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曾经那个迷幻的七月里,我开始执着于构筑我光怪陆离的文字生活,仿佛一只幼小美丽的蚕一样痴迷于眼前小小的幸福世界,丝织着自己生活中所有美好而幸福的东西,那些奢侈到近乎低靡的文字在我看来是我全部美好生活的见证。
  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郭敬明说杜拉斯是这么说的,然后我就真的感到害怕了。在我发现我摆脱不了写字这个不好的习惯之后我开始渐渐适应着把它当成另一种生活来苦心经营,可是尝试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自己还是做不到,就像一杯咖啡,再稀释也总能尝出苦涩的味道来。
  于是在写字的同时我渐渐感受到它带给我的莫名的悲伤,在繁华美丽的西京桥畔,在充满金色阳光的阳台上,甚至在一个没有人可以打扰到的白色的墙角,总有他们之中的某个人看见我一脸的抗拒与桀骜,落寞成一种锋利的姿势,小心翼翼的看着某个东西或某种风景安静的发呆然后渐渐眼神孤立目光阴冷。大多数这样的时候天枫总是过来和我坐在一起然后悄悄拨弄着我的头发将它们弄得一团糟糕。两个大男孩坐在一起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于是子烬总会在这个时候冒出来拿出最新潮的单反相机躲在某个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为我们拍照,一脸坏坏的笑容在他的脸上总显得英气逼人。
  他是除我和天枫之外的另一个大男孩儿,因为生日比我们两个大几个小时因此他经常逼着我们喊他哥,而每每这时候我都会和天枫站在一起挥起双拳表示拒绝,而结尾总是他在胸前画一个十字诫然后双手举过头顶做出一副痞子向上帝讨饭的姿势大喊:“万能的主啊请赐我力量消灭他们吧!”然后在下一秒就会传来楼上保洁阿姨训斥街边流浪小狗的声音:“谁家的疯狗快点儿给我牵回去!”然后我们三个人一起坐在地板上笑到内伤。
  就是这样美好的日子,在我们之间横亘了很长的时光,以以至于每每想起,都是一把明晰的泪水。
  因为子烬,我们一起喜欢着的那个有着洁白牙齿甜美笑容温和性格的子嫣走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充满喧嚣与悲伤的城市。
  不久之后,在我骑着单车满脸汗水的走进那个安静祥和的村子的时候,我一下子瘫软在地上,以往那个总喜欢拿着相机满脸坏笑的青年这时安静地躺在一具透明的棺椁里,脸上依然是那种带着坏意的笑。我不顾阻拦冲上去把他拉起来抱在我的怀里,我拼了命的对他说话可他依然不理我。我告诉身边人让他们赶紧去做饭,因为迟子烬这个家伙只要肚子一饿就会不理任何人,但身边的人全都目光呆滞一脸悲伤。我放下他去厨房做饭,最终被赶来的天枫一巴掌打在脸上,突然一下子清醒过来,然后抱着子烬的遗体放声痛哭。
  子烬,一个从不为小事动容的孩子。他的生活态度很容易让人觉得他根本不懂悲伤,他的衣服似乎总是黑上衣蓝底裤白色球鞋,这很容易让人觉得他是个单调缺乏色彩的孩子,但他总会做出一些常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让人们时不时改变对他的看法。
  子嫣,一个偷偷暗恋着我很久的女孩儿,胆小、害羞、有着精致五官和美好笑容的孩子,每天都快乐,没有悲伤。
  还有天枫,一个唯一比我小且很情愿叫我哥哥的男孩儿,他很富有但身上从没有其他富家子弟那种优越和让人讨厌的感觉。同样也是一个心甘情愿借我单车让我花钱并表现得无怨无悔的孩子。
  最后是我,余殇,一个总把文字当做归宿的孩子,一个总把日出、白色角落、阳台、绿色树荫和晚霞当做昭示着自己生命迹象的孩子,一个很傻、有很多人爱、肆意挥霍着别人对自己的好并一直义无返顾不知回报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