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十一个秋日来临的时候,学校里已经有很多的高一新生来适应环境了,每次下课都能看到很多流里流气的学生在操场上打球,偶尔一两棵香樟树下坐着两个青春懵懂的男孩女孩,他们牵着对方手一脸幸福的样子总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的,或者说总有一种类似于羡慕的感觉。
  当一个人真正感到时光快速流逝的时候那这个人一定快老了。
  杜拉斯说过:十八岁已经老了。
  然后呢,自己好像真的老了,很傻的想法。不过,自己也许不会等到十八岁来临的那一天就会死掉的吧,医生说过:情况乐观的话一百天。不经意间已经过去三分之一了吧,真的呢。
  迟子烬也终于按照我讲给他的完成了三分之一的画稿,每次一看到他熬到凌晨两三点发红的眼圈时自己就有些于心不忍,但万幸,我们都挺过来了。而我也在拼尽全力想写完最后的几万字,小说的原型是我们,但我在文中赋予了他们比我们更为传奇的故事,我渴望能从我创造出的这些人物里找出我们各自的另一半,或者说我们的另一个影子。我历来不是个戏剧味很浓的人,所以我并不想以一出悲剧结束我在纸上对我们现实生活的演绎,理想中小说的结局是皆大欢喜。
  小说中的迟子烬和唐子嫣彼此相爱,而主人公余殇也以自己的死亡结束了一切迷幻而现实的东西,结束了他们忧伤而明媚的青春。
  但每当我写到迟子烬和唐子嫣感情发展的戏时我的手指总会传来一阵微妙的刺痛,我想我是真的爱着子嫣的。然后每当想到这里时一种钝重而有质感的痛就从胸腔中滚落出来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势压在我的胸口上将我逼回现实中来。然后我忍着刺痛继续写,一直写到遍体鳞伤,鲜血淋淋。
  我也开始像迟子烬一样一张一张地撕掉手稿,原因是我错过了生活中那些真实的东西,我渴望着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我的小说,然后开始大量的虚构情节。我在我的小说里写迟子烬和子嫣幸福的牵着手一起逛街而我拎着好多包东西跟在他们后面走履行着一个职业仆人的本分并且一脸义无返顾的笑。牙齿很白,头发很好看,样子很狼狈。
  也许我并不是个多产的写文字的人,但我一定是个啰嗦的人。一两句就可以简单明了概述完全概述的话我会解释大半天最终搞得别人一头雾水自己一头汗水,但我总乐此不疲。
  我想象出了五六个桥段放在我的小说里然后以一个完美的句号结束一切。我是个容易伤感的人但我一定不会让人觉得我的文字那么伤感那么颓废那么无病呻吟,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