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之气,少阳相火用事,以上克下,泻咸助苦。
自四月小满节起,至六月小暑终止。
天时暴热乍凉,疾风豪雨。
民病寒热,吐利,生烦闷乱,痈疽疮疡。
四之气,太阴湿土用事,木旺土衰,泻甘补酸。
自六月大暑节起,至八月白露终止。
天时风湿交争,雨生羽虫,暴风疾雨。
民病大热短气,赤白痢泻。
五之气,阳明燥金用事,金生水旺,制咸益苦。
自八月秋分节起,至十月立冬终止。
天时湿热而行,客行主令。
民病气虚客热,血热妄行,肺气壅盛。
六之气,太阳寒水用事,水盛火衰,泻咸助苦。
自十月小雪节起,至十二月小寒终止。
天时凝寒,雨雪,地气正,湿令行。
民病病乃凄惨,孕妇多灾,脾受湿,肺旺肝衰。
己亥年,厥阴风木司天,岁气风化之候。
厥阴风木者,足厥阴肝经也。肝属东方,甲乙木春旺七十二日也。
少阳相火在泉。
初之气,厥阴风木用事,脾胃受邪,泻酸补甘。
自年前十二月大寒节起,至二月惊蛰终止。
天时寒始肃,客行主令,杀气方至。
民病寒居右胁,气滞,脾胃虚壅。
二之气,少阴君火用事,火旺金衰,泻心补肺。
自二月春分节起,至四月立夏终止。
天时寒不去,霜雪,水杀气施,水草焦,寒雨至。
民病热中,气血不升降。
三之气,少阳相火用事,肺经受邪,泻苦益辛。
自四月小满节起,至六月小暑终止。
天时风热大作,雨生羽虫。
民病泪出,耳鸣掉眩。
四之气,太阴湿土用事,木土相刑,泻酸益甘。
自六月大暑节起,至八月白露终止。
天时热气返用,山泽浮云,豪雨溽温。
民病心受邪,黄胆,面为浮肿。
五之气,阳明燥金用事,以金刑木,泻肺益肝。
自八月秋分节起,至十月立冬终止。
天时燥湿更朦,沉阴乃布,风雨乃行。
民病寒气及体,肺受风,脾受湿,发为疟。
六之气太阳寒水用事,主助客胜,泻酸补甘。
自十月小雪节起,至十二月小寒终止。
天时畏火司令,阳乃火化,蛰虫出现,流水不冰,地气大发,草乃生。
民病瘟疫,心肾相制。
谨按∶运气之说,《内经》言之详矣。夫人在气交之中,与天地相为流通,苟不先立其年以明其气,临病施治之际,乌乎以用补泻之药哉?此运气证治不可不知也。又尝按而验之,多有不应,何则?阴阳之消长,寒暑之更易,或失其常,在智者通其活变,岂可胶柱鼓瑟,按图索骥也耶?
四
风缓
风缓方论:风缓者,风邪深入而手足为之缓弛也。夫人四肢百脉逢寒则挛急,遇热则柔缓。病在阳,经气行迟而关以纵;病在阴,经气行疾而关以收,此物理之常然也。然脾主肌肉、四肢,胃为水谷海,所以流布水谷之气,周养一身。脾胃既虚,肢体失其所养,于是风邪袭虚,由腠理而入肌肉,由肌肉而入脾胃,安得不为之缓废乎?若曰驱风之剂与助胃之剂不同,亦顾吾活法用之何如耳抑?余闻人之一身,筋骨为壮,肝主筋,肾主骨,肝肾气虚,风邪袭之,亦有肢体缓弱之证,然则先散其风而后益之,于此尤当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