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怕做得不够,气喘病着实折磨了她,要不然她可以过得快乐些,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一样尽情去享受恋爱,结婚,生子的过程,而不是整天提心吊胆哪天会突然发病。不介意我抽烟吧?在慕容雪面前我是不抽烟的,怕烟燻了她会觉得不舒服。”慕容云贴心地询问着临秋的意见,大有若是临秋不答应就放弃抽烟念头的趋势。
“请便。你真细心,连这点都替慕容雪着想。”临秋端起茶杯,升腾的热气氤氲了她的眼,以致在她的眼里面前男子的袭影愈发模糊,相反在心里却是越来越清晰。
慕容云掏出了香烟,熟练的点然叨在唇上的烟草,一股青色的烟雾由口中缓缓溢出,浓浓的烟味弥漫。临秋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味道,并不觉得呛鼻。她的父亲是抽烟的,然而看着慕容云抽烟的模样,却又不同于父亲。临秋的父亲是个老实的庄稼人,抽烟是几十年的习惯,抽起烟来就像一管噗噗噗冒着烟的老烟枪,而慕容云抽起烟来却显得格外的潇洒,不拘小节的模样,散发着男人的气息,不由得让临秋怦然心动,忙将注意力集中到面前的清茶上。
“思晨呢?怎么没和你一块儿?”慕容云说话的时候,口中还冒着烟雾。只是说出的话临秋却不爱听,眉毛一皱:
“谁说我一定要和他在一块儿!我是我,他是他,没必要跟连体婴一样每天在一起吧?”
“对不起,我失言了。”慕容云听出临秋的语气有些许的不悦,连忙道歉,心里觉得纳闷,又不好多问,相反还庆幸思晨没有陪在她身边,不然看着刺眼不说更刺心。幸好高经理适时地送来点心,他顺势招呼临秋品尝小吃,总算化解一些紧张的情绪。
临秋也悻悻然地不知该说些什么,喝在嘴里的茶竟觉得索然无味,她是喜欢思晨的,所以才会闪电似地和他订了婚,但打从认识慕容云之后,总觉得和思晨之间好像缺少了点什么,特别是今儿个他说的那些话,更让她觉得两人隔了一条沟,走不到一块儿去!至少,她就无法理解思晨所谓的上进心。她不喜欢太过热衷于名利的男人,总觉得过于浮华不是她所能依靠的对象。自小在古镇中,熏陶着青山流水长大的她,更希望找个普普通通,没什么野心的男人共度一生。官场上的浮沉升降,对她来说太沉重也太陌生。
慕容云深怕自己又说错话惹得临秋不高兴,就不再提别的,只能尽量做个称职的主人,询问客人的喜好:“北京的点心还合口味吧?如果有什么吃不惯的地方,一定要提出来。你跟我,千万就不要客气了。”
“慕容雪说的没错,这里的点心让人吃了就爱。”临秋虽然食不知味,应酬话却是要说的。
“我也顶喜欢吃的,不然也不会开了这家店,每次进来就有回到北京的感觉。北京虽说风景比不上见水镇的优美清俊,但是吃的绝对是其他地方不能望其项背的。”
“我听有些人说北京既文明又繁华,建筑物也是又高又大能摸到天似的,路上跑的车子一部接着一部,连要过个马路都难,可真是这样吗?”临秋打听着北京的情况,思忖着若是她再了解一些大都市的情形,是不是就能够理解思晨的想法了?
慕容云并不明白临秋心里所想,若他知道这是为了思晨,估计在勃发的醋意之下是不会再吐露出关于北京的只字片语的。但是他此刻并不知晓,见临秋感兴趣,拼命找话题的他也不由得开始眉飞色舞地介绍起自己的家乡,语气里满满的自豪和归属感:
“怎么说呢?我打个比方好了,北京象是波澜壮阔的大海,这里就像个宁静幽雅的小湖。”
“你这么一说,我反倒糊涂了,大海我没见过,只在书上读过,想象不出它的样子。说是万里无垠,蔚蓝清澈,但是我却怎么也没有这样的概念。”见水镇有的只有涓涓细流,虽说百年来不曾干涸但是规模尚小,怎么也无法给临秋所谓“波澜壮阔”的感受。当时的环境下,临秋也没法通过网络之类的渠道来了解,自然对此一头雾水。
“不然过一阵子我回北京的时候,你跟我一道去,就知道北京是个什么样子。”慕容云兴致未减,甚至更加勃勃,这句邀约就再自然不过地脱口而出,最重要的是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说错了话。
临秋瞅了慕容云一眼,他的神情就像第一次在路上撞着时一样地率真。目光清澈,正直,没有丝毫恶意和淫邪。只是这话着实容易让人误解,尤其是对慕容云有意的临秋耳里,怎么听怎么都觉得暧昧,不禁啐了一口:
“你这人,怎么老是教人跟你一道去这里、去那里的,北京那么远,又不像白家大院走几步路就到了。”嗔责,带着女儿家的柔媚,反而像是小女人对着情人的吴侬软语,“孤男寡女,又是去那么远的地方,亏你说得出来。哼哼,你说得出,我可做不到。”
慕容云看到临秋脸上讪笑的表情,又听她提到白家大院,不禁也想起两人初相遇时的情景,冒冒失失地说要带临秋去白家大院瞧瞧,现在又冒冒失失地教她一道儿去北京。当初是心存仰慕容也就算了,都得知对方是有未婚夫的人了都还这么厚脸皮地邀请。他是怎么了?是寂寞的心希望有个人作伴?抑或是冀望与情有独锺的人为伍?
慕容云绽着笑容的脸,微微露出几许羞赧,说话的声音也低沉了些,宛如大提琴般的优雅醇厚:“我这人是怎么了,说话不经大脑,老是说些为难人家的话,像个冒失鬼。尤其是在你面前,总是像个孩子般容易犯那种低级错误。哎,一看到你就失去了冷静,莫非你真的是上天专门派来治我的魔女,有什么魔力,能够扰乱我的心不成?”
从未听过这般缠绵的情话,临秋听得耳红:“假若我真答应和你一起去北京,你怎么说?”声音轻若蚊蝇,在慕容云耳里却不异于擂鼓,连胸腔都被震动得一片火热:
“如果你真的愿意,我是真心的欢迎,只怕你是说说罢了。”想到后者可能性更大,慕容云就感觉失落。
“那可不一定,偶尔出去见见世面也没什么不好,在这个小山城待久了,就像只井底的青蛙,眼中永远只看到那么一小片的天空,连晴天雨天都分不清楚呢!更别提是风霜霖雪了。”临秋被他孤独的眼神刺伤,柔声劝慰。这话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处,小乡镇有小乡镇的美,万丈红尘只在方寸之间,好与不好,心之所欲罢了!”慕容云经历过父丧母殁,迁徙流离,心灵的沧桑使他有感而发。
也许就是这份沧桑的感觉增添了慕容云的魅力,让他比起寻常男子更为迷人。临秋在他的身上找到思晨所没有的气质,那是生活的历练与陶冶造就成的气质,由血灌注,由泪铸就,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女人最好的芳华是二十岁,然而男人最迷人的却是成熟的时候。因为成熟的气质有别于男孩所特有的幼稚和顽固,能够带给女子极强的安全感。这对女子,尤其是年龄渐大却仍怀有少女情怀的女子,更是致命的毒药。
虽说慕容云的岁数与她相当,然而临秋却在他身上寻到了那种在思晨身上找不到的安全感。
“拿这里和北京相比,你比较喜欢哪个地方?”
“那就看我的心在哪里喽!”见临秋的碗空了,慕容云环顾了桌子上的点心,夹了块豌豆黄放进临秋的碗里。桌子上的豌豆黄减少得最多,他推测临秋估计也和慕容雪一样,喜欢吃这个。
临秋对他的体贴很是适用:
“心是会变的!”
“所以我今天说喜欢某个地方,不代表我永远都喜欢。”
“如此说来你是个容易移情别恋的人。”临秋啜了一口茶,是凉的,不觉皱起了眉。
“错了,每个人的心都是瞬息万变的,爱一个人就得跟着那个人转变心念,以他的好恶为喜恶,以他的立场为立场,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悲伤,所以心是会变的,但那份情是永远不变的。换句话说吧,真是因为有了不变的情,才会有时时刻刻在变化的心。若是没有感情,心也就不会变了吧。”
“这是哪一派的理论?教人摸不着头脑。按照你说的,就应该爱屋及乌。可是若是你喜欢的人喜欢上别人,你也要跟着喜欢别人吗?”
“倒也不是,如果自己所爱的人爱上了别人,那就成全他,让他爱其所爱,但那份情还是存在的。”想到了什么,慕容云垂下头,嘴角的笑容有那么点苦涩的意味,“真正爱一个人,如果她的身边有一个人真心疼她,爱她,那么就算那个人不是自己也心甘情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