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做过这样的实验,不断刺激老鼠的饥饿中枢,那么,即使它吃得极饱了,它也要不断地吃下去,即使撑破了肚皮也不惜;相反,不断刺激它的饱食、厌食中枢,那么,即使它饿得发昏,而周围又满是食物,它也拒绝吃食,直到饿死。这其中的机制对人来说也是一样的。
总之,在人身上存在着多种多样的需要和欲望,它们不仅种类繁多,并且在变化、发展着,而且还构成了对立、互补的两极体系。虽然作为对立、互补的体系,各种需要和欲望都有其表现、发挥作用的时候,但就某一时间、某一场合、某一情境来说,则通常是由一种性质的欲望占主导地位,乃至就是一种性质的欲望支配着人。各种欲望在其相应的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都对人的行为和活动有着不同程度的作用,在其表现的时候,通常都是非常强烈的,人们往往自觉不自觉地要努力满足这种需要和欲望,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顾一切地要满足它们。这种现象是随处可见、不胜枚举的。
以食欲为例,通常人们在感到饥饿时,都有强烈的食欲。
在一个文明富足的社会中,人们一般都能较为容易、较有保障、较为稳固地解决吃饭、进食问题,一日三餐,比较有规律,在相当一些人那里,对吃还很讲究,较差的、一般的、不特别精美丰盛的都不愿意吃。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意识不到自己有多么强的食欲,甚至认为吃饭是例行公事。但在饥饿近死的危急情况下,人们就会感到食欲的极强烈的存在,因而千方百计地要满足它,平时的什么高雅戒律都统统抛之于九霄云外。历史中经常有这样的故事,平日花天酒地、吃山珍海味的皇帝或达官贵人,在落难时饿得发慌,吃到山上的野菜、窝头都觉得十分香甜,回宫后把它当作名点看待。
在十分饥饿而缺乏食物时,人们对老鼠、蛇、草根之类都吃,甚至会吃人肉。
要饭的穷人为了吃,常不顾人格尊严而乞讨,不顾肮脏、病害而翻捡垃圾桶。
睡觉也是人们经常有的欲望。在十分疲乏时,再亲密的朋友来访,都会冷冷地相待,有时工作极重要也会弃之不干,有时满是蚊蝇的地方也睡得着,随便什么样的地方都能躺下去。
在私欲泛滥时,极端的自私自利简直到了令人怵目的地步,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问一声路也要收费,所思所想所为皆是“我的,我的……”。
相反,在公心昌明时,人们也会表现出极崇高的品质,即使为人民、为同胞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为社会公共、公益事业而满腔热情,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公而忘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心里所想的都是怎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时刻以不能为社会作贡献为耻辱。
有人为金钱、地位、权势、情欲而奔波忙碌,全身心地投入,欲无止境,甚至不惜走上犯罪道路。
也有人为一种情操、神圣的理想、信念而孜孜以求,全身心地献出,以种种方式磨练自己。
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了人的种种欲望的强烈。这种强烈的欲望,有些有道德性,有些本身并不具有道德性质,但是在更广大的关系中,在欲望的实现的方式和结果中,就会显示出其道德性。总之,人有强烈的欲望,人的欲望是强烈的。
需要满足的幸福感强烈的需要是人追求幸福的原动力,而当需要得到满足时,常会感到心满意足,十分的畅快、甜蜜、舒坦,这种精神感受就是幸福感。
幸福感虽然是由于需要的、欲望满足而导致的,但并不是一切欲望和需要的满足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能导致人们产生幸福感。有时人的很多欲望、需要都得到满足了,但那时他还没有意识到,当然也就谈不上幸福感。
例如婴儿、小孩就是这样,其幸福与否,是由大人来判断的,他们自己则无意识,虽然他们本能的要求、欲望得到了满足,如进食、爱抚等;植物人也是这样,甚至比小孩更突出,他们的生存欲望满足了,但又勿宁说他们没有什么欲望,这样,是谈不上幸福不幸福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人们虽然意识到了欲望、需要的满足,但由于习以为常,或者由于观念、文化上的原因,并没有幸福感。例如一日三餐,在一般情况下不是特别饿了再吃,也不是吃得特别好,犹如例行公事一般,就没有几人餐餐吃饱喝足后有幸福感,只是在某些饿怕了的人看来,这简直就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欲望、需要的满足并不意味着幸福,还有其他很多原因,特别是在社会方面。例如,为了达到某一目的而采取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办法和措施以满足某种需要,即使这种需要满足了,但并不一定使人产生多少幸福感。
举一个通俗例子说,某人因为发财的欲望而不得不参加一些应酬,这些应酬是他本不愿参加的,因而,虽然通过应酬而结成一些关系,认识一些人,最终满足了发财的欲望,但这却是以不小的代价换取的,总的来说他并没有什么幸福感,相反却会产生一种厌烦感、压抑感、疲累感。再如,一个工人极度疲劳了,可一想到一家老小要饿肚子,猛然惊醒过来,又拼命劳作,赚了一些钱,生存的欲望满足了,甚至生活(吃、穿)得不错,但也没有多少幸福感。
事实上,大多数人为了在社会上生存、立身都不得不牺牲、压抑、掩饰、扭曲自己的某一方面,而这本身却很少能产生什么幸福感,所产生的往往是更多的不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