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他着急嘛,虽然说做的是过分了一些,不过,咳咳,这描写的我姑娘还是挺到位的。”
“不用说了,对了。”夏小曼刚才确实是被父母的表现给惊呆了,现在才想起,刚才妈妈说了一句话,“妈,你说那家伙一个星期前就来了,怎么这么不要脸啊,人呢,我削死他个臭流氓,在品红村,可不是他的黄海市,我说了算。”夏小曼握紧小拳头,一副地头蛇的模样。
“放羊去了。”夏青简短的四个字。
“什么,放羊?”夏小曼一个趔趄,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爸爸,你再说一边。”
“我说,少华去后山放咱家的羊去了。”夏青一字一顿。
夏小曼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已经被温少华彻底的摧毁了,温少华,你还能再奇葩一些吗?夏小曼惊悚的目光中夹带着难以置信,“爸爸,我们家的羊会被他放死的。”
“挺好的啊,都放了好几天了,就在落红坡那里。”夏青道。
“我去找他。”夏小曼转身向外头跑去。
“小曼,记得喊少华回来吃饭啊。”夏青朝着夏小曼的身影喊道。
见夏小曼远去的背影渐渐的消失,夏青和刘宛如相视一笑。
夏小曼也不知道是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情,朝着后山走去,这一切让夏小曼觉得梦幻,落日的余晖给山上的一切美好的景色披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绿的树,红的花,山隘投下的浓郁的阴影让人心静,这里的一切,对于夏小曼来说,都太熟悉了,这里的一草一木,都留下了自己童年的味道,而在这种熟悉当中,温少华却进来了,他,他就在自己儿时的记忆里,咳咳,放羊。
夏小曼紧走几步,落红坡就是之前夏小曼带着温少华来到长着一品红的那个地方,当夏小曼来到落红坡的时候,她的心情变得不可遏制的激动起来,心也噗噗噗的跳个不停。咩咩咩的羊叫声已经清晰可闻,夏小曼深呼一口气,跨过一个直角突破,赫然出现在视线中的,便是温少华。
夏小曼不禁惊讶的长大了嘴巴,这个时候的温少华,赤裸着上身,露出一身古铜色的皮肤,下身一条宽大的裤子,脚上一双黑色布鞋,腰间还挽着一条灰色的布条,一根羊鞭别在腰间。
这,这还是那个温氏集团的董事长吗?还是那个脸上总是挂着邪邪的笑容的人吗?还是那个与自己同处一室的温少华吗?
直到亲眼看到,夏小曼才相信了父母亲所说的,温少华确确实实的在这里,而且,他竟然变成了这样,这简直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娃,反观自己,一件蓝色竖领夹克,里面紧身白色内衣,下身暗灰色磨砂漏洞牛仔七分裤,脚上穿着一双黄色的运动鞋,脸上画着淡淡的妆,虽然一路风尘,但是,还是给人一种时尚的气息。
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此时的夏小曼,觉得自己和温少华的角色反而调转了过来。可见温少华那模样,却是一副乐在其中,悠然自得的表情。
坐在一块大青石上,嘴里叼着一根稻草,不时的拾起手边的一颗石子,朝着因为贪吃而脱离了队伍的羊儿。夕阳倾斜,霞光艳丽,一层暖暖的色调渲染了整个后山,而温少华却陶醉在其中。
这个家伙,他到底要怎样,把黄海市搅得天翻地覆,自己却跑到我的底盘享清闲,可恶的还得到了父母亲的认可。近在咫尺,夏小曼却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他,是过去狠狠的甩他一巴掌,还是怎样,夏小曼不知道,但是,面对着温少华那满脸真实的笑容,内心却偏偏提不起一丝的憎恶感。
因为,此时的温少华,笑容是那么的灿烂,整个人显得是那么的真实。
这时候,温少华起身,朝着一个小羊羔走去,俯下身,将小羊羔抱在怀中,看样子,是准备回家了,在转身的一瞬间,夏小曼的心神一慌,顿时,蹲坐在那里,脚腕子上传来一阵刺骨的疼痛,“哎呀。”
而这声叫唤,也让温少华看清楚了站在自己不远的地方的人儿,正是自己想尽办法想要见到的女孩。
“小曼。”温少华吧唧一声,把小羊羔扔在地上,小羊羔痛的咩咩直叫唤,大羊们也都面露凶光,敢摔我们的孩子,而温少华却一个箭步跑到夏小曼的跟前,满眼喜色,“小曼。”
“崴脚了。”夏小曼忍着痛,用手捂着脚踝,不知道该说什么,脸上的表情有些幽怨,可是,内心却是酸酸的,想哭。
“来,我帮你揉揉。”
这一幕,成为夏小曼心中永远的感动,触动了她心目中的那份最深处的柔软,多年后,这一幕始终如老电影般在夏小曼的心中不断的定格,这一刻,无需再做更多的解释,夏小曼感觉到了温少华那浓烈的爱,一切,都不在乎了。
夕阳西下,一对人儿和谐的身影镶嵌在云纹霞彩中。
“温少华,你怎么会想出那样蹩脚的办法来找我?”
“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夏小曼。”温少华一步一步,慢慢的朝前,一群羊儿悠然的欢鸣着。
“肉麻,那你是怎么想到要来品红村的?”夏小曼的青丝拂过温少华的脸颊,温少华闻到了一股少女的清香。
“这里有我的爸爸妈妈啊。”温少华头也不回,夏小曼看不到温少华说这话的表情。
“贫嘴,那你怎么回说服我的爸爸妈妈啊?”
“软磨硬泡呗。”温少华摇头晃脑。
“无耻。那你怎么回知道我会答允你啊?”
“因为,夏小曼是个好女孩儿。”温少华停下了脚步,任由羊儿们离去。
转身,站定,夏小曼看到的是那双温柔的如同春天暖暖的湖水一般的目光。望着夏小曼那动人的白皙娇颜,曾几何时,这只优雅高贵的白天鹅已经将她身上的纤纤素衣抖落,在这喧嚣依然,悲伤依然的凡尘俗世里,住进了自己的心田,静下心来,才发现,自己的心,已经被填的满满。
那些纠缠在红尘俗世里的风生水起,让人会暂时的迷失了自己,可是,当微风起于青萍之末,留下的,却是彼此最真的眷恋,那些繁华也好,哀伤也罢,最终成了过往,而这道心中的倩影,却成了最美的荡气回肠。
后记
“坏蛋,不要,爸爸妈妈会看到的。要我做你女朋友,我还要考察一番。”
“怎么考察?”
“我想给爸爸妈妈在黄海买房子的,要他们安享晚年。”这是夏小曼的心愿。
“我和他们说过了,二老落叶归根,想在品红村住下去。看到了吗?”温少华指指在品红村不远处的一块儿空地,“不久后这里将会有一套公寓,品红村的乡亲都可以住,还有爸爸妈妈。”
“那我的工作呢?”夏小曼歪着头,闪着那一双迷人的大眼睛问道。
“温氏董事长夫人,凯悦董事长夫人,丽人董事长夫人,还有上述公司董事长秘书,随便选。”
“不要,我夏小曼多个性啊,怎么能够屈居男人之下。”夏小曼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
“额。”温少华习惯性的摸摸鼻子,长叹一声,“果然,还是老爸有先见之明啊,他说我能力不够,给他丢人丢大发了,所以,他还要再霸占温氏几年,让我滚犊子先。”
“恩,子曾经曰过,老爹说的对,那你现在准备干什么啊?拿什么养我?”夏小曼笑靥如花。
温少华一脸的严肃,豪迈的挥挥手,“放好羊先。”
“丢死人了,我这么倾国倾城,却找个放羊娃,让姐情何以堪?”夏小曼转身就逃。
人只有在经历过才会明白,有的人错过了,而有的人抓住了,这错过的,抓住的,就是人们所说的爱情和幸福。
喧嚣依然,如不灭的经年,而内心找到了停泊的港湾,却不在乎那倾覆的韶华,因为,有你在身边,无关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