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若表已解。而内不消。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困笃。重者必死矣。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应若影响。岂容易哉。况桂枝下咽。阳盛即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没。自谓其分。至令寃魂塞于冥路。死尸盈于旷野。仁者鉴此。岂不痛欤。
凡两感病倶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自不同。而执迷用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常审以愼。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世上之士。但务彼翕习之荣。而莫见此倾危之败。惟明者居然能护其本。近取诸身。夫何远之有焉。
凡发汗温暖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病重者。一日一夜当晬时观之。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渇欲飮水。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渇欲飮水者。犹当依证而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飮一斗。与五升。若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也。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暁病者。但闻病飮水自愈。小渇者乃强与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也。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
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为灾。并中髓也。
脉四损。三日死。平人四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四损。
脉五损。一日死。平人五息。病人脉一至。名曰五损。
脉六损。一时死。本人六息。病人脉一至。名曰六损。
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虚身热。得之伤暑。
脉阴阳倶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脉阴阳倶虚。热不止者死。
脉至乍数乍疏者死。脉至如转索。其日死。
讝言妄语。身微热。脉浮大。手足温者生。逆冷脉沈细者。不过一日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