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兵有以道胜,有以威胜,有以力胜。讲武料敌,使敌之气失而师散,虽刑全而不为之用;此道生也。审法制,明赏罚,便器用,使民有必战之心;此威胜也。破军杀将,乘堙发机,溃众夺地,成功乃返;此力胜也。王侯知此,所以三胜者毕矣。
夫将卒所以战者,民也;民之所以战者,气也。气实则斗,气夺则走。
刑如未加,兵未接,而所以夺敌者五:一曰庙胜之论,二曰受命之论,三曰逾垠之论,四曰深沟高垒之论,五曰举阵加刑之论。此五者先料敌而后动,是以击虚夺之也。
善用兵者,能夺人而不夺于人。夺者心之机也。令者一众心也,众不审,则数变;数变,则令虽出,众不信矣。故令之之法:小过无更,小疑无申。故上无疑令,则众不二听;动无疑事,则众不二志。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也,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战者也。
故国必有礼亲爱之义,则可以饥易饱;国必有孝慈廉耻之俗,则可以死易生。古者率民,必先礼信而后爵禄,先廉耻而后刑罚,先亲爱而后律其身。
故战者,必本乎率身以励众士,如心之使四支也。志不励,则士不死节;士不死节,则众不战。励士之道;民之生,不可不厚也;爵列之等,死丧之亲,民之所营,不可不显也。必也因民所生而制之,因民所营而显之。田禄之实,饮食之亲,乡里相劝,死生相救,兵役相从;此民之所励也。使什伍如亲戚,卒伯如朋友;止如者堵墙,动如风雨;车不结辙,士不旋踵;此本战之道也。
地所以养民也,城所以守地也,战所以守城也。故务耕者,民不饥;务守者,地不危;务战者,城不围;三者先王之本务也。本务者兵最急,故先王专于兵有五焉:委积不多,则士不行;赏禄不厚,则民不劝;武士不选,则众不强;备用不便,则力不壮;刑赏不中,则众不畏。备此五者。静能守其所固,动能成其所欲。
夫以居攻出,则居欲重,阵欲坚,发欲毕,斗欲齐。
王国富民,霸国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仓府,所谓上满下漏,患无所救。故曰,举贤任能,不时日而事例;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又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圣人所贵,人事而已。
夫勤劳之师,将必先己。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井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逸以身同之。如此,师虽久,而不老,不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