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青华基本上不认识自己的亲生父亲,她的那个贫苦了一生的生父,在她还未满三岁的时候,就因为在某一次上山砍柴的时候,一下子把脚给踏空了,随着一大块儿被他踩掉了的石头,一起摔进了深深的山谷。在她的母亲刘桂香,带领着一帮亲友们,搜遍了青山,好不容易才找到父亲时,父亲的那一具被随之而落的坚硬山岩给砸得粉身碎骨的尸首,已经给被大山里面,那些饿疯了的野豹子,给撕烂抓啃得,差不多没有一点人形了!而那个仅仅因为贪恋一把干柴,却不幸失足,被活活地摔死了的父亲,因为家境实在是太穷,竟然连一张照片,都没有能够给她留下。
  父亲死了以后,她那位贫病之至的母亲刘桂香,带着闫青华,历尽艰辛地,苦苦守了三年寡。后来,因为终于顶不住饿,便经过一个大嘴媒人的说合,一咬牙,下决心改嫁给了邻村,一个名字叫做毕三元的杀猪匠。那个靠着杀猪卖肉,手心里面比成天去侍候大山的一般农民,要远远地多上了几个活钱的毕三元,人,长得比猪还要丑上个三四分,他的身高只有一米五四,又粗又硬的络腮胡子的下面,是一脸狰狞的横丝儿肉,两条胳膊粗得夸张,有点像他的那个肉案子上面,摆着去吆喝着卖的猪腿!他的年龄,其实要比闫青华的母亲,还小上四岁,只不过是,因为人长得太丑了,再加上据附近的山民们,有影儿没影儿地传说,说是有人看见过,他曾经掏出自己的那根不软不硬的破烂玩意儿,跟一头儿他还准备去宰的老母猪嗷嗷嗷地弄,因而落了一个极其难听的外号,叫“操猪毕”,远近四乡里的名声很差,所以,人,都活到二十五岁多了,还是一直也找不着对象。
  闫青华的母亲刘桂香,当时,虽然说已经是一个二十九岁的妇人了,但是,人长得十分的白净,脸庞儿、身材,都是很出众的,在兴文县的十里八乡,都算得上是一个漂亮人。所以,这个毕三元,一见到闫青华的母亲,马上便点了头,当场就拍出了一千块钱来当作彩礼。在八九十年代的云贵川三省交界处,一千块钱,那可是一个足以将大山惊开的数字,看着那一百张带着肉渣儿的十元大钞,家里穷得连一块钱都已经找不出来了的刘桂香,便狠狠一咬牙,把这个自己原本并不怎么情愿的婚事,给答应了下来,什么也不再去挑了!
  订过了亲之后,刘桂香先是一个人跑到自己的那个死鬼老公的坟上,苦苦地痛哭了一夜,等到了天要大亮的时候,刘桂香又朝着那个把她和女儿闫青华两个人给撇在了半道儿,自己一个人狠心先走了的老头子,焚了香、烧了纸、磕了三个响头以后,便将自己的那两间头一回出嫁的时候,和那位如今已经做了山中死鬼的亲夫一起,用一块儿、一块儿地拿肩膀和后背,吭哧儿、吭哧儿从大山里头辛辛苦苦地扛回来的石头所砌成的破烂房子,卖了二百四十五块钱。
  她为了护着闫家的体面,狠下心来一咬牙,上街买了一件六块钱一件的红格子花布上衣,和一条九块钱一条的绿色混纺料子的裤子,给自己当作了再婚的嫁妆。又给那个可怜的,马上就要跟着自己去过门的女儿闫青华,买了一个五块钱一个的新书包,和十八块五毛钱一套的尼龙混纺的学生装、一双很便宜、很便宜的白球鞋。好歹,也算是把自己这母女俩儿,打扮得多多少少有了一点人样儿!然后,便被人家那个为了要娶自己为妻,而一下子掉出去一千块钱的毕三元,用一辆借来的手扶拖拉机,稀里哗啦儿地给拉着,怀中抱着自己那个刚刚六岁多的女儿闫青华,心里面滴着泪,脸蛋儿上摊着笑,去喝人家毕三元的喜酒去了。半年之后,闫青华,被送进了毕三元所在的高平坝村,村东十三里地之外的一个公办小学——这是刘桂香答应嫁给毕三元的最主要目的。一年之后,刘桂香怀孕了,可这个黑了心肝的“操猪毕”,竟然毫无人性地,在她刘桂香既将临产之前的一个黑夜,强行奸污了当时才年仅八岁的闫青华!
  在当时法制观念还十分淡漠的,这个贫穷、落后、闭塞的山区农村里面,钱是男人的胆,男人则是女人的天。而如刘桂香这样一位身子后边还拖着一个“油瓶儿”的,改了嫁的女人,更是显得有点姥姥不痛、舅舅不爱的,实在是个比猪贵不了几块钱的东西,毫无什么社会地位可言。那个年龄虽然幼小,而却因为穷家多事,而早熟了的闫青华,看着自己的亲生母亲,在那个不是人生养的可恶继父面前,万事都得赔着小心,成天低三下四的那种可怜样儿,她连一句话,也不敢对自己的母亲去说了!只能把一肚子万分难言的委曲,和十足的羞愤,都和着自己那根本就不敢公开去流出来的,伤心的眼泪,一起硬着头皮,强吞到了肚子里头!并且,只能够是变着法儿地,来尽一切地可能去躲避着自己的那个没有人味儿的继父!在这种尽充满了残酷的屈辱,而又万般无奈的悲惨岁月中,闫青华,终于一岁、一岁地,慢慢儿地长大成人了!在别人的屋檐底下,总算是熬到了初中毕业,进入了一个乡镇服装厂打工的闫青华,真得是连一分钟,也不愿意再跨进那个令她心有余悸的所谓的家!可是,由于碍着母亲刘桂香的面子,每逢节假日和星期天,工厂里边按例放假休息的时候,甭管自己在心里面怎么样得老大不愿意,她闫青华还是得硬装出一种开心的笑模样儿来,先硬着自己的头皮,管那个毕三元叫上一声“爹”,再违心地踏进,那个对于闫青华来说,其实真得是比地狱还要可怕的“家”!
  当过了十六岁生日的闫青华,又一次面临着,她的那个丧尽天良的继父的强暴时,已经长大成人了的闫青华,终于愤怒了!她冷不防地抽出了一把早已经被她久藏于枕头之下的杀猪刀,在“操猪毕”的那张丑恶无比的破脸上,狠狠地,猛划了一刀,随后,攒着那把尖刀,咬牙切齿地抢光那个如同畜生一般的继父身上所有的钱,满怀着对必须继续生活在这个肮脏不堪的火坑儿里面的,自己那可怜透顶的生身母亲的深切同情,永远地跑出了那个家门。
  从那个所谓的“家”中逃亡了出来的闫青华,在又经历了一次惨绝人寰的遭遇之后,辗转来到了广州,并且,很快她就成为了一名职业的妓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