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暴离去之后,冰冷的黑夜终于降临。只是一瞬间的转变,黑暗随即笼罩大地,沙子底下传来阵阵的寒冷,随着风传遍各处。
菲莉丝坐在那个自称盖史密斯老人的住所的窗前,望着外面一片寂静的黑夜,远方隆起的山丘成了黑色的剪影,像是静静蹲伏在那里的怪物。史密斯的住所就在一座山丘之后,只是隔了一座小山,受风暴的影响就明显地低了不少。
这栋房子并不大,一个人居住是绰绰有余了。外壳亦是白色的隔热砖,一半深埋在地下,一半突出于地上,据史密斯说,这种建法一方面是在白天时防止过度曝晒,晚上则可以保暖。
菲莉丝尚未进门,就听见屋子里传来嘹亮的狗叫声。史密斯要菲莉丝站在他的身后,他一打开门,菲莉丝就看见一只有着稀疏金黄色毛发的大狗突然冲出来。大狗发现了陌生人的气味,站在主人身边,棕色的眼睛带着警戒的色彩,对着菲莉丝发出深沈的低吼。
“好了,希伯,这位是我的朋友,不要这么紧张。”史密斯弯下身,亲昵地拍拍大狗的脖颈处。而大狗似乎也能了解主人的意思,慢慢地走向菲莉丝,闻了闻她的裤脚,然后就像是认可她的身份了一样用头颅磨蹭一下,又摇着毫无生气的尾巴走回房子里。
那是史密斯的爱犬希伯鲁斯(CeRbeRUs),菲莉丝以往跟狗的接触并不多,因此有点不知所措,但更令她感到惊讶的是希伯的外貌。希伯看来是一只年纪不小的黄金猎犬,动作缓慢,毛发稀疏,而牠的右眼跟后左腿竟然都是机械的,银灰色的金属与牠黄金色的毛发形成强烈的对比。
“不好意思,这就是狗的天性。”史密斯对她略带歉意地笑笑:“虽然不是什么好地方,请进。”
地方确实很小,但是到处都铺满了软软的地毯,杂物很多,家具,成堆的书,计算机,家庭用品全都乱无章法地摆在一起,有点乱,但是却感觉很温暖。菲莉丝不禁微笑:“不会,史密斯先生,你的家…该怎么说呢?其实充满了人味。”
“人味?你这个形容方式还真有意思。”史密斯一边说,一边以不似他的年纪灵巧的动作穿梭在各杂物之间,并为菲莉丝泡了一杯茶。“休息一下,你刚挖了这么久,也累了吧!”
同时希伯鲁斯就像是尽责的仆人一样,竟为菲莉丝咬来一个坐垫,好让她在那张破沙发上坐起来更舒服些。
看见菲莉丝惊讶的目光,史密斯笑道:“别吃惊,菲莉丝,狗的学习能力有时候超乎我们人类的想象。”
“希伯之所以会给客人坐垫,是因为我有个常来这里坐坐的老朋友常说,这张沙发的弹簧坏了,坐起来很不舒服,所以每次他来,我都会拿个坐垫给他。久而久之,希伯竟然就这样学会了。”
那张老旧的深红色沙发确实已经坏了,菲莉丝一坐上去,就感觉自己深陷入椅子中,有坐垫垫着会比较舒服些。“你说的那个老朋友,难道就是…”
“是呀!就是阿莱沙。”史密斯坦承不讳:“这十五年来,唯一会来这种偏远地方拜访我的,当然也只有同样也住在偏远地方的他了。”
“阿莱沙常说我该把这沙发丢了,但我是个念旧的人,只要是用了很久的老东西,有感情了,我都舍不得丢,所以这房子才会变成这样。”史密斯说着拍拍趴坐在他身边的希伯:“希伯也是,牠陪着我闯荡这么久了,要我就这样放弃牠,实在是做不到。”
“这么说来,希伯曾经…”菲莉丝下意识地看了看希伯身上人工的部分。
“嗯,牠曾经受了很重的伤,几乎要去了小命。我还记得那个兽医跟我说,希伯年纪已经大了,不如就这样让他去吧!但当时的我却想,希伯是为了我才受这种苦的,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救牠,都要让牠的生命延续下去。”
“所以希伯的寿命就这样延长了。但是现在想想,那时候的决定,或许只是我一时的私心而已,可能,当时就这样让牠去了,也不错吧!”史密斯忽然若有所思地说了。
“一时的私心?”菲莉丝不解地看着史密斯脸上悠远的表情。
“任何动物,包括人在内,都有一定的寿命,不管用什么方法去延长,都还是有极限的。或许希伯也有牠该去的地方,而我却因为自己一时的愧疚,硬将牠留在身边,我这么做,不也是一种自私吗?”史密斯微笑:“我和阿莱沙,似乎都犯了同样的错误,直到现在一直都后悔不已。”
菲莉丝低下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深爱的人死去,想要用各种方法让对方复活,是人之常情。她想起当年听到安德烈的死讯时,她是如何痛苦地祈求上天,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要安德烈能够回来。这,也是一种自私吗?
“别说这些了,菲莉丝,你找阿莱沙有什么事吗?”史密斯看出了菲莉丝表情上的变化,转移一下话题。
“这个…我其实是想来问他一些事情的,有关机器人的。”菲莉丝紧握着双手:“可是他既然已经不在了,我实在不知道现在应该要去问谁…”
“是这样吗?”史密斯皱皱眉,他张嘴似乎想要说什么,但考虑了一会儿之后,又闭上嘴。
强烈的,夹带着砂粒的暴风击打着整栋房子,感觉屋顶好像有点摇摇晃晃的,忽然“啪啦”一声,传来有什么东西被吹走的声音。史密斯站了起来,看看天花板。
“该不会是屋顶上的太阳能面板被吹走了?”他喃喃地说:“我去看看,菲莉丝,你就在这儿好好休息吧!”
不久之后,风暴渐渐平息,史密斯修复了被吹坏的屋顶,而沙漠的夜,也随着不速之客的到来逐渐降临。
菲莉丝认为自己听见了汽车引擎的声音,正当她还在怀疑自己的听觉是否正确时,希伯已经比她先做出反应了。原本趴在地毯上休息的老狗忽然抬起头来,气息奄奄的双眼变得炯亮有神,长耳朵一动,先是仰头发出响亮的吠声,接着却低伏着身子,发出一种颇不友善的低鸣。
“怎么了?”菲莉丝看着从厨房走出来看情况的史密斯说。
“有人来了…”史密斯沈思地说,菲莉丝可以闻到他身上传来一股淡淡的煎肉香味。“看来有熟人,也有生人。奇怪了,会是谁呢?”
“你怎么知道有熟人也有生人?”菲莉丝好奇地问道。
“希伯的反应不一样。”史密斯微微一笑,似乎看出了菲莉丝的讶异,解释道:“只要相处久了就知道了,狗的情绪可比人类好懂多了。”
话才刚说完,门口就响起了铃声,同时希伯也站了起来,对着门口发出响亮的鸣叫。史密斯似乎并未怀疑希伯辨识来客的能力,直接就走过去将门打开。屋外十分阴暗,菲莉丝看不清楚来人是谁,只看见两个黑黑的人影站在门外,沙漠的风吹得他们的衣服飘荡。
“史密斯先生,好久不见了。”是女人的声音。
“原来是你们两个,这一阵子都跑到哪里去了?”
从史密斯愉悦的声调,以及希伯马上冲向门口,在两人的腿边磨蹭的反应,菲莉丝可以判断这两个人想必是史密斯的老友。她稍稍探出头来,想看清楚他们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