痧后禁忌
痧症略松,胸中觉饿,设或骤进饮食,即复痧胀,立可变重,是必忍耐一二日为则,乃可万全。
痧胀凶症
痧有心胸高起如馒者,不治。背心一点痛者,死。角弓反张者,死。腰肾一点痛者,死。心胸左右有一点痛者,不治。胁肋痛者,不治。四肢肿痛者,难治。鼻如烟煤者,死。舌卷囊缩者,死。环口黧黑者,死。头汗如珠,喘而不休者,死。昏迷不醒,放痧不出,服药不应者,死。痧块大痛,服药不应者,死。
痧为百病变症
诸凡百病,势极伤人。然亦有未即临危,尚可绵延时日,而忽然变病,遂致倾危不治者,何也?盖百病之中,有或因病,而感夏月暑热时行之气,有或床第不洁,秽恶冲人,而兼之平时伏毒深藏,一时痧症均可乘隙窃发。所贵医者识窍,先治其痧,后理其病。所谓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者,此类是也。
医家当识痧筋
痧症轻者,脉固如常,重者,脉必变异。若医家但识其脉,不识痧筋,势必据脉用药,而脉已多变,则实病变虚,虚病变实,诚不可恃。曷若取脉症不合者,认痧筋有无,有则据痧用药,无则据脉用药,乃无差误。故余谓医家当识痧筋。
放痧有十
──在头顶心百会穴。
──在印堂。
──在两太阳穴。
──在喉中两傍。
──在舌下两傍。
──在双乳。
──在两手十指头。
──在两臂弯。
──在两足十趾头。
──在两腿弯。
凡痧有青筋紫筋,或现于数处,或现于一处,必须用针刺之,先去其毒血,然后据痧用药。治其脾、肝、肾及肠、胃经络痧,万不失一。
放痧须放尽
尝见人犯痧症,延一放痧者放之,以为放痧之法,止于此矣。不知放痧之人,固有善于彼者,不善于此,亦有善于此者,不善于彼。使病家延一放痧之人,略知一二,未识其全,则血肉之痧,有放而未尽者矣。苟医者不识痧筋,见其痧之已放,而孟浪用药,药不能治及于血肉之分;或痧症复发,痧毒肆攻,而轻者变重。病家不明其故,归咎于医,医者之名,由兹而损,岂反不为放痧之人所误乎。故医家识痧,必须令其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