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用实力对抗政府,原不是一个人所能做到的事,必须纠合同党,掀起内乱。这实不能称为上策。因为既经起兵与政府为敌,就只好把事理的是非曲直姑置不论,而致力于力量大小的较量。但就古今内乱的历史看来,人民的力量常较政府为弱。而且内乱一起,那一国的原有政治机构必然颠覆。可是无论那个旧政府怎样的坏,总还有些善政良法,不然就不会维持相当的年月。因此一旦轻举妄动地推翻了它,仍难免以暴易暴,以愚代愚。再探索内乱的根源,总由于不合人情而起,可是人类世界上不合人情的事,再没有甚过内乱的。内乱一起,父子兄弟都会自相残杀,更不用说朋友关系了。真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在这种恐怖情况下,人心越发残忍,人的举动几乎近于禽兽。弄到这样地步却希望施行比旧政府还好的良法善政,欲引导天下人情复归于善良,岂非梦想?
第三,坚持真理,舍身力争,是说要坚信天理而不疑,不论处于何种暴政之下,身受怎样苛酷的法制,都能忍受痛苦,矢志不渝,不携寸铁,不使武力,只用真理来说服政府。
在以上三策中,这第三策才是上策中的上策。因为用真理来说服政府,丝毫不会妨害这个国家当时原有的善政良法,即或正论不被采用,只要理之所在,已由此论阐明,则天下人心自然悦服。因此,今年如行不通,可以期之来年。此外,用实力来对抗政府,会有得不偿失之患,若用真理来说服政府,就只会除去应除之害,而不会发生其他流弊。说理的目的,在于阻止政府不正当的措施,只须政府处置归于正途,则议论也就自然停止。若是用实力来与政府对抗,必然引起政府的震怒,势将不顾一切,益逞淫威,为所欲为,甘冒不韪。至于采用平心静气的说理办法,则虽暴虐政府的官吏,也是我们同国的人,见到我们因坚持真理而舍身力争,必将发生同情相怜之心,从而决心悔改。
凡因忧世而苦其身心,甚至牺牲其生命的,西洋称为“殉道”(Martyrdom),虽然所丧失的不过一人之身,而其功能却远较杀千万人费千万金的内乱之师为好。日本自古以来,有很多战死的,也有很多切腹自杀的,均被称为忠臣义士,得到了很高的评价。但如追寻他们舍身的原由,总不外是与两主争夺政权的战争有关,或是为了替他的主人报仇而慷慨捐躯,表面上似乎很堂皇,其实对于社会并无益处。他们相信各为其主,到了有愧主人时,就只有一死相报。这是不文明时代常有的事;今天用现代文明的眼光来看,可以说他们是不知死所。因为所谓文明,本来是指人类智德进步,每个人都能支配他自己,使人世间交往没有互相为害的事,从而各自行使其权利,达到社会上普遍的安全和繁荣。那么兴师也好,复仇也好,只要合乎上述文明的精神,兴师能克敌制胜,复仇能保全主人的名誉,且其目的在于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工商业,以实现普遍的安全和繁荣,则亦似乎有充分的理由。但是事实上他们并未抱有这种目的,况且那些忠臣义士也没有那种眼光,只是泥于因果之理,图报主人罢了。时至今日,这种为主人而捐生的所谓忠臣义士还有不少。例如有个名叫权助①的仆人,奉主人的命令出差,丢了一两金子,徘徊途中,自觉无以对主人,就决定在道旁树枝上用腰带自缢身死。世间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推此义仆寻死时的心理,察其实际情形,也未尝不可怜悯,真可以说是“出使未返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权助受了主人的委托,却丢失了一两金子,就拿一死来尽君臣之分,自以为无愧于古今忠臣义士,其忠诚可与日月争辉,名声可与天地共存。决不料世人是这样薄情,对他并不重视,既不为他立碑表扬,也不为他建祠祭祀,却认为权助为了一两金子而死,视生命轻于鸿毛。但是事体的轻重,不能用金子的多少和人数的众寡来衡量,而应视其是否有利于社会文明而定。因此那些忠臣义士杀了一万敌人而战死也好,权助丢了一两金子而自缢也好,其无益于今世文明则一,同时也分不出孰轻孰重。可以说义士和权助都不知死所,这等行为是不值得称为“殉道”的。就我所知,主张人民的权利,提倡真理,进谏政府,终于舍身成仁而无愧于世的,自古以来,只有佐仓宗五郎①一人。但是关于宗五郎的传记,只有民间俗本之类,还没有详细列入正史。我如果能够得到材料,今后一定要把它写出来,表扬其功德,以供世人借镜。
①本文发表后,由于作者对封建思想的批判,引起了保守派的反感,导致“楠公权助论”的论战,楠公指楠木正成,即所谓忠臣的代表。后来作者化名写了《评〈劝学篇〉》一文,请参阅。——校者
①日本民间流传的农民运动领袖。传说他是十七世纪中叶下总(今千叶县)的村长,由于领主横征暴敛,独自向将军进行控诉,以致被处极刑,但赋税得以减轻。——译者
八篇
勿以自己的意志强制他人
在美国人威兰德②所着的《道德学》一书内,有一段论述人的身心自由的话,这段话的大意说:一个人的身体是和他人相离的独立个体,每个人都应该掌握自己的身体,运用头脑思维,自己支配个人来做他能做的事。因此之故,第一,人们既各有其身体,就应该利用这个身体,接触外界,获取物资,以满足其需要,例如播种栽稻,采棉制衣。第二,人们既各具智慧,就应该凭着智慧来阐明事物的道理,以免迷失达成目的的途径。好比种稻,要思考肥田的法子;织布,应先研究织机,这些都是发挥智慧的工作。第三,人们各具欲求,应当用这个欲求来激起身心的活动,借以满足这个欲望,而造成个人的幸福。比如人们固然没有不喜爱锦衣美食的,但是这些锦衣美食并非自然生长于天地之间,要想获得这类的东西,没有人们的劳动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们的劳动,大都是由于感受欲求的迫促而起,倘若没有这种欲求,就①不可能有劳动,没有劳动,就不可能享有快乐的幸福。例如禅寺里的和尚们不从事劳动,也就没有幸福可言。第四,人们各具有虔诚的本心,就应该用虔诚的意志来抑制情欲,端正方向,借以决定行止。倘若情欲漫无限制,也就难于充分肯定锦衣美食的界限。今若抛弃应当做的事情,只满足一己的欲望,那就只有害人利己,实在不能说是人类应有的行为。处在这种时候,使人们能够分辨情欲和道理,脱离情欲而走向道理这一方面来的,便是虔诚的本心。第五,人们各具自己的思想,应当凭此思想来立定作事的志向。比如世界上一切的事情都不是偶然做成的,无论好事和坏事都是由于人们具有要做这件事的意志才能做成。
②威兰德(FrancisWayland,1796—1865)美国的教育家。——校者
①字加了着重号,本电子书以加粗代替。其它均同此例。——CTJ121
以上五点,是人类不可缺少的因素,能自由自在地运用这些因素的力量,就可以达到一身的独立。但是所谓独立,决不是象乖僻之士那样离群索居,落落寡合。因为人生在世不能没有朋友,朋友的求交于我,也和我的企慕朋友相同,世间的交往是相互间的事。要紧的是运用上述五种力量,依据自然确定的法则,不可逾越其限度。这个限度,乃是我用这种力量,他人也用这种力量而互不妨碍之谓。只有这样,才不致违背做人的本分来处世,既不怨天,又不尤人,这才算得是人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