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和时期,库里亚经常只限于四个城市部族,而且仅只包括罗马城的民众;所以这些库里亚既不能与作为贵族之首的元老院相适应,也不能与虽然是平民但却是作为富裕公民之首的保民官相适应。因而它们便丧失了信用,它们威信扫地到了这种地步,竟致它们的三十名役吏集合起来就做出了库里亚大会所应该做的事情。
百人团的划分法是如此之有利于贵族制,以致人们起初很难看出:人民大会既然是以百人团大会为名,而执政官、监察官和其他的象牙行政官又都是由它选出的,那末何以元老院在其中却始终不能占优势。事实上,构成了全体罗马人民六个级的这一百九十三个百人团,第一级就占了其中的九十八个;而且既然是只按百人团来计票,所以第一级一个级就超过了所有其他各级票数的总和。当第一级所有的百人团意见都一致的时候,人们干脆就不再计算票数了;最少数的人所决定的事,便被通过成为大多数人的决议。因而我们可以说,在百人团大会里一切事情之由金钱的多少来规定,要远甚于其由票数的多少来规定。
然而,这种极端的权威却有两种方法可以缓冲。首先,保民官照例是,而且大多数的平民也总是属于富有者的等级的;所以他们便在这第一级里面与贵族们的威信分庭抗礼。
第二种方法是这样的:不让百人团一开始就按他们的级别——这总是要从第一级开头的——进行投票,而是用抽签抽出一个百人团,让这个百人团单独进行选举;然后在另一天再按等级召集全体的百人团重新进行这同一项选举,而通常结果也都相符。这样,开例示范的权威便按民主制的原则,由级别让给了抽签。
这种办法还产生了另一种好处,那就是乡村的公民在两次选举之间,可以有时间了解临时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优点,以便在了解情况以后才投他们的票。但是在要求迅速的借口之下,这种办法便终于被废止了,于是两次选举就在同一天之内进行。
确切地说,部族大会才是罗马人民的议会。部族大会只能由保民官召集;会上选出保民官并通过平民制定的法律。元老院在这里不仅毫无地位,而且甚至没有出席的权利;元老们既然不得不服从他们自己并不能投票表决的那些法律,所以在这方面,就要比一个最卑微的公民还更少自由。但这种不公道却全然被人误解了,而仅此一点就足以使一个不曾容纳其全体成员的公共团体的法令全部失效的。当所有的贵族以他们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权利而出席大会时,他们这时已经是单纯的个人,所以便很难影响到这种按人计票的表决形式,因为在这里最渺不足道的无产者也可以和首席元老一样。
由此可见,除了如此众多的人民由于投票时各种不同的分配方式而产生的秩序之外,这些分配方式的本身也并不能归结为是无关重要的形式;其中的每一种,对于当时使得人们之所以要选择这一方式的目的来说,都有其相对的作用。
这里无庸多谈细节,根据以上的阐述就可以得出结论说:部族大会最有利于人民的政府,而百人团大会则最有利于贵族制。至于库里亚大会,那里唯独罗马民众构成了其中的大多数,它就只能有利于暴君制与险恶的用心;所以库里亚大会便遭人非难,就连那些叛乱者们也都避免使用这种可能使自己的谋划过份暴露的办法。毫无疑义,罗马人民的全部尊严唯有在百人团大会里才能充分表现出来,唯有百人团大会才是全体的;因为在库里亚大会里没有包括乡村各部族,而在部族大会里又没有包括元老院和贵族。
至于计算票数的方法,在早期罗马人中间就像他们的风尚一样地简单,虽说还不如斯巴达那么简单。每个人都高声唱出自己的一票,由一个记录员依次把它们记下来;每个部族中的多数票便决定了本部族表决的结果,各部族间的多数票就决定了人民表决的结果;库里亚和百人团也是这样。唯有正直在公民中间占有统治地位,人人都耻于公开地投票赞成一种不公正的意见或一个不体面的臣民的时候,这种办法才是好的;但是当人民腐化而可以进行贿选的时候,那就适宜于采用秘密的投票方法了,为的是可以用不信任来制止贿选者,并且也可以给那些流氓无赖们提供一种不至于沦为卖国贼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