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商铺第十一号店面后门
“你马拉戈壁的,老子终于弄到你了,偷大爷东西是吧,老子让你胃穿孔死。”刘华诚一手拿着火钳,斜斜指着对面,声色俱厉地说。但是微微颤抖的手指却显露出他心中的恐慌。
“吱吱,唧吱。”刘华诚的对面,却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老鼠,这不是一只普通的老鼠,它全身从头到屁股,大约有一尺长,加上尾巴,大概有一米这么长,全身圆滚滚的,而且一身都是雪白的毛,一双血红色的眼睛,看起来相当恐怖。
华龙已经跟这一只老鼠对峙了好久。
刘华诚家开了一家副食品的小店,里面都是米啊,面啊,食品之类的,所以平常还算讲究。
但是至从去年地震以后,家里就不停地有老鼠出没。地震这一回事,榕水镇老一辈人老思想,说是地下埋了什么宝贝东西,现在想翻身出来,还讲了若干口口相传的老传说。
刘华诚把这一切都当作是故事来听,神不神奇地他不知道,这震后老鼠灾是闹得厉害,成群结队,整晚闹,华龙家里想尽了办法,喂猫,下药,捕鼠夹。逐渐把小老鼠搞定现在,家里还是留下了一只老鼠——特别大的一只老鼠。
刘华诚家里跟这只老鼠打上了持久战。下药,它不吃,老鼠夹,夹不住,人更不用说,只有看着屁股吃灰,最可恶的是,猫看到它,居然吓得转身逃跑。综合成果:失败。
刘华诚今年刚好是高中毕业,他学习成绩差,高考成绩不到四百分,虽然现在上大学比较容易,但他的成绩还是不行,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两条路:一:复读。二:学一门技术,然后出去打工。
刘父刘母非常爱他,虽然高考失败,也没有说什么重话,只是把对他的希望深深地埋在心里,有几次刘华诚看到母亲偷偷抹眼泪,心中也十分愧疚。
家里的库房已经摆了不下十个老鼠夹,今天大白天,刘华诚拿着火钳,正要准备加碳烧水。听到库房里面有声音,于是推门进去一看,原来这只老鼠踩到他放的老鼠夹了。说来也巧,仓库里面这大约有七八个老鼠夹,这一个是华诚在取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掉了一张塑料薄膜在上面挡住了,所以才能一下子把老鼠给夹住。华诚进库房开灯的时候,看到它正在对着自己脚上的夹子又摔又咬,眼看就要挣脱了。
“妈妈,逮到这只耗子了。”华龙对着外面大吼一声,把手中火钳用力一扔,白老鼠拼命往旁边一跳,落下去的时候,又碰到了一只老鼠夹,这老鼠连番受挫,凶性大发,伴着吱吱的尖叫声,在库房里面蹦来蹦去,身体似乎都大了一圈。直到又撞到一只夹子,才让它的动作小了下来。
刘华诚双手用尽了全力,才把老鼠从库房夹到了仓库后门的小巷子里,一人VS一老鼠。
这死耗子四害之首,平常又糟蹋家里东西,现在落到刘华诚手里,肯定不经审判,立即执行死刑。但是刘华诚这个刽子手,从记事开始,就胆小怕事,到现在为止,杀得最大生物估计是青蛙。今天对着这么一只白毛红眼巨鼠,两股颤颤不敢上前。
时间久了,看着那血红双眼,反而有点害怕,这令刘华诚心中烦燥。
“看什么看?老子捅死你!”听到老鼠的叫声,刘华诚闭着眼睛,对着老鼠就是一火钳。
“吱。”老鼠身背三只夹子,身手依然敏捷,对着迎面而来的火钳,腾空一闪,然后一个扭头,尖利的牙齿就咬在火钳上,竟然发出金属对金属的喀声。
“呀喝,你还挺牛B的啊。看老子降龙十八连击捅。”刘华诚怒了。
据研究,人在受到危胁的时候,选择忍受,逃避与选择反抗的人的比例是70:1,也就是说,真正当面临危险,大多数的人,都是会回避的,如果是在生死关头,吓得崩溃的人,比正常面对甚至是敢反抗的人要多得多。
不过恰好刘华诚是前一种人来疯,越是有老鼠,特别是大个的那种,威胁他,越是能激发骨子里的凶悍。不过,呃,这感觉怎么象是在说猫啊?
于是,一根冰冷坚硬的铁棒,在一具雪白有弹性的肉体上,不断的抽……插,抽……插……直到最后,高潮过去了,出血了,挣扎停止了,尖叫声也没有了。
老鼠的身体躺在地上,终于不动了。血红的眼睛变回绿豆色,仿佛无声地控诉着杀自己的凶手。
“唔哇。”刘华诚突然感觉一阵恶心,扑到卫生间就是一顿猛吐。把刘妈妈吓了一跳。
“怎么了?”
“没事,刚刚把那只耗子杀了,有点翻胃。”
“哦,杀了就好了,没出息的家伙,杀只耗子都吐成这样,怪不得高考考得这么差。快点进去开瓶饮料压一下胃。”
刘妈妈对华诚的爱也是比较奇怪的,不管好坏都要说他几句,华诚也习惯了,跑到冰箱里面拿了瓶可乐,喝了起来。
休息的时候,刘华诚才发现刚才太过用力,手指被火钳反弹,勒出血了。刘华诚也不注意,跑到库房收老鼠夹子。
“咦,这是什么?”收完最后一个,华诚才发现一箱货的后面的墙角,有一个比拳头还大的洞,之前没有看到,可能是被这里的货箱挡住了,这么大的洞,估计就是刚刚那只大老鼠的巢穴了。
“今天就翻翻你的老窝,看看有同党没有。”华诚转到厨房,拿出火钳,对着这个老鼠洞就是一通乱掏。没一会儿,果然掏出不少东西,什么绿豆啊,枣啊,糖啊,棉花啊,在地上堆了一大堆。“这么多吃的,你还出来跑,难道你妈妈没有喊你回家吃饭?难怪你今天会死了。”刘华诚自言自语地对着老鼠洞道。
突然感觉到火钳碰到了什么硬的东西,发出“叮”的一声。
“好象是石头。”华诚小心地将碰到的硬物拔了出来,圆圆的有点灰,在灯光有点彩色透明,象是一颗小时候玩的弹珠。
刚上手的上伤口,只是用酒擦了一下,没有包扎,经过这一番折腾,又开始向外流血,华诚手抓着珠子,跑到厕所洗手,顺便把那颗珠子冲洗一下,手上的一些鲜血,随着水流滴到了彩色珠子上面。
洗净珠子,对着阳光看了一看,比刚才在库房明亮多了,里面好象有千万缕彩色烟雾,在外面一层玻璃的包围下,不停地流动,这颗小小的彩色珠子里面,好象包含着整个世界的奥秘,华诚越看越觉得漂亮,便把它放到裤子兜里。
又整理了一下库房,突然觉得很困,跟老妈打了一个招呼,就到楼上休息起来。
这天下午,华诚在床上做了很多奇怪的梦,梦到自己飞在高高的天下,接受万人敬仰,一会儿又梦见几个光球在天上飞来飞去,一会儿又梦见自己在天上飘荡了很久。
“刘华诚,还在睡喔,你猪啊?从中午饭吃完就睡到晚上?快点起来,吃完饭帮老娘看店,我要出去打牌。”
“喔。”刘华诚迷迷糊糊起答应了一下,从床上爬起来,向外走去,走了两步,又停下来,总觉得好象有什么东西不对劲,站着想了一下,却是瞌睡又拥上头来,用力摇摇头,到外面吃饭去了。
事实上,刘华诚真的没有注意两件事情,第一:他有三百度的近视,但是起床的时候,没有带眼镜,前面却是很清楚。第二,他下午放到裤兜里面的彩色珠子,已经不见了。
“以信仰之名,打开我的世界之门?”华诚一边走,一边还叨念着做梦时候听到的一句话。
这几天刘华诚明显地感到自己的身体不对头,首先,低度近视慢慢好了,每顿饭吃得多了起来,当然,力气跟着变得大了,华诚记得就是一个星期前,给家里搬二十四瓶装的啤酒,连瓶带箱子大概五十来斤,一个人端着,只消走二十来步路,搬三次,便累得跟狗一样吐舌头不说,手臂还要酸几天。而现在,一百斤一袋的大米,一手一袋夹起来就走,当然,外人是不知道的。
以前刘华诚喜欢看小说和睡觉。但是现在,每天一大早,就已经睡不着了,想在床上赖一会儿,全身上下从骨头里面往外又麻又痒,象是针在扎一样,没办法,只得起来出去跑步,四川大多数的地方都是山丘,华诚每次就沿着那些小山,上上下下来回跑,跑得越快越用力,身上越舒畅,而且会持续很久,但是华诚明明知道,自己以前可是跑五百米都会休克的人。
跑步回来以后,身上的汗又粘又黑又臭,要先洗一个澡,才把食品店打开营业。对于这一点,刘妈妈倒是挺高兴的。吃过早饭,把店里收拾一下,搬搬货,看看书。说来也奇怪,正是读书的时候,天天想着逃课打瞌睡,上网看小说,现在高考都结束了,华诚反倒是拿着高中课本看了起来,慢慢回味读书时光。
中午睡会儿午觉,身体又闲不住了,跑去找同学打打篮球,还得去游游泳,才能让身体正常。
晚上睡觉之前,还是得出去跑步,这时候夜深人静,华诚可以尽情地在路上奔腾,入耳的只有风声和自己的呼吸声,华诚有一种感觉,这个时候,天地只有他自己。
练了几天,手臂,腹部还有脚上已经有了肌肉的痕迹,人也阳刚了一些,量一量又长高了一点,这也算是一个意外的收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