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舍
乾隆五十五年,台湾生番人等到京,照缅甸之例送交内务府经理。
——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五百十四。
饩廪
新附人等饩廪
乾隆五十三年定:台湾生番来京,每十人日给羊一,每人日给盐一两五钱、腌菜二两、对茶麦面一两六钱、牛乳四两,每四人茶一包,烛共四十二枝;均给好米(谨案是年台湾生番来京,系送交内务府居住供支)。
——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五百二十一。
兵部
官制
福建绿营
光绪十三年,以澎湖协副将与海坛镇总兵对调驻扎,其海坛协副将仍为外海水师。改海坛镇标中军兼中营游击为澎湖中军兼左营游击、澎湖左营都司为海坛左营都司兼管中军、海坛右营守备为澎湖左营守备、海坛协左营都司为福建外海水师。海坛协副将,归福建水师提督节制;海坛、闽安两协副将,均归福宁镇总兵管辖。
台湾绿营
总兵官一人、副将三人、参将四人、游击四人、都司九人、守备十人、千总十七人、把总四十一人、外委五十六人。
康熙二十三年,设台湾镇总兵官,镇标中、左、右二营各设游击以下等官。设台湾协副将,中、左、右三营各设游击以下等官。移漳州城守协副将驻澎湖,左、右二营仍各设游击以下等官。裁中营游击、守备,改设城守守备。设北路营参将以下等官、南路营参将以下等官、淡水营都司以下等官。
五十一年,裁台湾镇左营把总一人。
五十七年,设淡水营,归北路营参将管辖。移兴化城守右营守备驻淡水;改台湾镇标中营千总一人、台湾协左营把总一人为淡水营千总、把总,每半年轮派分防鸡笼。
六十年,移台湾镇总兵官驻澎湖,移澎湖协副将驻台湾。
六十一年,以移扎澎湖之台湾镇总兵官仍驻台湾;其澎湖仍设水师副将。又,设台湾镇右营守备一人,裁分巡厦门道标守备、千总各一人、把总二人。
雍正元年,设台湾水师协右营守备一人。以台湾镇标右营守备一人、把总一人驻岗山,左营守备一人驻下加冬,台湾协水师中营千总一人驻盐水港,左营千总一人驻笨港,水师副将及守备一人驻安平镇城内。
九年,改台湾北路淡水营守备为都司。
十一年,增设台湾镇标左营千总、把总各一人,右营把总一人。又,设台湾城守营参将一人、守备二人、千总二人、把总四人为左、右二营。裁北路营参将,改设北路协副将;并设都司一人、守备一人、千总四人、把总八人。分中、左、右三营,中营设都司以下等官,左右二营各设守备以下等官。又,设南路营都司一人、千总一人、把总二人,淡水营把总一人,台湾水师协左营千总、把总各一人,右营把总一人。
十三年,移台湾镇标守备一人驻春牛埔,移水师千总一人驻小南门。
乾隆二十五年,移盐水港汛把总一人驻林圯埔。
五十三年,移台湾北路左营守备自嘉义县城驻斗六门,嘉义县城改设都司一人。
嘉庆十三年,改台湾协右营游击为艋舺营游击,改延平协左营守备为艋舺营中军守备;同驻艋舺,管辖陆路弁兵。改兴化协左营守备为艋舺营水师守备,驻沪尾炮台。拨淡水营千总、把总十人隶水师守备管辖。改淡水营都司为台湾协右营都司,驻安平。
十六年,于噶玛兰地方之五围设守备一人、存城把总一人、协防外委一人、额外外委二人,头围设千总一人、外委一人,隆隆岭设额外外委一人,溪州设把总一人:归艋舺营兼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