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气竭矣。热气不解必秘结。必自汗。即所谓阳传阳明也。此时太阴之津液。必已亏矣。治之失法。而少阴之精又亏。厥阴之血又亏。始终总不离乎秘结。非邪至阳明。即无复传也。总不离乎阳明耳。
第七须识伤寒温病始异终同之说。不可执也。此只说得热传阳明一边。其寒传太阴。迥乎不同。伤寒有寒死证。
无热死证。阳明内实。非死证也。其有死者。皆由误治若温热病。则有自然一成不变之热死证。
第八须识合病并病之中。有真假之不同。前人分别合病并病。语多牵强。当是两阳同感。谓之合病。由此连彼谓之并病。更有邪气未及彼经。而彼经为之扰动者。其见证必有虚实之不同。如素胃寒者。一伤于寒。即口淡。即便滑。素阴虚者。一伤于寒。热气内菀。即喘喝。即口渴。岂真邪传阳明太阴耶。但散其寒。诸证即瘳。亦有略须兼顾者。必其内虚之甚。预杜邪气内陷之路也。
第九须求寒热气化之真际。六经传次。本不必根据仲景篇次也。无如前人越经传表里传等语。说得过泥。并未靠定各经。切发其所以然。如少阳主经脉之津液。经脉灼干即见少阳证。太阴主肠胃之津液。肠胃灼干。即见太阴证。
阳明主肠胃之渣滓。渣滓燥结。即见阳明证。厥阴主津膜之津液。筋膜枯索。即见厥阴证。少阴主下焦之气化津液。
津竭气散。即见少阴证。此从热化也。从寒化者。阳气不足而下泄。寒水淫溢而上逆总是何脏受伤。即何经见证。
第十寒化热化。各视本体之阴阳虚实。此语浅而极真。论中误汗后。有为内寒者。有为内热者。误下后亦有内寒者。有内热者。若执过汗亡阳、过下亡阴之例。便不可通。故读者以随文生义为贵。夫六经乘虚而传。寒热随偏而化也。
第十一须知表里之说。有形层之表里。有经络之表里。有脏腑之表里。有气化之表里。形层即前所谓皮肤肌肉筋骨。所谓部分也。邪在三阴之部。里而仍表。仍宜汗解。邪入三阳之经。表而已里。只有清化。即和解也。少阳半表半里。亦有数解。以部位言。则外在经络。而内连三焦也。以气化言。则表寒未清。而里热已盛也。总是气化燥结之象。
第十二须知手经足经。并无分别。足经部位大。邪气在表尚在经脉之外。其气是一大片。故见足经证。邪入经脉之中。反多见手经证矣。大抵足经证见者。多在躯壳之外。手经证见者。多关脏腑之中。足证有在经者。手证绝少在经也。经者。身形之事也。脏腑者。神明气化之事也。
第十三须知三阴三阳。只是经络表里之雅名。于脏腑气血之阴阳。不相涉也。若谓邪入三阳。即为伤阳。邪入三阴。即为伤阴。则差矣。内经心为太阳。肝为少阳。肺为少阴。肾为太阴。脾与六腑为至阴。此以气血清浊言之。
今人已不讲。其实各经各脏各腑之中。各有阴阳。此说甚长。细读内经。自能辨之。
第十四读书须知阙疑。论中叙证。有极简者。有极繁者。有方证不合者。有上下文义不贯者。一经设身处境。
实在难以遵行。安知非错简脱简耶。不必枉费心机。以俟将来之阅历。即如少阳阳明合病。自下利者。黄芩汤。太阳误下利不止者。此协热利也。承气汤。此必内有伏热。三焦肠胃。秽气郁浊。颇似温病之发于伏邪者。于伤寒自利。及误下而利者。殊不合格。又太阳误下结胸。正宜兼开兼降。以宣内陷之阳。而开邪气之结。乃反用甘遂巴豆以重泄之。是以一误为不足。而又益之也。又太阳阳明合病。自利者。葛根汤。不下利但呕者。葛根汤加半夏。既不下利。何以仍用原方。是原方只治合病。并非治下利也。前文何必特署下利字样。此类宜详思之。前人只说三阳合病。皆有下利绝不说合病所以下利之故。此之谓半截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