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奶油分手后,她有警告过,我今天一定要穿裙子。
这真是麻烦,我又不是要去相亲?为了一个不熟悉哦,是不认识的男人,竟要我穿裙子?
我一向是白衬衫加牛仔裤就打发了一天的穿着;现在,我却盯着衣柜。
凯将他的衣服“撤收”后,衣柜变得好大,我仅有的几件衣服,就这么孤单的悬在衣架上。
人孤单,连衣服看起来都寂寞了。
我发了一会儿呆,才又匆匆的挑衣服──我真的没什么裙子,一件像样的也没有。
结果我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加米老鼠的背心裙,外加水蓝色的芭比斜背包和一顶渔夫帽,我还挑了一双超级卡娃伊的NONO平底鞋。
我看着镜子嘿,我还蛮可爱的嘛!看起来就是天真活泼又美丽,这下子奶油可没话说了吧?
结果,我猜错了。
奶油一看到我,就翻白眼:“你当你是无敌青春美少女啊?老就要认老啊!”
我看着奶油果然!她一件削肩的名牌几何背心,外加一件水蓝色的七分裤,脚蹬细跟凉鞋,背了个机车包──当然网路上分期付款买来的。
奶油比我会赚钱,但一个正统的BALENCIAGA机车包可是贵得足以支付我的三个月薪水,奶油再会赚钱也舍不得一次付清。
“果然很有品味。”我不得不佩服的说。
“知道就好。”奶油很受不了我的打扮:“难怪凯会跑掉。”
我听了真是难过得快死掉,奶油,你的嘴巴真毒!你就不会讲点好听话吗?我是个受重伤的女人耶!
她懒洋洋的张望着,我却是看着对街的电视墙看电视──正好是萧蔷的六分钟护一生。
“喂喂,来了来了。”奶油的语气异常兴奋,也不知她在兴奋什么?又不是第一次和阿哲约会──她也用不着替我兴奋吧?又不是我老妈,我老妈也不会兴奋。
阿哲一看到我的打扮,忍不住笑出来。
我瞪了他一眼──是你女朋友叫我穿裙子耶,我已经很委屈了,你还笑啊?简直是欠扁。
“小蔓今天很青春!”阿哲笑着说:“我以前都不知道你有这么可爱。”
我听了只觉得阿哲的嘴巴可以和奶油媲美了──他是在亏我吗?倒是他旁边的陈宇文对着我微笑说了声嗨。
我今天才看清楚他长什么样子。
斯斯文文的,就是书生型的人物,一件白色POLO衫加牛仔裤,看起来乾乾净净的,眼睛很漂亮,那种标准放电眼难怪奶油会说他是万人迷。
他长得真的很帅,帅到会让我联想到金城武,但这个陈宇文感觉很有书卷味。
“我们要去那里?”奶油不客气的挽着阿哲,笑得快滴出蜜来了──喂喂,你不可以一开始就抛弃我吧?至少四个人一起走才不会怪异吧?
阿哲手上有四张电影票:“去看电影。”
我听了,心里松了一口气──这个主意真好!至少感觉不冷场,就算完全不说话也无所谓!
奶油狐疑的看着阿哲:“该不会是周星驰吧?”
“哎呀!你怎么知道?就是”功夫“!”阿哲笑得好开心,像是几百年都没笑过了。
但奶油可不开心了,她爱好文艺爱情片胜过搞笑片,热爱布莱德彼特胜过周星驰。
看着她和阿哲边走边斗嘴,我有点呆笑,都忘了有陈宇文的存在;直到要过马路了,他拉着我的手──说真的,我吓了一大跳,都快跳起来了。
“你一直看着他们发呆,过马路很危险的。”他笑着说。
我变成了QOO他的声音很好听,又很温柔,当他的手上温度传到我的手心时,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我突然有点喜欢这个失意男了。
当我们坐进那伸手不见五指的电影院时,他还牵着我──要是凯才不会这么做,他都走他自己的;若是我不小心绊到了,他还会骂我笨手笨脚。
难怪这个陈宇文是万人迷。
我又开始这么想人长得帅,又温柔,又体贴,声音又好听,工作也很棒,像这样的万中无一的男人,没道理他的女朋友要甩掉他。
我一面看着周星驰与包租婆耍宝,一面想着心里呐喊的问题我可以喜欢这个像金城武的男人吗?虽然我的伤口还没复原,但我可以喜欢他吗?因为我有点喜欢他的温柔体贴了,当然长得帅也是原因。
但我想起了我穿的米老鼠和NONO平底鞋。
明天找奶油去血拼吧!我要当个漂亮的女人!就算是贫穷的OL,也要打扮得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