观。但于鲁鱼亥豕之文。未见具眼。如七表脉交变略例论中有云。夫标本者。太阴有标本之化数语。要知太阴之阴字。乃太阳之阳字传刻之误耳。释之者。纵不便为之窜改以校前贤。亦不当为之强释以误后学。且不达内经标本之旨。而以太阳属君火。太阴标寒本热等语。悖谬极矣。然而诠注之苦心。不可泯灭。余姑存之。取其长而略其短。至于分条析理。注述详明。殆有望于后之君子云。
七表者。浮芤滑实弦紧洪也。八里者。微沉缓涩迟伏濡弱也。
凡奇数。阳之数也。七道表脉皆属阳。其邪从前而外来者。谓之实邪。主发越而去之。其脉先自外。而渐传于内。初起脉见浮紧洪。发散之后。或见弦滑实。若是人素禀弱。又或有内伤者。其人迎脉必芤。此皆阳脉也。
凡偶数。阴之数也。八道里脉。皆属阴。其邪从后而内入者。又云。内踝而入者。谓之虚邪。必须温中理中之法治之。故沉脉中见迟伏缓涩濡弱也。若单见微缓之脉。此乃表里俱虚矣。
按七表脉。以浮脉先定其表。其余六道。俱在浮中见。八里脉以沉脉先定其里。其余七道。俱在沉中见。
七表阳也。八里阴也。表脉多见于左。而客随主变。(客为不应得之脉也。)邪在外为表证。为阳。为客邪。客病为本所变者。是本经不应得之脉。因正气复。则邪气自退。本经脉复又如至。故曰客随主变。
里脉多见于右。又而主随客变。(主脉者。本脏正脉也。)邪在内为里证。为阴。为主病。本病为客所变者。是本经应得之脉。因邪气传里。则正气为邪所制。本经为不应得之脉变焉。故曰主随客变也。
按本经脉。各藏本脉也。为主客邪。不能侵其本经。是本经正气不受其邪。则客病退矣。是主能变客。
左手三部所主温风寒也。温风寒病得于外。
温风寒。是天地时行之气。时或温气流行。时或风邪播动。时或厉气凝寒。此皆外来之邪。从表而入者。岂不为病得于外耶。
按温风寒为天地厉气。从外所感。由天之五运之气而时行者。岂不为得之于外。
右手三部所主于燥湿暑也。燥湿暑病生于内。
燥湿暑者。是阳明燥金生火。太阴湿土生湿。暑者。热邪也。天地交泰之后。令亢阳一伏。阴土湿气交蒸。而为暑。阳明为湿土相蒸。而亦为暑热也。岂不为病在于内耶。
此脉法之大概。及其互相变见。或表脉见之于右。或里脉见之于左。或阴阳更相乘。或阴阳更相伏。或一脉为十变。(一为阳。十为阴。)脉理精微。非一言可尽。
然其要不越乎阴阳五行而已。
此脉法之大概。承上文而言。见得表里三部。所主温风寒燥湿暑。互相交互。或七表证见八里脉。八里证见七表脉。此其互相变化。自是主随客变。客随主变。或邪气盛。而正气为邪气所乘。正气胜。而邪气为正气所伏。或阴证见而为阳。或阳证变而为阴。两相变化。由阴阳两相摄伏。
正谓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为少阳。地四为少阴。天五为阳明。地六为厥阴。天七为太阳。地八为太阴。天九阳极而生阴。三阴伏内。地十阴极而生阳。一阳初动。故曰一脉为十变也。天地阴阳。二气之理。生生不已。变化无穷。故阴阳相乘相伏。互相交而又互相化也。变则成天地阴阳乘伏之制。化则为阴阳五行和合之义也。经曰。脉理精微。非一言可尽者正此谓也。
按互相变见。谓表里之脉。互相传变不一。或左手得右脉。或右得左手脉。总之阳与阴气交感。在阴证得阳脉。阳证得阴脉。有阴阳相乘相伏。
以生变化故曰一脉而为十变也。非一宗脉变为十宗脉之说。举其大概之说也。当临证之时。各类而推之一脉未必一脉。可终其证也。
表脉有七里脉有八。共十五脉也。五行分之。各得三脉。三五一十五也。
五脏属五行。金木水火土也。每藏脉有三部。浮中沉三法也。浮以审其外。沉以审其内。中则内外之关。以审其表里阴阳虚实之理。各脏得三脉。五脏合而言之一十五脉也。详见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