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走了这两位读书不肯用脑子,却老是去惦记着,有什么人站在天空之上,往她们的脑袋儿上,扔金馅儿饼的高中女学生,这位季鲁建于本县公干期间,突然失踪了的案件的其他线索,却还是得接着来找!
于是,兴文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的大队长金之雷提议,说既然那半根手指头,是人家刘桂香老太太,从兴凌江的大石头上边,用洗衣服的塑料盆子从江水之中,给一下子舀上来的!那么,这个作案的第一现场,十成中有八成,还是应该在那条,作为金沙江支流之一的兴凌江水边上!因此,他建议,由他去带上几个人,朝着上游一米一米地,找上他一百里,还就不信,就找不着一个作案的第一现场了!郁兰方局长听完了这个金之雷大队长的建议之后,立刻,以全力支持的口气,对这位主动请缨上阵的金之雷大队长说到,对!要一口气地找上他五百里,还得花足了力气,一寸一寸地找,说什么,也一定要先找到这个莫名其妙的怪案的,第一作案现场!
两天之后,金之雷在兴凌江流域的城关镇,东南方向七十五公里处,找到了一条用十八股细钢丝,扭制而成的两米长的自行车手刹线,还连同这条带着血锈的自行车手刹线一起,找到了那个仍然还继续地被套在这根手刹线上,已经被这条细钢丝绳儿给勒得,到了直径比竹筷子还细的,半条好像先是发了一点霉,后来又给太阳光晒干了的人体阴茎和两粒睪丸!经过兴文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里面两名法医,比照香港九龙警察局传真过来的,季鲁建个人综合资料中的DNA顺列,所进行的非常认真、非常仔细的反复鉴定,终于不可推翻地证明了,被套在一条自行车手刹线上的,那三块儿脱离了胴体的“小肉”,的的确确是属于那位,原来县公安局还乐观地怀疑,有可能是仅仅丢失了某一根手指头儿的,香港跟单员季鲁建的身体所属之物!
好家伙!一个男人两腿之间的玩意儿,愣儿是让人,给用一条拿细钢丝绳来扭成一股的自行车的手刹线,给硬勒着活活地拽了下来!那这个人,哪里还活得了啊儿?刑事警察大队的法医们,也得出了判断:这个季鲁建,恐怕是在这个男人的身体上,最重要的“零件”,让人家给硬勤下来的当时,便已经咽了气了!
刑事警察们,按照局长郁兰方的命令,趴在地上一寸一寸地找,很快,又在那个第一发现物附近,半径为三十一米的现场范围内,陆陆续续地,发现了四个重要线索:第一,江边一块完全被泥土埋进了地表、只露出一层岩面来的青色条石上面,有很多处新鲜的,十分明显是被钢刀一类的金属锐器所砍凿的痕迹,并且,几天之前,才被本地区今年所下的第一场大雨,而冲刷过了的那个青色条石的边缘部位,那一圈儿与条石下方的泥土,所衔接着的地方,也仍然还是积存了一些,已经充分地渗透进了泥土之中的血迹。因此,正在进行十分细腻的现场勘验工作的刑事警察们,非常有理由去怀疑,曾经是有人以砍柴刀一类的沉重金属刃具,于此地,对被害人季鲁建,实施过杀戮行为,或者,是对那位已经被一条钢丝扭成的自行车手刹线,给先行夺去了性命的,那位季鲁建先生的尸体,进行了分割。第二,刑事警察们细心地发现,在其最近边缘,离江岸突出之处,相距一米八十七公分的,一块整体置于江水之中,但是,其上半截儿的表面部分,却突现于江水水平线,大约有十五六公分的一块儿江岩上,有一个大概是在十分漫长的自然过程中,逐渐地被这条兴凌江水所冲击,或者是腐蚀出来的一来岩缝儿里面,卡住了一块碎骨。经过刑事警察大队的法医们,所进行的生物技术鉴定,最终确认也是属于那个季鲁建的——系其左侧股骨的一个碎片。根据那个碎骨片进入岩缝儿上的方式和力度,刑事警察们可以判断,被害人季鲁建,绝对是已经被本案的凶手,给碎尸灭迹了!而且,此块江岩,则应该即为凶手所选择的第二处碎尸现场!由于本案凶手,选择了在此立于兴凌江水之中的江岩表面,对被害人季鲁建进行碎尸活动,因此,在距离此处下游大约一百四十余华里处,洗衣服的刘桂香女士,从那块儿逼迫着江水回流,形成漩涡儿的虎口岩附近,碰巧在用那个已经被郁兰方局长收为本案物证的破塑料盆子,从江中舀水洗衣服的时候,打捞上来被害人季鲁建的半根手指头一事,便成为了一项即符合逻辑推理,并且,可信度又极高的简单问题了。第三,刑事警察们,在离江边三米一十四公分处,发现了一块儿直径为八十五公分的,形状大体上为圆形的人工火焚痕迹。这一处以人工点火方式而故意引发的火焚痕迹,其燃烧中心至燃烧边缘的半径,经过刑事警察们的仔细测量,确定为七百四十七点三九毫米,同时,细心的刑事警察们,还在那一团儿也被雨水冲刷过了的火迹中部,找到了在火中残留下来的,男性裤链、钮扣、服装碎片,和用砍柴刀砍下的枯树枝的,一些未被燃尽的剩余部分。根据那些参与了对这一处,本案第一犯罪现场的技术勘验工作的,刑事警察们的判断,一致认为这一处人工火焚痕迹,之所以出现,十分显然,这是犯罪嫌疑人,为了火化被害人季鲁建的衣物所至。第四,兴文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长金之雷本人,又在距离江边三十点零九米的碎石路面上,找到了一块直径为三点二公分的尖锐石块儿,他格外细心地发现了,一个很容易被人所忽略的问题——这一个小小的尖锐石块儿上,留有一处零点六毫米宽、一点九毫米长的,黑色橡胶痕迹,后来,经过专业人员的细致鉴定证明,那一点点黑色的橡胶痕迹,是被一种日本生产的汽车轮胎,在其滚动的过程之中,辗压所致。金之雷大队长分析,这一小块儿尖锐石块儿上边的黑色橡胶痕迹,不能排除为涉及本案的人员,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在进入此一犯罪现场的时候,或者是在离开这一犯罪现场的时候所致。而由于案发之后不久,老天爷便下起了一场大雨,犯罪现场已经遭到了气象的严重破坏,地面上已无其他痕迹,可以供参加了这一次,对那位从香港来的服装定单跟单员季鲁建,被杀一案犯罪现场的,技术勘验工作的刑事警察们来提取。
公安局长郁兰方一接到报告,立刻驱车赶到了现场。他和刑警大队长金之雷,会同参加刑事警察们,在仔仔细细地研究了情况之后,当场就给出了七条判断:一、这里便是季鲁建被杀一案的第一作案现场;二、季鲁建被人用这种极为罕见的方式,以这种特殊的凶器杀死在此地的原因,是侦破本案的核心因素;三、季鲁建死亡之后,其尸体立即被肢解,部分肢体,如断指、内脏等,被凶手抛弃于兴凌江中,故而报案人刘桂香,得以偶然在下流一百四十余华里处拾获一指;四、死者季鲁建的服装衣物,之所以被人焚烧,其目地应该是为了灭证;五、根据死者于被杀死亡之后,其尸体仍然被凶手剁掉至少一指的事实来看,凶手做成此案的目的,应该是仇杀;六、鉴于季鲁建的外生殖器官被人残酷分离,凶手杀人的全部动机之中,应该包含与性报复有关的内容;七、由于考察到了橡胶轮胎痕迹,死者或凶手之间,至少一人系乘车而来,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此一胎痕,与本案无关的可能性。
郁兰方局长认为,鉴于这个季鲁建生前屡有嫖娼历史,而且,在其到达本县,入住兴江宾馆之后,又有过企图诱奸,本地那两名女性高中学生的不良行为,足以证明这个季鲁建,绝非是一位安分守己的良善之辈!他难免不会在其对那两名高中女学生非礼行为,遭到人家的拒绝之后,继续为非作歹、寻花问柳。而本县民风淳朴、基本上无娼可嫖,再加上当地山民性情骠悍,文化程度普遍很低,法制观念相对淡漠,极有可能是这个猴儿急了的季鲁建,在哪一天忽然之间发了邪火,糟蹋了人家哪儿一家的小媳妇儿、大妹子之类的什么人,让人家一红眼,给剁了!于是,这个郁兰方局长,便在这个,本次被侦察发现了的第一犯罪现场,当扬宣布成立了“季鲁建碎尸案专案组”,由他郁兰方局长本人,亲自担任这个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大案要案了的杀人碎尸案件的,专案组的组长,并且宣布,由刑事警察大队的金之雷大队长担任副组长,要求本局的其他各个部门一定要全力配合,力争早日破获这一起自从共和国成立起来,在兴文县所发生的第一起境外人员被杀案件。
在郁兰方局长的现场讲话结束以后,兴文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的金之雷大队长,又对此一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具体侦破方案,做了详细周密的布置。具有非常丰富的刑事案件侦察经验的金之雷大队长决定,以此地为起点,向兴凌江的下游,搜索寻找尸体或者尸块。并且,将此地作为轴心,扇形放射五十公里,在兴凌江北岸的广大地区,进行地毯式搜索,以防止作案人弃尸他处。同时,还要进一步向兴江宾馆的值班人员查询,事发当天,有谁去找过季鲁建。与此同时,金之雷大队长还要人,去认认真真地查一查兴江宾馆的电话记录,看看在那个季鲁建出事之前,都有谁给他打过电话、他又给谁找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