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尼笑曰:“某虽山野朽姿,久与玉仙为伴,君欲晤一心上人否?”言未既,琬亦趋步而出,与生抱颈大哭,备叙神灯指路,得至尼庵始末。复蒙观大士托梦云:“‘尔夫幸遇浮木,得以不死,只在某月某日,当至庵中相会。’以是预知郎之来也。但郎得何消息,辄肯踪迹至此?”生亦备述遇画相寻之故。
自此便在庵中肄业,改名入泮。旋逢大比,既中乡闱,复获南宫奏捷。锦归之日,遣人持书报父。
父即驰白宋翁,翁叹曰:“此皆不肖女之愆,岂能独罪七儿。今既获第,便当相好如初,不复更记前事矣。”
遂遣人至苏,接生到家完聚。其后生以兵部主事,历官至太常寺卿,告乞终养至家。
尝以扁舟过禾,登烟雨楼赋诗吊古,俄见一人方巾华服,从者数辈,亦至楼上闲眺。时生葛巾便衣,止一书僮步随,其人略不相顾,凭栏踞坐,旁若无人。
生意不堪,询其姓字,其人应声曰:“子敬姓曹,敝居即在南岸。”还以问生,生未之答,书僮曰:“家主是太常寺谢爷,尔亦知之否。”
其人踌躇不安,起身逊坐,因谓生曰:“敝居咫尺,颇有园亭花木之胜,如不见弃,愿乞枉驾一观。”
生亦游兴勃勃,遂渡过南岸,步入其园。竹栏潇洒,花径逶迤,果人间别一洞天也。其人慌忙备茶,茶罢随又备酒。
数杯之后,生欲起身作别。复以金莲杯送过。生爱其精妙,复转杯底细看,上镌五字云“兰斋女史制”。不觉暗暗惊异,立唤书僮取银三十两,以绐之曰:“我爱此杯形式精雅,欲令匠工照样制造,特以此银暂押杯去,君意允否?”其人欣然曰:“持去可也,何用押为。”
生复遣僮细细诘问,始知其人即舟子曹春也。因以所劫之姿,起家巨万。又值族孙某获领南都乡荐,故尔改换巾服,而生亦不复识认矣。
既归武林,即以金莲杯白于臬司,立提二凶拷讯定罪。其后曹春得释,曹亥竟死获中。计其享受仅十年耳。
嗟乎,贫富命也,世之横得而荣者,未尝不以横废而死。财利之不可幸求也,亦既彰明较着,而贪得徇利之夫,比比皆是,直至樱祸而不知悔,亦愚矣哉!
后有山阴徐渭,为赋宋琬诗曰:
黄莺啼时芳草暮,春深难把兰心固。
一见潘郎即有情,涌金便是琴台路。
从来才色自相怜,失行何须低尔愆。
三载禅关缘已证,至今松月尚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