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正印之喜
生身:日干弱,有印绶生身,最喜官星生印。日干强,又有印绶生身,即喜财以制之。
泄官杀:日干弱,官杀强,有印绶泄官杀。喜印身两旺。
日干强,官杀弱,又有印绶泄官杀,喜堸扶官杀。
御伤:日干弱,伤官强,有印绶驾御伤官。喜印旺御伤助身。日干强,伤官弱,又有印绶驾御伤官。喜财旺克印以制之。
挫食:日干弱,食神强,有印绶合食,喜印旺助身去食。日干强,食神弱,又有印之挫食,喜财旺克印以制之。
偏正印之忌
生身:日干弱,喜有印绶助身。忌贪财坏印。目干强,又有印绶助身。忌再印扶身旺。
泄官杀:日干弱,官杀强,幸有印绶泄官。杀忌贪财坏印。日干强,官杀弱,又有印绶泄官。杀再忌印扶身旺。
御伤:日干弱,伤官强,幸有印绶御伤。忌贪财坏印。日干强,伤官弱,又有印绶御伤。忌印扶身旺。
挫食:日干弱,食神强,幸有印之挫食,忌贪财坏印。日干强食神弱,又有偏印夺食,忌印扶身旺。
偏正财
偏正财之构成
我所克,而与我异性者。为正财。我所克。而与我同性者,为偏财。例如:
甲木日主,见戊已土,木能克土,戊已土为甲木所克。甲为阳性,戊亦为阳性,两性相同,故戊是由之偏财,甲为阳性,已为阴性,阴阳相异故已是甲之正财。
按甲见戊辰戊,已见已见丑未,丙见庚见申,,丁见幸见酉,戊见壬见亥,已见见子,庚见甲见寅,幸见已见儿卯,壬见丙见巳,癸见丁见午,皆为偏财。
甲见已见丑未,已见戊见辰戊,丙见幸见酉,丁见庚见申,戊见见子,已见壬见亥,庚见乙见卯,幸见甲见寅,壬见丁见午,癸见丙见巳。皆为正财
偏正财杂谈
人何由而觅利,非用精神心力,不可得也,我所克者,何以名之曰财,盖即分劳我力,而后得者也。有精力然后可以图财,可以享用,八字亦然。首须身强,方堪任财,身弱财旺,则如人之衰微不振。虽有偶得之财,不堪享用。且或因财滋祸,故衡命论财,亦须先顾身主,并非财多定为美也,俗以正财为妻财,偏财为众人之财,亦有以正财为汗血应得之财,偏财为意外幸得之财,皆非通理,不可拘泥
偏正财之能力
生官杀,泄伤食,制枭,坏印
偏正财之利
生官杀:日干强,官杀力轻,尚不全美,当赖正偏财生起官杀方能成为大用。例如:;
乙亥甲申庚甲丁丑
丁火如豆不能制大块之金,身太重而官太轻。甲乙双财并透,生助正官,足补此憾矣。故八-字堪成大用,及赖于财之生官非仅官之克身也。
泄伤食:日干强,伤食力亦强,虽日干之透气。已泄于伤食,而伤食则遏抑未舒,当赖正偏财泄之,藉以疏通。例如:
癸卯庚申庚子庚辰
初秋三庚,支全申子辰,年上透癸,金水并行,母强子健,庚因生水,而秀气发越,癸水伤官,以卯木正财之泄,而亦有所寄托,生生不息矣。
制枭:日干强,偏印力亦强,身旺何劳印绶。当赖偏财制去枭神。使不横来生身,例如:
甲辰戊辰庚申甲申
庚金两得申禄,不愁孱弱,一戊二辰之枭印生身,反为骈枝。,不如借甲木偏财以去之清净也。
坏印:日干强,正印力亦强,身旺不须正印。当赖正财破坏之,使身不过旺。例如:
乙亥已丑庚申乙酉
庚日得禄于申,乘旺于酉,投库于丑,根基极深,固不喜再见帮扶。然则,乙木正财,破坏己土正印,正所以去繁就简也,何憾之有耶。
偏正财之弊
生官杀:日干弱,最怕财旺生官杀,来克日干。例如:
甲寅丁卯庚午乙酉
木旺金衰,财多身弱,最憾财再生官,使官来克身,形势尤危,乃木火财官,狼狈为奸,欲递祸患,更不易矣。
泄伤食:日千弱,最怕伤食泄财。以分日千之力。例如:
癸未乙卯庚子庚辰
庚金失令,援助又少,固畏群水之泄气。然若单见水星,耗盗尚有,限制岂可又见木来泄水,转辗分力。则财之泄伤食而挫日。与夫生官杀而克身,其为害乃异途而同归也。
制枭:日干弱,最怕财星制去枭神,以绝日干之生。例如:
戊辰甲子庚寅甲申
水木成群,庚金走泄无止。戊土枭印虽生庚,奈生受制于甲财。财神非仅患身,且能害母,产除根本。为祸更甚于泄伤食,生官杀也。
坏印:日干弱,最怕财星,破坏正印,绝其滋助,例如:
乙未己卯庚子甲申
庚金闲于水木之包围,已土正印,因乙财之破坏。似有若无。势大适为我敌,势小难为我助,与上述之命,同一抱撼耳。
偏正财之喜
生官杀:日干强,有财生官杀,喜官杀旺则成功。
日干弱,有财生官杀,喜印生比劫以制之。
泄伤食:日干强,伤食重,有财泄伤食,喜财旺生发。
日干弱,伤食轻,有财泄伤食,喜比劫以制财。
制枭:日干强,不须枭神生身,喜财来制枭。
日干弱,有财星制枭,喜比劫以解之。
坏印:日干强,不劳印绶再助身,喜伤食生财。助财破印。
日干弱,有财坏印,喜比劫克去财星以存印。
偏天财之忌
生官杀:日干强,幸有财来生官杀,忌伤食克官杀。
日干弱,又有财去生官杀,忌官杀再旺而克身。
泄伤食:日干强,幸有财来泄伤食,忌比劫夺财。
日干弱,又有财去泄伤食,忌财旺分力。
制枭:日干强,幸有偏财制枭,忌比劫再夺财。
日干弱,又有偏财制枭,忌伤食生财。
坏印:日干强,幸有正财坏印,忌比劫再夺财。
日干弱,又有正财坏印,忌伤食生财。
比劫禄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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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分克我、我克、生我、我生、比和、五项,又有阴阳同性及互异之分,乃其代名词,即所谓七杀。正官、伤官、食神、偏正印、偏正财,及比肩、劫财者。出焉。七杀食神,正官,伤官。已为各立一格于六神篇中,偏正财,偏正印,亦不分偏正。并而曰印曰财。详论于六神篇内。兹再述比肩劫财之损益如后,禄与刃乃助身之物。其效用利弊,与比肩劫财,颇有相似处。故附论之。
比肩之构成
与我同类,而又同性者是也。如甲见甲见寅,既同属木类,又同为阳性耳。按甲见甲寅,乙见乙见卯,丙见丙见已,丁见丁见午,戊见戊见辰戌,己见己见丑未,庚见庚见申,辛见辛见酉,壬见壬见亥,癸见癸见子,皆为比肩。
劫财之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