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武帝大明中,孔灵符为丹阳尹。山门县土境偏狭,民多田少,灵符表徙无资之家于徐姚、鄞、鄮三县界,垦起湖田。帝使公卿博议,太宰江夏王义恭议曰:“夫训农修本,有国所同。土着之民,习玩日久。如京师无田,不闻徙居他县。寻山阴豪杰富室,顷亩不少,贫者肆力,非为无处,耕起空荒,无救灾歉,又兼缘湖居民鱼鸭为业,及有居肆,理无乐徙。”尚书令柳元景、右仆射刘秀芝、尚书王瓒之、顾凯之、颜师伯、嗣湘东王彧议曰:“富户温房,无假迁业;穷身寒室,必应徙居。葺字疏皋,产粒无待,资公则公未易充,课私则私卒难具。生计既完,畲功自息,宜募亡叛通恤及与乐田者,其往经创,须粗修立,然後徙居。”侍中沈怀文、王景文、黄门侍郎刘凯、郗颙议曰:“百姓虽不亲农,不无资生之路。若驱以就田,则坐以相违夺。且鄞等三县去治并远,既安之民忽徙他邑,新垣未立,旧居己毁,去留两困,无以自资。谓宜适任民情,从其所乐,开宥速亡,且令就业,若审成腴壤,然後议迁。”太常王元漠羡议曰:“小民贫匮,远就荒畴,去旧即新,粮种俱缺,习之既难,勤之未易。谓宜微加资给,使得肆勤,明力田之赏,申怠惰之罚。”光禄勋王升之议曰:“远废之畴,方翦棘荆,率课穷乏,其事弥难,资徙粗立,徐行无晚。”帝违众议,徙民,井成良业。
後魏道武天兴元年正月,徙山东六州民吏及徒何高丽杂夷三十六署,百工技巧千万口,以充京师。二月,诏给内徙新民耕牛,计口受田。十二月,徙六州三十二郡守宰、豪杰、吏民二千家于代都。
二年,陈留郡、河南流民万余口内徙,遣使者存劳之。
明元泰常三年,徙冀、定、幽三州徒何民于京师。
《娥清传》:清为给事中黄门侍郎。先是,徒何民散居三州,颇为民害,诏清徙之平城。清善绥抚,徙者如归。
延和元年,车驾征冯文通,徙成邱、成周、辽东、乐浪、带方、元菟六郡民三万家于幽州,开仓以赈之。
太平真君六年,徙青、齐之人以实河北。又陆俟,太武时,与高凉王邮渡河,南略地至济南东平陵,徙其民六千家实河北。
七年,徙长安城内工巧二千家于京师。
献文皇帝兴三年,徙青州齐民于京师。
孝文太和十九年,诏迁洛之民葬河南,不得迁河北。于是代人南者悉为河南洛阳人。
北齐神武帝为魏相,命孙腾、高隆之分括无籍之户,得六十余万,于是侨居者备勒还本属。
文宣天保八年,议徙冀、定、瀛无田之人,谓之乐迁,于幽州、范阳宽乡之处,百姓惊扰。
後周武帝建德六年十二月,行幸并州宫,移并州军人四万户于关中。
宣武正始元年,以苑牧公田分赐代迁之户。
宣帝大象元年,诏曰:“洛阳旧都,今既修复,凡是元迁之户,并听还洛州。此外诸民欲往者,亦任其意。河阳、幽、相、预、亳、青、齐七总管,受东京六府处分。”
隋场帝大业元年三月丁未,诏尚书令杨素、纳言杨逵、将作大匠字文恺,营建东京,徙预州郭下居民以实之,又诏徙天下富商大贾数万家于东京。
唐武後天授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徙关外雍、同、泰等七州户数十万以实洛阳。
玄宗开元十六年十月,敕州客户有情愿属缘边州者,至彼给良沃田安置,仍给永年优复,宜令所司即与所管客户州计会,召取愿者,随其所乐,其数奏闻。
洪武二十一年八月,户部郎中刘九皋言:“古者狭乡之民迁于宽乡,盖欲地不失利,民有恒业。今河北诸处自兵後田多荒芜,居民鲜少。山东、西之民自入国朝,生齿日繁,宜令分丁徙居宽闲之地,开种田亩,如此国赋增而民生遂矣。”上谕户部侍郎杨靖曰:“山东地广,民不必迁;山西民众宜如其言。”于是迁山西泽、潞二州民之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诸处闲旷之地,令自便置屯耕种,免其赋役三年,仍户给钞二十锭,以备农具。
二十二年四月己亥朔,命杭、湖、温、台、苏、松诸郡民无田者,许令往淮河迄南滁、和等处就耕,官给钞户二十锭,使备农具,免其赋役三年,九月甲戌,山西沁州民张从整等一百一十六户,告愿应募屯田,户部以闻,命赏从整钞锭,送後军都督佥事孙礼,分田给之,仍今回沁召募居民。
二十五年十二月辛未,後军都督府都督金事李恪、徐礼奏:“山西民徙居彰德,卫辉、怀庆、广平、大名、东昌、开封,凡五百九十人户。”
三十五年九月乙未,命户部遣官核实山西太原、平阳二府,泽、潞、辽,沁、汾五州,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实北平各府州县,仍户给钞使置牛具种子,五年後征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