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天逸觉得还是投资金融业比较的保险,刚好港汇银行正在进行改组,天逸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于是,经过努力,终于是与港汇银行达成了合作意向。经过努力,天逸终于是实现了稳健庞大的战略转型。他由证券投机者华丽转身变成了投资银行家,公司的中心也终于由上海正式的转移到了香港。天逸觉得由衷的开心。
可是,这段时间,许昵雅是异常的纠结的,自己一直以来就向往的婚姻生活,让许昵雅觉得实在是失望透顶。本来以为,结婚以后,两个人可以更加甜蜜的在一起,可是,现在却是自己在上海,天逸却在香港,两个人就这样的过起了两地分居的生活。这个到还在其次,毕竟,现在交通也是很方便的,自己是可以两边的跑的。可是,天逸的心理面,似乎是自己远远没有工作重要的。他忙碌起来的时候,甚至是不记得给自己打一个电话的,曾经,自己想要的那样的浓情蜜意的生活就这样的被残酷的现实敲打的粉碎,许昵雅忽然的觉得自己累的几乎要虚脱了。
在自己一个人在上海的这一段时间,许昵雅一个人好好地问了问自己,这是不是就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跟着天逸在一起以后,自己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帮着天逸打理他的公司,跟着他一起,一次一次的跟对手争斗,一把一把的挣来那些花不掉的钱。是的,许昵雅记得,自己曾经贫穷的时候,是那样的渴望有钱去买那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可是,现在,许昵雅倒是有了钱,可是已经是没有了购买的欲望了。这是可悲的一件事儿啊,当你好不容易的有了钱,却发现自己没有了什么想要买的东西。逛着商场,环顾四周,却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许昵雅是那样的沮丧、。
天逸终于是完成了自己的目标,经过努力,现在的天逸,已经是港汇银行最大的股东。天逸刚开始入股港汇银行的时候,港汇银行因为经营管理不善,是一个不死不活的状态,甚至还一度的亏损。上一任的大股东,也是对它彻底的失去了信心,才会撤股的,那个时候,天逸正在考察自己的项目,看见这个项目以后,天逸表现出了极大地兴趣,天逸依他自己敏锐的眼光发现这样的一个银行,如果加以改制,好好地经营,收获必然会很大的。所以,天逸就毫不犹豫的入股了。很快的,重组以后的港汇银行经过自己重组等等一系列之后,真的是不但改变了一直以来不死不活的状态,更是得到了极大地发展。很快的变成了大公司,并且在香港A股迅速的上市了。看着自己的辛苦有了这样的成就,天逸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帝王,而这个公司,就是一个缩小的帝国,那些员工就是自己的子民,在这样的状态下,自己努力一点,自己的子民就会得到更好的生活,看着自己的存在,自己的努力给这么多的员工带来了这么大的好处,自己的这个公司解决了这么多人的就业问题,天逸觉得自己的生命是那样的有意义。原来,一个人的价值,不仅仅是在与自己拥有多少财产,还在于自己对社会的贡献。
因为港汇股份已经在香港上市了,所以,天逸的工作也就不像刚开始的时候那样的忙碌了,尽管工作还是千头万绪的,但毕竟是已经有了一些大的方向,日常的工作也是按部就班的步入了正轨。突然间可以按时上下班的天逸终于是有了自己的私人时间,这个时候,天逸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该如何的打发这些属于自己的时间。尽管天逸并不老,甚至在商界,大家都说他是后起新秀,但是,他的生活习惯真的跟现在的年轻人差别太多。也许是因为天逸的成长经历吧,毕竟是长在农村的孩子,不像那些城里的孩子们或者是富二代的纨绔子弟,没有跑夜场的习惯。酒吧,KTV这样的场所,都不是天逸喜欢的。甚至,天逸都没有现在的小资情调。他不喜欢咖啡,相比较而言,天逸更喜欢绿茶。
每次有心事心烦意乱或者是有事情不知道该如何抉择的时候,天逸都喜欢给自己泡一杯绿茶,一个人坐在那里静静的品尝。
也曾经有朋友跟天逸推荐功夫茶什么的,但是试了几次,天逸还是觉得自己的绿茶最好喝。天逸喝的绿茶,也算不上是个特别名贵的茶叶,都不是在市面上买来的,但是,要说珍贵也是不为过的,因为天逸喝的茶叶,在市面上是根本买不大的,天逸喝的茶叶,都是母亲每年的春季亲自采摘,亲自加工的,尽管看起来跟那些名贵的茶叶的形状是差了很多,但事实上,品质却是最好的,也喝过很多的名贵茶叶,但是天逸还是觉得自己的这个最对自己的胃口。
茶叶之于天逸,是根深蒂固的,很小的时候,天逸就是伴着茶香长大的。天逸的家乡,就是有名的产茶之乡。出产的茶叶远的甚至是销往国外,国内也做国务院的贡茶,品质自然是没话说的,在天逸的家乡,几乎是家家户户都种茶叶,在春季的时候,每天早晨,早早的,就可以看见茶园里面采茶的人们在晨露中忙碌着。
天逸记得小的时候,自己也经常的跟着大人在茶园里面采茶,可天逸那时候毕竟是个小孩子,总是玩心太重,采茶的时候,自然是不专心的,总是在母亲的身边采一会儿就跑开了。茶园里面经常的有鸟儿在唱歌,每次一听见鸟儿的叫声,天逸就跑开了去寻找鸟儿,春天正是鸟儿繁殖的季节,所以,茶树的深处,经常的是可以看见鸟窝。前一次采茶的时候,鸟窝里面还是空空的,过个几天再看,里面可能就有了几个鸟蛋了。当然,有的时候,前一天看见的还是鸟蛋儿,第二天再看的时候,就已经是毛绒绒的小鸟儿了。
采茶的时候,经常的可以看见各种各样的鸟儿做茶园里面做窝养小鸟儿。每一种鸟儿的鸟蛋都是不同的,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是淡绿色的,有的是白色的,还有一种鸟儿下的蛋蛋壳儿是红色的,看见鸟蛋的颜色,就可以知道这是一种什么鸟儿,实在是有趣极了,天逸还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有一次看见有几个小鸟儿的蛋儿跟自己家里面的鸡下的蛋差不多大,硬是把那一窝儿鸟蛋拿回家给吃掉了,因为那个时候的天逸还小,至于那鸟蛋的味道,现在只记得是极其的鲜美,至于别的,天逸是已经记不清楚了。后来有一次跟妈妈说起那件事儿,天逸的母亲说,其实,她给天逸吃的就是鸡蛋,至于那些鸟蛋,自己已经是趁着天逸不注意的时候,给放了回去。
有的时候,采茶采的无聊了的时候,天逸也会去旁边的小山林里面寻找兰草花或者是摘野樱桃吃。兰草花开放的时候,正是浓春时节,兰花有是不起眼的小花儿,在那些郁郁葱葱的绿色中,要看见一枝兰花,其实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对于有经验的如天逸他们这群孩子来说,寻找兰草花靠的不是眼睛,而是自己的鼻子。兰草花开放的时候,那香味真的是好闻极了,那样的花香,可以飘出很远很远,所以,那一片儿只要是有一支兰花在开放,周围老远就可以闻得见那样浓郁的香味,只要你循着香味找去,必然是有所收获的。天逸记得调皮的孩子们,经常的把找到的兰花放在茶篮里面,埋在茶叶里面,茶香,兰花的香味混合在一起,是那样的让人陶醉,最后,你就那样的醉在香味里,分不清到底是茶香还是花香。其实是两种香味都有吧,混在一起实在是好闻极了。多少年了,自从从家乡走出来以后,天逸就再也没有闻过那样的香味了,那样的好闻的香味,胜过了世界上的任何一种香水的味道。
记得小的时候,每次吃过饭,父亲都会捧着他的那个茶缸子,泡一缸子茶,喝的津津有味,在家里面,来了客人,也是先给客人倒一杯茶,在那地方,不管进门的是谁,也不管是什么季节,都是喝茶叶的,根本就不是喝白开水的。所以,天逸小的时候,就是喝着茶叶长大的,这个喝茶的习惯,就是小的时候就养成的,这一辈子,怕是改不了了。
天逸记得,母亲就是靠着自己家里面的那一片茶园,把自己兄妹三个供养大的,自己从小学中学,一直到大学,每一年的春天,母亲都是整天的呆在那个茶园里,想要采摘下更多的茶叶,卖多一点钱。尽管现在天逸已经是有了足够多的钱财,可以给一家子过上很好的生活,但是那一片茶园母亲还是每一年都种植的好好的,每年春天的时候,母亲还是会在茶园里面忙碌一季子。不过,现在母亲采摘下来的茶叶已经不是卖给别人的了,母亲说儿子喜欢喝茶,以前家里面穷,喝的都是最后的质量最不好的,好的茶叶都卖给了别人,现在,不缺钱了,这些最好的茶叶,都要给儿子喝。试问,世界上有哪一种茶叶的品质可以超过这个带着浓浓的母爱的茶叶的香味?
喝着手里的茶叶,天逸的心里莫名的柔软了起来,看来,自己是想妈妈了。一个人不管你长多大了,走了多远,在妈妈的眼里面,你永远都只是一个孩子。想妈妈的时候,所以的孩子都是一样的。
正在想的出神的时候,门铃响了起来,从猫眼里面向外看去,站在门口的居然是自己已经好多天没有见面的许昵雅,此刻,看见这丫头站在自己的门口,才发现自己的欣喜是那样的明显。是的,自己是想这姑娘了。呵呵,自己居然没有发现。
人家都说小别胜新婚,这样的一次小小的分别,让天逸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在心里面深深地牵挂着许昵雅了。这样的在一起生活了几天,许昵雅是不提回上海的事情,天逸更是仿佛忘记了这样的一茬儿事情。日子就这样的过了一段,看天逸一直不提自己回上海工作的事情。许昵雅的心里面反而有一点七上八下的。上海,可是天逸的发迹之地。那个公司,可是天逸最初的资本,自己可不能把它给打理砸了。于是这天晚上,许昵雅主动的说起了上海公司的事情,按照许昵雅的想法,自己是不能长期的留在上海的,这样不利于夫妻之间的感情,其实是许昵雅不愿意离开天逸,哈哈。许昵雅觉得,可以在上海公司里面提拔一批平时业务能力和素质都过硬的人,把那边的事情放手给他们做。并且给天逸推荐了几个自己认为是不错的人选的名单。听完了许昵雅的话,天逸终于是忍不住的笑了出来。看许昵雅一头雾水的样子,天逸才竹筒倒豆子的一股脑儿的告诉许昵雅,自己已经把上海公司的事情全部都安排好了,许昵雅不用回去了,就这样的留在自己的身边,并且开玩笑的说,这样的一个又能干又长的如花似玉的老婆,怎么放心放在那样远的地方呢?许昵雅经不住的被天逸逗乐了。
看着天逸终于是有了自己的幸福生活,颖儿觉得自己是时候离他远一点儿了,身边的林,对自己也是一直的那样的包容,就算是石头,也会被林感动的。何况是颖儿这样善良的一个孩子。颖儿记得母亲在世的时候,曾经给自己讲过她和父亲之间的故事,母亲说,她跟父亲是媒人介绍的,那时候不像现在,现在的男孩子女孩子在一起搂搂抱抱的都很正常,那个时候,男孩子女孩子在一起约会的时候,连手都不敢拉一下,就算是约会,也是一前一后的走着,看见有人的时候,还会故意的把距离拉远一点儿。母亲说在结婚之前,她就见过父亲两次,还没有敢抬起头来好好的看,在结婚之前,她甚至没有看清楚父亲长得是什么样子,根本没有什么现在人讲的那什么爱情。她和父亲的感情,是婚后培养出来的。在一起生活的久了,慢慢的也会所不清楚是什么感情,反正就是觉得自己的生活中不能没有那个人。一天看不见那个人,心里面就慌慌的。要是那个人不舒服或者是生了病,就觉得情愿自己去代替他受苦。颖儿记得,在自己的记忆中,父亲和母亲从来都没有红过脸。尽管,父亲是那样的憨厚木讷,在父亲有生之年,根本就没有对母亲说过什么动听的情话。甚至是连一句我爱你都没有说过,但是在母亲生病的时候,父亲是那样的亲自守在病床前,一直的守候着母亲康复,这期间端茶送水,甚至是伺候母亲上厕所,都是父亲在做。父亲用自己的行动,表达着自己对母亲深深的爱。以至于在父亲猝然离开之后,母亲一个人活不下去,随后就跟着去找父亲了。
婚后的颖儿,被林保护的很好,其实颖儿一直就是一个很宅的女子,习惯于慵懒的生活,根本就不喜欢商场的那些尔虞我诈的生活,现在,看着天逸已经是平稳的发展了,所以,颖儿已经是不再参与林那些生意上的事情,在家里面呆的时间长了,什么都不做,颖儿也觉得无聊,上学的时候,颖儿就是一个喜欢文字的孩子。那个时候,颖儿还是学校文学社的呢。颖儿记得那个时候,学校里面还有一个小播音室,自己跟橘子的相识,就是源于文字的。
在加入文学社之前,尽管颖儿和橘子是一个班的,但是走的并不是特别的亲近,在开学不久的时候,学校的各个社团就开始招募新鲜的血液了。那个时候的橘子是张扬而美丽的,橘子喜欢唱歌,有一副好嗓子,所以,她毫不犹豫的报了播音员的选拔赛,那个时候,全校的女孩子,最羡慕的就是播音员这个位置,因为学校不管搞什么活动的时候,都是这个播音员最出风头,在那个小小的县城里面,也就是他们师范有这样的的播音员,附近的几个高中,做重大活动的时候,都是来师范借播音员的。所以,要是被选上了做播音员,不光是在本校内是很有面子的,就算是在附近的学校,也是会大出风头的,试问,有几个女孩子不喜欢这样的被人羡慕的感觉呢?自然的,新生班的,只要是自己觉得嗓音好,长得也好看的女孩子,几乎都会去试一试。橘子凭着自己那样的一副好嗓子,就那样的过五关斩六将的,走到了最后,成了学校的三个播音员中的一个。
本来,橘子是那样的受人瞩目的孩子,而颖儿又是那样的平凡,这样的两个女孩子是很难联系在一起的,但是,阴差阳错的,她们居然就那样的做了知己。因为一直的喜欢文字,所以,颖儿是没有任何悬念的进了文学社。在那样美好的年纪,那样单纯的脑子里面,大多数总是有很多的对未来的美好的憧憬,写出来的也大多是一些浅薄的文字。但是,颖儿的文字里面,总是有那样的一股淡淡的忧伤。外表看起来文文弱弱小小巧巧的颖儿,其实有着跟年纪不相称的成熟。其实什么时候都一样,跟别人不同的,总是会很容易的吸引别人的注意,尽管很多时候,你自己都没有发觉。那时候的颖儿就是这样的,她根本就没有觉得自己跟周边的人有什么不同,事实上,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也的确看不出颖儿跟别人有什么不同,顶多也就是比别的同学沉默一点儿。看着颖儿的样子,实在是很难想象那些忧伤的文字是出自于这样的一个阳光的少女的手里。
那个时候,学校的播音室,除了播放一些当时学生们喜欢听的歌曲之外,还有一个专门的小记者团专门写一些校园里面的散文小小说什么的给学生们听,每天中午和晚上吃饭的时候,学校的广播都是准时的想起来。很多时候学校里面的孩子们根本就不看时间,而是听见广播的声音响了,就赶紧的拿着自己的饭盒往食堂是打饭,那样的一段美好的日子。
那时候学校的小记者团的人,也都是在文学社里面挑出来的。因为文笔比较出众,加上那时候才一年级的颖儿,时间比较的充裕,所以,自然的就入选了小记者团。那个时候,每个星期二的时候,都是临到颖儿交稿子的时间,刚好每周二的时候,播音室也是橘子当班,于是,每个周二,颖儿那些优美感伤的文字,都会经过橘子的口,传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就这样的,橘子发现,这个叫做颖儿的女孩子,每一次的文字都是那样的令人爱不释手,于是,时间一长,两个人就成了好姐妹,并且是那样的亲密。
想着曾经的生活,颖儿觉得一切都是那样的值得怀恋,颖儿时常的想,如果不是后来的天逸,自己跟橘子一定会一直的那样的好下去吧?自从毕业时候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以后,颖儿是再也没有见过橘子了,甚至是再也没有听见过橘子的消息,也不知道那姑娘过的好不好,这些年,她又有了怎么样的经历,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呢?这些年过去了,当时对于橘子的那些怨恨,也早就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荡然无存了,现在自己的心中,剩下的就只有对曾经的好友的怀恋了。其实,橘子只是因为年少轻狂,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和事儿,做法偏激了一点儿。对于她喜欢天逸这件事儿本身,又有什么错呢?如果硬是要说她有什么错的话,那就是她比自己遇见天逸的时间迟了一点。天逸,现在已经是有了自己的生活。想来缘分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自己和橘子那样的苦苦的追求,因为天逸,这两个曾经最要好的姐妹,都把自己给放逐了,这些年,大家都经历了那样多,最后,那个自己努力想要牢牢的抓住,一直守候的人,居然还是没有在自己的身边。想来这一切都是命,是冥冥中老天自有安排的吧?命中没有的,他不是你的,就算是你再怎么努力,也是断然强求不来的。
整天在家里面没有事的颖儿,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逛论坛和看小说。那天在人人网,居然遇见了橘子,命运啊,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自己这一段时间,连做梦都是自己曾经跟橘子在一起的时候的样子,自己也正苦于不知道怎样的寻找橘子的时候,自己偶然的逛了一次人人网,居然就那样的在校友里面不期而遇了。
这些年过去了,橘子,早已经不再喜欢天逸了,橘子,现在是一个很时尚的都市女性了,谈及结婚,橘子说,这都什么年代了,结婚,估计她是一辈子都不愿意了,人家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呢,所以,现在的橘子,是只谈念爱不谈婚姻,她说,现在外国都是很流行这样的,很多年轻人,孩子都有了,但是都不登记结婚,橘子说,那个结婚证是不人道的,它禁锢了彼此的自由,两个人,互相喜欢的时候就在一起,如果不喜欢了,那就分开,但是,那样的一张结婚证,却是让彼此一辈子只能忠于对方一个人。这实在不是自己喜欢的,橘子说,自己现在最爱的就是自由,她不要婚姻,讨厌自己觉得不自由被人舒服的感觉。问及橘子现在的生活,橘子说自己现在是一个自由职业者,这么多年,已经是走遍了国内的很多个城市,这么多年,橘子一直在不停的行走,这一刻,在这里,至于下一刻在哪里,连橘子自己也不知道。橘子说,她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因为自己有健康的体魄和足够的自由,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任何事情,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每当橘子工作一段时间,有了一笔钱之后,觉得在这个地方呆的腻了,就会离开,等到没有钱的时候,就在当地找一份工作,等到有了钱就会向下一个目标进发。橘子说,她是随心所欲的,没有什么目标,那些要去的地方,都是临时决定的。橘子说,未来的某一天,也许会遇见那么一个让自己愿意停下来的人,或者是城市,那么她就收了心,留在那里,做一个平和安静的女子,洗手作羹汤,闲的时候看庭前花开花落。一辈子。
尽管颖儿觉得自己过不了橘子那样的生活,但是颖儿觉得,橘子的生活并没有过的不好,而且,从橘子的语气里面,颖儿似乎还觉得橘子是那样的享受她现在的生活,想来,橘子天性就是一个喜欢漂泊的孩子。
看的小说多了想起自己还曾经有过的那样的对文字的敏感,颖儿突然有了一种自己写的冲动。大家都知道,任何一本小说作品,不管是写实的还是虚构的,都会不可避免的有作者自己生活的影子在里面,因为已经是很久不写任何一点东西,颖儿的心里面有一点点的犹豫。但后来想一想,还是写了,因为在网上,并不指望它真的有多少人看,写出来只是对自己的一个交代,但是,一开了头,颖儿就发现自己是依法而不可收拾了。
在论坛上,颖儿有了众多的读者,有了出版商主动的联系了颖儿,说是愿意帮他出版包装。
那天,天逸带着许昵雅从书店门口经过,偶尔的一瞥。看见畅销书排行榜上有一本《赌场永不休》,作者的名字,居然是自己的妹妹铂凡,于是,赶紧的进去好好的一看,打开书的扉页,作者简介里面,所有的资料都跟铂凡的一模一样,再看看作者的照片,居然真的是自己的妹妹,看看内容简介,居然写的是自己。
天逸搂了搂许昵雅的肩膀,看着天空,露出了淡淡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