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有不属阳明而属少阳者。经云。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寒。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外证。悉入在里。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
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又云。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小柴胡本少阳之剂。所以两和表里。今里证已具。而犹持于半表。故尚见头汗证也。
更有邪热陷里而成头汗证者。经曰。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
刺期门。随其实而泄之。
然汗出而愈。盖热入血室而肝藏实。故当刺肝之期门以泄其实。血液为汗。热邪并汗而出。则血自止矣。然此犹入里之浅者也。更有太阳中风。以火劫发汗。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此则津液垂涸之证。惟小便利者。则一线真阴未涸。可以亟救其真阴。故虽种种危证悉具。而仲景曰。小便利者。其人可治也。
又有真阳上脱而头汗者。经云。关格不通。不得尿。头无汗者生。有汗者死。又云。湿家下之其人额上汗出。微喘者死。此绝证不可治也。
手足汗乃专属阳明证。经云。手足然汗出者。此大便已硬也。手足
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盖阳明属胃。胃主四肢。此由热聚于胃也。然又有不属热而属寒者。经云。阳明病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
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后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谷不别故也。热聚于胃者。可下。寒聚于胃者。不可下。此又不可不辨也。
更有盗汗者。乃半表半里证。邪气侵行于里。外连于表。睡则卫气行于里。乘表中阳气不致。津液得泄。故但睡而汗出。觉则气散于表而汗止矣。故经云。微盗汗出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又阳明病当作里实而脉浮者。云必盗汗。又三阳合病。目合则汗。凡若此者。皆当清里和表为治。盖伤寒盗汗。与杂病之盗汗不同。杂病盗汗可用补法。伤寒盗汗则惟有和表而已。无补法也。
战汗:战汗者。邪正相争也。经云。脉浮而紧。按之反芤。此为本虚。故当战而汗出也。其人本虚。故当发战。以脉浮。故当汗出而解。观此则知战乃邪气向外之征。而当欲出未出之界。因本虚必先发战。而正犹足以拒邪。故战而汗出。为病解之佳兆也。
战邪向外者也。若邪向内者。则不名之曰战。而名之曰栗。战者身战也。栗者心战也。
经云。
阴中于邪。必内栗也。又云。胃无谷气。脾涩不通。口急不能言。其人则战而栗。战与栗有阴阳之分。不可不知。又有名为振者。与战相近。但战则身为之战摇。振但森然耸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