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你说我们这样回去,你爹能让你进家门吗?”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两只胳膊环在肚子上,有气无力的问道,“我猜,说不定你爹已经把你逐出家门了。可怜我已经彻底跟我爹断绝关系了,不然我真想回我家去。”
女子的旁边,被她叫做“风”的男子,以同样的姿势,以同样的语气说道:“应该不会吧,爹从小最疼我了。再说,不是还有大哥呢吗?大哥一定会帮咱们的。”
女子愁眉苦脸道:“希望如此吧,可是,我觉得这样回去很丢脸的。要知道,咱们可是私奔出来的,现在因为没钱吃饭了就回家,那不被人笑死啊!”
“总比饿死强!”风不耐烦道。
“风!”
“嗯?”
“我饿!”
“嗯!”
“我饿——”
“我也饿……”
“流星!”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又不是吃的。”
“落下来不见了!地上有东西!好像是个包袱,你说包袱里会不会有吃的?”
“嗯?”
男子听说有吃的,立刻有了精神,定睛一看,确实像个包袱。然后,风一样的飞奔过去,女子紧随而至。
近了一看,女子叫道:“哇!是个婴儿,好可爱啊!”
“是啊,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怎么会在这儿啊?”男子四处看了看,发现并没有人,便道,“看来是个弃婴,真可怜。”
男子口中的弃婴,就是寻欢,也就是李亚轩了。此时,李亚轩万分激动,终于有人经过并且看到他了!
“风!”女子叫了男子一声,然后眼睛眨个不停。男子见状,无奈道:“我们自身都难保了,你……好吧,谁让我最喜欢你的善良呢。”
看到女子欲哭泛泪的眼睛,男子还是妥协了。女子见男子答应了,立刻兴奋的连肚子饿都忘了,一把抱起婴儿。这一抱,便看到了李亚轩肚子上的吊坠,惊叹道:“哇!好漂亮的吊坠啊!”
这是一个菱柱形水晶,其中似有光华流动,一端穿着一条细细的银色链子,炫目之极。男子看到后,也点头赞同,并说道:“是挺漂亮,就像你一样。思雨啊,咱们两什么时候才能有个像他一样可爱的小孩呢?”
“不是跟你说了吗?到我们结婚以后啊。”女子习惯性回答,然后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说,“哎,你看这小孩,竟然都不哭唉。”
“哦,是吗?好乖啊。”男子失落道。然后,看向那个婴儿,果然不哭也不闹,就一个劲地笑。就这样看着看着,男子突发奇想,想到了一个连自己都佩服的不行的主意。扭头,对着女子坏笑道:“思雨啊,你说,如果我们把这个婴儿带回家,我爹问起来的话,我们怎么回答啊?”
“就说是捡来的啊,不然要怎么说?总不能说这是我们的孩子吧,那怎么——能——行。”女子随口说道,之后似是意识到什么,大叫道,“你不会真想这么说吧!”
“知我者,思雨也。”男子笑道,“这么说有几个好处,其一,就是这个婴儿以后就算是有家了,能像正常人家的孩子一样生活;其二,咱们两这样回去也不会太丢人,可以拿这个孩子当借口,就说想让我爹见见自己的孙子;其三,咱俩的事,已经是生米煮成熟饭了,我爹他想反对也没法反对了。”
“咦?明廉,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女子惊讶道。
“可能是饿的吧。”男子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说道。
李亚轩听了半天,也算是听明白了一点。这男的叫明廉,女的叫思雨,俩人谈恋爱,家人反对,于是私奔,然后没钱吃饭,没脸回家,半道儿捡了个我,于是这个叫明廉的男的就想出了个一石三鸟之计。
风氏一族,家驻古唐帝国都城,族长风漠北位及子爵。族中无嫡分之别,族务皆由族长一人处理。子爵之名,说起来风光无限,但在贵族遍地的都城之中,却也是不值一提。然而,总是比男爵和平民好过得多。
此时,捡了李亚轩的男子和女子,正得意的看着笑逐颜开风漠北,男子心里更是自叹自己的先见之明。李亚轩望着风漠北,想起了那个亲生爷爷姬宇雄,不禁心中叹息道:“哎,世事难料啊!没想到一方霸主一夜之间就被灭了族,我刚穿越过来差点就暴尸野外,难道这就是武斗大陆的生存法则?或许,平凡一些会更好。其实,前世还是很好的,不知道那个我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刚到异世没几天,就改变了初衷,李亚轩这样的还真是少有。当然,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初衷。
李亚轩在想什么,风漠北不知道,但儿子在想什么,他却一清二楚。瞥了其一眼,说道:“你小子别以为自己有多聪明,你心里在想什么,我清楚的很。这次算你对家族有功,就先饶了你。去找你大哥,赶快给你筹办婚事。还有思雨,你的出身我也不计较了,待会就把你的父母接到家里吧。身为明廉的妻子,我的儿媳妇,父母总不能住在那种地方。”
“是,爹。”风明廉低头道,一副我有错的样子。思雨却看到,他的嘴在上翘,她的心里也偷着乐呵。
总是怀念前世,也是在做无用功,还不如过好这一世。李亚轩决定,规规矩矩的做一个富二代,不骄不躁,不争不抢,平凡的度过此生。
不知道李亚轩的雄心壮志的风漠北,等儿子和儿媳走了之后,看着他笑道:“孙子,以后风氏一族就要靠你了,你的那些族兄弟姐妹,没一个有用的,希望你不要像你爹一样天赋那么差!”
李亚轩也咧开嘴笑着,心道:“嘿嘿,放心吧,我绝对不会和族兄弟姐妹们争的,并且我绝对不会像风明廉一样的,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他的儿子。”
可怜的风漠北就这么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到了李亚轩身上,若他知道李亚轩心中的想法,估计会直接把他踢出大门。
故唐帝国的婚礼习俗,非常简洁。只需要男方和女方给对方的父母敬杯酒,改口叫声爹娘,之后就可以入洞房了。当然,他们的吉时是在晚上,早上和中午的时间是用来准备婚礼的。所以,从准备到结束,他们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全部搞定了。这让李亚轩看的目瞪口呆,大叹:效率高!
只是,这样的话,宾客的数量就少了许多,因为太突然,所以很多有急事的人都无法到场。于是,街上的乞丐们和邻家的平民们就幸福了,不需要送礼便可以去饱餐一顿。这样,场面还是一样的热闹。
度过了一个幸福的夜晚,到了第二天,风漠北才想起来问风明廉,孙子叫什么名字。一时间,风明廉看着正对自己微笑的“儿子”愣住了。什么名字?我怎么知道!
幸好思雨反应比较快,说道:“他叫溯星,因为在生他的时候,刚好有流星划过天际,我们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
风明廉暗自惊叹媳妇的反应能力,同时也松了口气。风漠北问道:“明廉,你怎么好像不知道你儿子叫什么?我刚问你,你愣什么愣。”
“怎么可能!”风明廉义正言辞道,“我愣,是因为,因为我以为昨天我就告诉您了,可是没想到昨天我没说,更没想到您也没问。”
被倒打一耙,风漠北尴尬之极,岔开话题道:“对了,你离家出走这一年,你哥和你嫂子生了个女儿,叫玉洁,你们两个昨天结婚没时间,今天就去看看。”
“是。”
风明廉和思雨走后,风漠北继续逗着李亚轩,不,现在是风溯星。
花开迎春,花落送夏,迎送之间,九年时光,匆匆而逝。当年的小风溯星,现在长成了大一些的小风溯星。风溯星,他做的很不错。至于李亚轩,就让它留在它原来的地方吧。他现在,只想当好风溯星,甚至姬宇寻欢,也如同从未出现过。
“哥,我们这样偷跑出来,爷爷知道了会罚我们的。”一个小女孩跟在他的身后,怯怯地说道。
这个小女孩是他的妹妹,风溯雨。是在风明廉和思雨结婚一年后,两人生的孩子。和他哥哥的名字的由来一样,因为出生的时候天下着雨。只是,她的比较名副其实。
“怕的话,就不要跟着嘛。”风溯星说道。对于这个妹妹,他还是挺喜欢的,不过有的时候,却有些麻烦。
“不!我就要跟着!”风溯雨说着,一把拉住风溯星的手,似是怕跟丢了。
没办法,风溯星也只有带着她了。悄悄的来到庭院,四下看了看没有人,迅速打开大门出去,然后关上大门,最后一路狂奔至东城门。
“哎呦,星爷,你可算是来了,我足足等了你一个时辰啊。”说话的是王昕,皇族九王子,与风溯星交情极好。本来风溯星没想着跟这位官家子弟称兄道弟,却不想,这个王昕就因为帮他教训了他的八哥,从那以后便对他崇拜有加,很是佩服风溯星的胆量。当然,当时风溯星并不知道他俩是皇族,以为是寻常人家的孩子打架,就帮了较小的那个一把,不料造成了现在的结果。从那以后,在这皇城之中,风溯星再也不敢多管闲事了,谁知道事主的背景有多深。
“昕王,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老爷子管比你们家都严,能出来就算不错了。”风溯星说道。昕王这个称呼是风溯星想到的,一是王昕是王子,理应尊称一声“王”;二是在外面,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为了掩饰身份。因为古唐帝国所有册封的王中,没有叫昕王的,别人听到了也不会引起注意。
说到家里管的严,王昕确实有所感触,身为王子的他,所受的限制竟然还没一个小小贵族少爷的多,这让他有点同情风溯星。跟风溯星打了招呼后,王昕看到了风溯雨,用眼神问道:“你怎么把她到来了?”
风溯星也用眼神答道:“是她非要跟着我,我能怎么办?”
王昕一脸鼠样示意道:“你可以偷偷的啊!”
风溯星看了一眼还抓着他胳膊的手,又看了一眼手的主人,意思是:“这样要怎么偷偷的啊?”
王昕垂头,表示无奈。
风溯雨看着哥哥和王昕眉来眼去的,交流了好久,而她却完全不懂其中的意思,便叫道:“你们两个说话可不可以出个声啊!”
“当然可以。”王昕说道,“星爷,我们启程吧?”
“好!”
然后,风溯雨就这样莫名奇妙的启程了。至于去什么地方,去干什么,她一概不知。不过,不是有哥哥在吗?
一路东行,穿过城外的树林,来到虎头山脚下。虎头山是都城东边的一座山脉,平常会有不少人来此郊游。不过,一般都不会深入,因为深山之中有妖精魔兽,只有实力高强的斗师才敢进去。
风溯星虽然从小就修炼斗气,但到现在也还没有达到斗师的实力,风溯雨就更不用说了。至于王昕,他生在王室,所接受的修炼和条件,都比一般人要高,其效果自然就好。上个月刚取得斗师牌证,由斗联会颁发。
斗师的牌证,就是一块由铁块打造成的牌子,正面刻有“斗师”的字样,背面则是其所属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和国籍。除此之外,牌子的背面左上角处,印有斗联会的标志,是由特殊方法印上去的,因此,可以以此来辨别牌子的真伪。
王昕取得斗师牌,风溯星多少也是有点羡慕的。不过,他并不嫉妒,因为在此生活了九年之后,他更加坚定做一个平凡人的决心。只有平凡,才会有平静,有安心,有快乐,这是他从这九年里的所见所闻中悟出的道理。
“到了,就是这了。”王昕突然停下来,指着眼前的一个山峰说道。
风溯星和风溯雨同时停下脚步,看向那座山峰。山并不是很高,也就三四十丈高。坡度较缓,完全可以徒手爬上山顶。总之就是一座很普通的山,只是看样子没有被踏足的痕迹。风溯星问道:“昕王,你确定红眼狼在这山上?”
风溯星不是不相信王昕,只是从小没有出过城门的他,总以为狼只有在平原或者类似平原的地方才有狼。因为在前世的时候,电视里的画面总是一群狼在平地上奔跑,所以才产生了这个误区。
王昕肯定道:“当然,上次我和父王来打猎的时候,就看到有一只红眼狼在这座山上。当时,父王还告诉我,红眼狼很稀少,不可以猎杀。”
“哥,你们找红眼狼干什么?我可是听爷爷说过,红眼狼的警惕性非常高,而且嗅觉比一般的狼都要好,百米之内有闯入者,它会第一时间发现并埋伏起来,伺机消灭闯进它的地盘的外来者。”风溯雨说道。
“你说什么?百米之内!那……”风溯星大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