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得重沉小者吉。忽若牢强命不停。
成自明曰。若产妇诊得沉重微小者。是形虚相应。故云吉兆之脉。忽然诊得坚硬牢实之脉。是脉盛形衰相反。性命不可停流而死也。
寸口涩疾不调死。沉细附骨不绝生。审看此候分明记。常须念此向心经。
寸口者。十二经脉之所会也。新产而见涩疾不调。涩疾则血已衰。不调者。无复伦次。是以知其当死。若诊得其脉沉细附骨。而往来反绝。是血脉虽去。而元气尚存。正与新产之证相合。故曰生也。
妊娠伤寒歌
伤寒头痛连百节。气急冲心溺如血。上生斑点赤黑时。壮热不止致胎灭。
夫妊娠。大事也。伤寒。大病也。妊娠而兼伤寒。其险可知矣。巢元方曰。人体虚而为寒所伤。即成病为伤寒也。轻者啬啬恶寒。吸吸发热。微咳鼻塞。数日乃止。重者头痛体疼。憎寒壮热。久不歇。亦伤胎也。巢氏之言如此。然胎之所以伤者何也。凡胎喜凉而恶热。故安胎之药。多用寒凉。黄芩薄荷之类是也。夫伤寒为热病。今壮热不止。则胎不安。胎不安则上冲心而气急。下溺赤而如血。热毒攻于阳明。则生赤黑斑点。内外俱为热毒所伤。而胎未有不殒者矣。在知机之士。预为防护。随其证而调治之。如发斑黑色。小便如血。气喘急。胎欲落者。栀子仁汤。壮热头痛者。栀子五物汤。斑黑溺血者。升麻六物汤。发斑黑小便如血胎欲落者。栀子升麻汤。外用伏龙肝。井底泥土方涂脐下。庶可免其殒灭之患也。
呕逆不止心烦热。腰背俱强胎痛裂。六七日来热腹中。小便不通大便结。
巢氏病源曰。妊娠大小便不通。若热结膀胱。大便不通。热结小肠。小便不通。若大小肠俱为热所结。故烦满大小便不通也。凡大小便不通。则内热肠胃气逆。今变干呕也。又曰。妇人肾以系胞。妊娠而腰痛甚者。多堕胎也。洁古曰。怀妊妇人伤寒病者。须问大小便。大小便如利。知不殒胎。黄龙汤主之。薛立斋治妊娠热病头痛。呕吐烦闷。人参竹茹汤。或补遗芦根汤。六七日来。大小便秘涩。大黄饮。又时气六七日。大小便不利。消热饮。
产后伤寒歌
产后因得热病临。脉细四肢暖者生。脉大忽然肢逆冷。须知其死莫留停。
伤寒论阴病得阳脉者生。阳病得阴脉者死。此大法也。惟产后则不同。
血虚脉亦虚。故诊得细脉。不得谓之阳病见阴脉。但四肢欲暖暖者。阳病易已也。若诊脉大。大为血虚。血虚为无阴。无阴则偏阳隆盛。身虽热而四肢逆冷。此乃空得阳脉。而阳气已绝。不得谓之阴病见阳脉也。须知死而已矣。
小儿生死候歌
小儿乳后辄呕逆。更兼脉乱无忧虑。
巢氏病源曰。小儿变蒸者。以长血气也。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髋亦冷。上唇头白泡起如死鱼目珠子。微汗出。近者五日而歇。远者八九日乃歇。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无所苦也。变蒸之时。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赤。
无所苦。蒸毕自明了矣。先变五日。后蒸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勿令傍边多人。变蒸或早或晚。根据时如法者少也。初变之时。或热甚者。违日数不歇。审计日数。必是变蒸。服黑散。发汗热不止者。服紫双丸。小瘥便已。勿复服之。其变蒸之时。遇寒加之。则寒热交争。
腹痛夭矫啼不止者。熨之则愈。变蒸与温壮伤寒相似。若非变蒸。身热耳热,髋亦热。此乃为他病。可为余治。审是变蒸。不得为余治。其变日数。
从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变者丹孔出而泄也。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三十日小蒸毕。后六十四日大蒸。后百二十八日复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毕也。
弦急之时被风缠。
小儿脉见弦而急。当是风气所缠。何也。弦。肝木也。肝主风。弦而且急。则为风寒之气所缠矣。一本作被风气缠。
钱仲阳云。小儿之脉气不和。则弦急。幼科当以钱氏为的。
脉缓即是不消乳。
小儿脉一息六七至为平。何也。盖以人身之脉。不论大小。一日一夜。皆五十周于身。得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一十丈。此其常也。但大人身量长大。故以一息四至为平。小儿身量短小。亦必尽五十荣之数。所以息则犹是。而脉之丈尺促紧。故以六七至为平也。今脉见缓。缓则小驶于迟矣。缓为脾土之脉。必脾胃虚。不能消化乳食。所以脉见迟也。准绳脉法。沉缓。食伤多呕吐。又曰微缓脉。乳不化。泄泻沉缓亦同。
紧数细快亦少若。
云岐子曰。数而细快。乃小儿平脉。加之以紧。亦有些须表邪。
虚濡邪气惊风助。
小儿元阳之气充足。故脉五六至以上而有力为平。今脉虚而濡。则脾胃之气衰。而虚风乘之。乃成惊风之候。然惊有二种。曰急曰慢。急者属阳。阳动而躁疾。慢者属阴。阴静而迟缓。皆因脏腑虚而得之。虚能发热。热则生风。是以风生于肝。痰生于脾。惊出于心。热出于肝。而心亦热。以惊风痰热。合为四证。搐搦掣颤。反引窜视为八候。又急惊属阳。用药以寒。慢惊属阴。用药以温。今脉见虚濡。当是慢惊之候。治者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