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梦见一条鱼,像是受了伤。
它在大海里游来游去,游来游去。
阮落裹着浴袍从浴室走出来。头发上的水珠还在滴答滴答地往下掉,就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指针指在晚上十点的位置,不算太晚的时间,但也不是应该有客来访的时候。
“砰砰砰。”敲门的声越来越急促,换衣服已经来不及了。她把浴袍裹紧了写走上前去开门。
“你好。”一个陌生的女孩,齐肩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衣着看起来很成熟,却没有化妆,素面朝天的样子,散发出一股独特的气质。阮落一下就来了兴致。露出难得的微笑。
女孩却怔住了,看着裹着一身浴袍的阮落,似乎是发现了自己来的时间有些不合适宜。
“我有打扰到你吗?”迟疑了一会儿,她小心翼翼地开口,面色有些尴尬。
“没事,进来吧。”
“反正你已经打扰到我了。”
阮落毫不客气地说道,毒舌的毛病一直改不掉。
身后传来关门的声音,阮落走进卫生间吹头发。她不懂待客之道,自己家里也不会时常有人来,所以让她自己走在转转,要吃什么自己拿就是了,不用客气。女孩倒也不拘谨,顺手拿起茶几上的苹果就啃起来,好像她们已经是相识多年的好友。阮落不喜欢太过娇作的人。反倒因为这个动作对她增添了一些好感。
“不是听说作家晚上都不睡觉吗?”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门口,把头探进来好奇地问道。
“什么?”阮落听到她的声音,但因为吹风机的声音太过嘈杂,所以根本没听清她在说什么,只好关掉吹风机重新问一次。
“我听说作家晚上都不睡觉,所以特意选了这个时间段来的。”女孩用极其认真的语气说道,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地上下不停瞪着,一脸无辜额样子。
阮落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幸好现在也不算太晚,要不然,哼哼
“谁告诉你作家晚上不睡觉的!!”难道作家不是人,是外太空侵入的物种,再说了,谁说外太空的人不睡觉的!!阮落暗自腹诽着,头发也差不多快整理好了。
“这不是你们圈子里的普遍规律吗?”
“那我怎么不知道?”阮落走出卫生间,一副小孩子怎么那么多话的嫌弃表情。
“嗯,。”女孩用手托住腮,装作认真思考的样子。
“应该是因为你不太敬业!”
阮落瞬间有了想把她轰出去的冲动。
但是,凭着“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忍耐精神,她也只是飞过去几个能杀死人的眼神而已。
然后
“话说你用这种吓死人的眼神看着我真的好吗?”
“诶,算了。我还是不跟你计较了吧,不是说要尊老爱幼吗?”
啥?尊老?爱幼?妹子,姐姐最多也只比你大一两岁好吧。
阮落这分钟真的想掐死她。但想到等一下还要听她的故事,所以咬咬牙忍住了。
她走到饮水机前,给自己倒了了一杯水。
“好了,你可以说了。”
“说什么?”
“噗!”阮落还没咽下去的水一下全部喷出来。女孩连忙把茶几上的纸递给她,外加一脸迷惑额表情。
“你不是来说故事的吗?”
“不是啊,谁说我是来说故事的。”
淡定啊,淡定,阮落在心里默念着,一心想着要用什么样的理由才能把她“请”出去。
“不过我带来了要讲故事的人。”女孩狡黠地一笑,就开始在书包左翻右找。
“哈?”阮落诧异地看着她。“难道你还能在书包里藏个人?”
“有录音笔啊,请问你是古代穿越来的吗?”女孩鄙视地看了她一眼。把手里的录音笔递给她,转身就走。
“诶,你去哪?”
“我有事先走了。大半夜的谁像你啊。”
“我怎么了?你大半夜有事才不正常好吧。“阮落冲着门口叫喊道,可是对方已经关上了门,在只剩下她一人的静谧的空间里,显得有些滑稽。
她端详着手里的录音笔,走到窗边点燃一支烟,按下了开启键。窗外是漆黑一片,月亮完全隐去,整片天空上暗淡得见不到一丝光亮。
“我是闻秀,典型的双鱼座女生。”略带沙哑的声音在空气中响起,在黑夜里,似乎带着无限的蛊惑。
阮落轻轻地闭上眼。在一瞬间看到孟云歌的幻象,他站在云端,满脸微笑地看着自己。
“你听说过聪明人说有而笨蛋说没有的故事吗?”
从他离世后,还是第一次如此强烈的想到他。最近也总是心神不宁,难道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吗?
她摇了摇头,提醒自己清楚杂念,安静下来听别人的故事。
你有想要相伴一生却抵达不了的人吗?
不同的人,不同的时空,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情节,却得到了相同的结果。
殊途同归。
“我是闻秀,典型的双鱼座女生。敏感,多愁善感。有人告诉过我与你结婚的人一定不会是你最深爱的人。”
“我不信。”
在十六岁之前,闻秀还是一个不谙感情的小女生。没有想象中轰轰烈烈的青春叛逆期,好像她凭空就越过了那个阶段。生活一直不痛不痒地持续着,也谈过几次恋爱,最后都草草收场。分手的理由大多数归根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有些甚至到可以引人发笑。
“为什么要分手?”
“因为你的qq等级比我高。”
这大概是她听到过的最具有奇幻色彩的分手理由了。那个时候觉得可笑,可是多年以后回想起来。偏偏是这样的理由最伤人心,年少的时候彼此都是捧着一颗赤忱的心裸裸相对无关金钱,无关权利,连分手的理由都可以是因为如此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后来的爱情,后来的分手,为了婚姻,生活,工作,现实等一些极具破坏的事情,我们却可以一笑而过。是否是因为在后来的爱情里总是避不可少地缺乏了一些纯粹?
最容易令人忘却的,是哭天抢地,动辄了太多伤悲的大痛大哀,因为为它而受的悲伤痛苦几乎在当时就被损耗得干干净净的。而最容易被人怀念起的,却是那些不动声色的细节,不被人注意,却像毒液一样在日积月累中侵入你的身体,一击致命。
是否也是因为这样,青春岁月里那些连喜欢都算不上的感情,才会那么容易地被记挂,被反反复复回忆。
闻秀一直在问自己,也在问其他人,像是无可救药的精神病人。
为什么事隔多年,刘浦元,我还是会频繁地想起你?就像我依然还爱着你那样想念你?
她可以感受到生命在岁月里无情地消逝着,一分一秒,她在慢慢老去,那是她的肉条,而她的灵魂却背离了她。她一直停留在十六岁那年不肯向前走。
为多少爱情受过多少损伤,又有几场能让你执念至此?
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百转千回几十载,念念难忘。
刘浦元,我想可能真的是疯了。
印象中很多人在初见大多都是美好的,要么天朗气清阳光普照,你一回头看到他被笼罩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要么大雨滂沱倾到而下,正好都没带伞的你们在同一屋檐下共患难,你一抬头看到他冷峻的侧脸从此无可救药。可是闻秀的记忆中,她与刘浦元是不存在初见这样的情景的。据刘浦元所说,他是她哥哥的朋友,从很小的时候他们就相识,吵吵闹闹打成一片。那个时候他已有了大哥哥的模样,而她只是一个还没断奶的小丫头。但是闻秀绞尽脑汁想了很久,也没想起小时候还有这样的一个片段。更令她惊奇的是,他们初中,高中明明都在同一所学校,却没有任何交集。最后反而在qq上从有一搭没一搭聊天的网友慢慢熟络起来。等到相约见面的时,两人才猛然发现,原来蓦然回首,那人就在两条街外处。
闻秀一时百感交集,世事果然特别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