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气和。名曰迟。迟缓相搏。名曰沉。又曰寸口脉。缓而迟。缓则阳气长。其色鲜。其颜光。其声商。迟则阴气盛。骨髓满精血生。肌肉紧。营卫俱行。刚柔相济。岂非安脉耶。
太阴证(二十三):曹生初病伤寒。六七日。腹满而吐。食不下。身温。手足热。自利。腹中痛。呕。恶心。医者谓之阳多。尚疑其手足热。恐热蓄于胃中而吐呕。或见吐利而为霍乱。请予诊。其脉细而沉。
质之。曰太阴证也。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予止以理中丸。用仲景云如鸡子黄大。昼夜投五六枚。继以五积散。数日愈。
论曰。予见世医论伤寒。但称阴证阳证。盖仲景有三阴三阳。就一证中又有偏胜多寡。须是分明辩质。在何经络。方与证候相应。用药有准。且如太阴少阴。就阴证中。自有补泻。岂可止谓之阴证也哉。
太阳中证(二十四):毗陵一时官得病。身疼痛。发热。体重。其脉虚弱。人多作风湿。或作热病。则又疑其脉虚弱不敢汗也。已数日矣。予诊视之。曰中证也。仲景云太阳中者。身热体疼。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予以瓜蒂散。治之。一呷而愈。
论曰。仲景论有三证。一则汗出。恶寒。身热而渴。此太阳经中也。一则发热恶寒。身疼痛。其脉弦细芤迟。一则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身热。疼痛重而脉微弱。不可下。不可行温针。上二证皆宜用白虎加人参汤。后一证宜用瓜蒂散方治。不见于本论。而见于金匮要略。其脉证云。治太阳中。身热。疼痛。而脉微弱者。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宜瓜蒂散。盖谓此也。
指甲黑青证(二十五):干明僧人。病伤寒。目赤。颇渴。咽干。饮水无。腰疼。身热。脉沉而微细。此少阴证也。
恣纵不慎忌。乃饮水。遂致痞气。痞气结聚。身如被杖。数日变为阴毒矣。脉见于皮肤上。大而且虚。鼻中如烟煤。甲青。须臾发喘。是夕死。
论曰。扁鹊云手足爪下青黑者死。宋迪阴证诀云。阴毒盛。则指甲黑青。病至此则为不治。
瞪目直视证(二十六):田仲容得伤寒。数日。身热。手足时厥。腹满。瞪目直视。狂言不识人。予诊之曰。不可治也。心肾俱绝矣。夜死。
论曰。仲景云直视摇头。此为心绝也。又曰狂言。反目直视。此为肾绝也。目者五脏精华之所聚。今直视而不。则知五脏有死绝矣。故不治。
舌卷囊缩证(二十七):句容县豪子李姓。初得伤寒。手足冷。气上冲心。饥不欲食。脉紧而弦。予诊曰。厥阴悉具。
脉有刑克。最忌舌卷囊缩。翌日卷舌而死。
论曰。内经云。厥阴者肝也。肝者筋合之。筋者聚于阴器。络于舌本。厥阴之气。故舌卷而囊缩也。
循衣摸床证(二十八):仪真一妇。病伤寒。八九日。发热。昏闷不识人。手循衣缝。摸床。谵语。不识人事。他医不识。或汗或利。旬日增甚。予诊之曰。此脉涩而小便不利。不可治也。翌日死。
论曰。华佗云。病患循衣摸床谵语。不可治。仲景云伤寒。吐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