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
职掌
职掌
纂修书史
纂修书史
乾隆五十三年,敕纂“平定台湾纪略”。
——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千五十一。
八旗都院
兵制
兵制
火器
火器
康熙二十七年,福建进台湾铜炮。
——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千一百二十二。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官制
交涉
官制
职掌
各馆教习
出使
职掌
咸丰十年,设抚局于地安门外之嘉兴寺。
设同文馆。
设办理江、浙、粤、闽、内江各口通商事务大臣,以江苏巡抚兼领,为南洋大臣;办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大臣,为北洋大臣。
设总务税司一员。
十一年,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亲郡王、贝勒、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各部院尚书、侍郎等管理。
同治元年,奏设清档处,责成两班章京办理;军机处兼行章京,帮同校对。
又设办理通商事务大臣,统辖江、楚、苏、浙、闽、粤六省口岸,驻扎上海。
又将粤海、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大臣移扎内江;所有上海及长江一带中外交涉事件,以通商大臣为专管、各督抚为兼管。
又奏准:沿海沿江各监督道员以下均归通商大臣统辖。
五年,简派管理同文馆大臣一员。
七年奏准:南洋通商大臣归两江总督经理。
九年,裁三口通商大臣,改归直隶总督经理。
又奏准:山东省东海关、奉天省牛庄关归北洋大臣统辖。
十五年,简派管理同文馆大臣二员。
各馆教习
咸丰十年奏准:于八旗子弟中年十三、四以下者,挑选入馆,学习外国语言、文字;知照俄罗斯文馆,妥议章程。
十一年议准:俄罗斯文馆,归并英、法、美三学一体办理。
又议准:英、美同文,不设美文之学。
同治元年奏准:每馆额设学生十名。
又议准:设英文前馆,习英吉利国语言、文字。
二年,设法文前馆,习法兰西国语言、文字。
十年,添设天文、化学、算学、格致、医学各馆,每馆额增学生十名。
又设德文前馆,习德意志国语言、文字。
光绪十年奏准:在江南黄浦地方设立水雷学堂,考取学生十四名、选募水勇一百六十名入堂学习。
十一年奏准:天津地方设武备学堂,挑选陆营弁兵,专课海防战守技艺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