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胥望着他们两个,哦的应了一声。两人开始说话了,但是只是一声小小的问候,这些年,你过得好吗?两个人几年没见,就好像是陌生人。
见面的时候,互换了手机号码。离开的时候,唐琳收到了李昱胥的一条短信,年轻的我们,都很幼稚天真的以为只要相爱,便可以在一起,那八年时光,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祝你幸福。唐琳流着泪回复,其实,是现实逼迫着我们,我们,都输给了现实。
我选择离开,不是不爱你,而是因为太爱你,比任何人都爱你,所以我想要成全你。――唐琳
我叫唐琳,是一名北漂者,在一个叫做8080的酒吧做一名小小的驻唱,为了我的音乐梦想,我一直如一直蚂蚁一样在北京这个繁华的城市努力的生活着。在2011年那个夏天之前,我一直以为,我的生活就是努力的唱歌,努力的攒钱,然后让自己优秀,知道有一天能够像张靓颖那样,走上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唱自己的音乐。
可是所有的一切,在2011年那个夏天,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我认识了一个男人,他像所有成功的男人那样,浑身充满成熟男人的魅力,我到现在都记得,他第一次和我说话的时候,声音低沉却有诱惑,他说,唐琳。我是李昱胥。他叫我唐琳,是我在北京漂泊三年第一次有人叫我的真正的名字。他说他被我的音乐吸引,他为我的音乐痴狂。而我从没想到,这个男人的出现,会是我生命一个转折点,或者说,他是我的一个劫,我躲也躲不开的一个致命劫。
2008年的夏天,我离开的自己生长了二十年的土地――那个被许多大都市人喜欢羡慕甚至假期蜂拥而至的小小江南水乡,独自一人踏上北上的火车,到北京去寻找我的梦想。
我离开家乡,一方面是因为那样一个小小的地方不能帮助我实现我的音乐梦想,另一方面就是,我的离开,可以让我的父亲能够不再夹杂在我和周姨之间左右为难,没错,周姨是我的继母,在我15岁时,母亲去世,3年后父亲娶的第二任妻子,虽然没有过分虐待我,但是毕竟那已经不是我的家了,我希望能够离开,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自己新的生活。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颠簸,我在早上六点多到达了北京,下车后,我踏上一片完全未知的陌生的土地,我看着早上刚刚升起来的太阳,我对自己说:北京,我一定会征服你!可是毕竟是我太小,尽管之前已经做好吃苦的准备,可是依旧没有料到在北漂的生活是那么艰难。
2环附近的地下室就要1000块钱一个月,对于我这种算是身无分文的人来说,连地下室都住不起,难道我要露宿街头么?再不至于被流浪所收留,最后被遣送回家。想到这里我的鸡皮疙瘩都立起来了,我对自己说,绝对不能那么狼狈的回去,我一定要风光的站在最顶端,被所有人仰望!
还好有一天的时间给我找工作和住处,我得努力努力啦。经过一天的奔波,我最后只找到了住的地方,在一个小区的地下室,虽然环境不怎么样,但是价格比较便宜,300块钱一个月,我和房东商量了一年付3000,就这样,我在北京也是有自己的小窝了,哈哈。晚上躺在阴暗的地下室,我想我要努力找工作,尽快让自己在北京扎住脚跟,争取一年以后离开这个小小的地下室,最好能够住进一个向着阳光的有大大落地窗的两居室,哈哈,想着美好的梦,也因为一天的奔波劳累,我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六点闹钟响起,尽管十分累不想起床,可是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工作什么都没有,还是努力挣扎起来,洗漱完毕啃着面包背着吉他开始去找工作。
可是就是没有想到工作这么难找,我一直找了5天,才在一个叫做8080的酒吧找到了一份驻唱的工作,主唱爵士,有的时候要根据客人的要求唱别的歌,好在自己对音乐都比较感兴趣所以很多歌都比较擅长,倒也不曾被客人为难,虽然刚开始薪水比较低,但是觉得能够以自己的兴趣为工作已经很不错了,相信自己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会变得越来越好的,现在的努力就当是为自己以后的梦想在努力做铺垫吧。
其实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在8080驻唱,一唱就是3年,期间酒吧老板换了,住的地下室房租涨价了,邻居搬走了,很多东西都变了,唯一不变的,只有我自己。我日复一日的唱着我喜欢的歌,唱着客人喜欢的歌,日复一日过着自己一个人简单的生活,日复一日的梦想着有朝一日登上自己的舞台唱属于自己的音乐,实现自己的梦想。
虽然这个梦想现在变得越来越遥远,越来越黯淡,但是我依旧还是想要坚持下去。在慵懒性感的爵士调中,我觉得我的生活将会一直以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为中心,然后就这么,死水微琳的持续下去。但是上帝并没有给我这样的平静,他在2011年夏天,给我的生命里送来一个叫做李昱胥的男人,我的平静的生活,就这样被打破,或者说,被打碎。
在8080驻唱3年的我,凭借慵懒性感的嗓音和独特的风格,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甚至有人给予我为“小王若琳”的美称。我很享受这样的称赞,因为这是对我的一种赞扬,表明我离我的梦想越来越近。因为8080是酒吧,所以什么人都有,什么场面我多多少少都见过,每次唱完歌都有人送鲜花什么的,时间久了我都习以为常了。
直到那个夏天――2011年6月25号,我唱完准备下场,收到的礼物中却有一杯橙汁,我很惊奇,这位客人真的是很与众不同啊。不过天生好奇心不强的我并没有去探知是哪位客人,我收下了橙汁,然后再次登台,对大家说:“今天我收到了一位客人的礼物很新鲜,是一杯橙汁,所以,为了表示感谢我再为大家,也为这位神秘的客人献上一曲‘Lemontree’,希望各位满意”随着欢快的音乐响起,现场气氛很快被调动起来。
有趣的是,从那天开始,每次表演结束我都能够收到一杯橙汁,但是这位客人始终没有真正的露面。而我也懒得去寻找到底是谁送的,又不想驳了客人的面子,所以每次都收下,但是并没有兴趣喝掉,因为我只喜欢而且也只喝冰水。这样的事情一直持续到他出现。我记得那天是个暴雨天,虽然下着大雨,可是酒吧里面的喧闹气氛丝毫没有减弱。
我唱完最后一首已经是半夜十二点多了,下台喝水休息的时候,一个陌生男人端着一个杯子过来,我以为是平常的那种客人过来劝酒,正想着怎么找借口离开,那个人已经走到我跟前,他说:唐琳,我是李昱胥。我微微一愣,很久没有人叫过我的名字了,因为从我在8080驻唱开始,我一直用的是“Alen”这个英文名字,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我开始好奇眼前这个男人。
他穿的很休闲,但是一看衣服就知道价格不菲,简单干净又得体的打扮显得他很有身份,但是最吸引人的是他的眼睛,即使在酒吧这么暗的环境下,我也能够看到他瞳仁的幽黑和深邃,仿佛一个不见底的深渊,看多了,就会把人给吸引进去。出于礼貌我很快移开了自己的目光,看着自己手中的冰水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叫唐琳?你应该和大家一样叫我Alen的。
他笑了,那种笑仿佛冬日的阳光,温暖而又引人,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他说:我知道你叫唐琳,我喜欢你的名字,而且,这么多人只有我一个人叫你唐琳,你便会记住我。我笑:真是一个聪明的男人,可惜我不喜欢这么聪明的人打交道。他说:我不是聪明人,我只是一个有心人,我喜欢你的歌声,希望和你做朋友。我笑而不语,他并未做过多的纠缠,留下自己的名片,就离开了。我望着自己手中的名片:兴达地产行政总监――李昱胥。
顺手放进钱包,我觉得这个男人充满诱惑,尽管有危险,却让人止不住想要去试探。但是我还是决定顺其自认,因为我还有自己的梦想没有完成,我并不想在一些我认为看不到未来的事情上面浪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上帝并没有让我顺其自然。
自从第一次和李昱胥见过之后,每天晚上的表演结束后他都会给我端来一杯橙汁顺便聊几句。渐渐地我知道他的一些事情。原来李昱胥大我十六岁,年轻的时候响应国家的政策做了下乡的知青,并且在做知青的时候娶了一个女人。
“我并不爱她”在一次聊天的时候,李昱胥告诉我他已经有一个妻子,并且这样说,他告诉我第一次认识我是因为和他妻子吵架了生气来酒吧,结果听到我的歌声的时候被完全吸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