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沙也了解这一点,所以才没有复制安德烈的基因,而只是复制他的记忆。”史密斯轻轻地叹口气。
“记忆?”
“当年安德烈的身体被炸得支离破碎,最后回到家属手上的,只剩下残缺的手臂跟部分脑部组织。所幸残余的脑包括了主要储存记忆的脑前叶,阿莱沙就将安德烈生前的记忆转移成计算机程序,最后成功地将安德烈的一生浓缩在一张芯片里。”
“这…可以做得到吗?”蓝杰有些诧异地看着史密斯。
“当然可以,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经有科学家成功地将人类记忆片段转为程序,并将其影像化了。只是把一个人一生中的记忆全部移转,浓缩的,只有阿莱沙做到。”史密斯说:“那张记忆芯片,就成了安迪脑中的主要核心,但是安迪的诞生,却才是阿莱沙苦痛的开始。”
史密斯望向前方,忽然伸出手指指对面一座小山丘。“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阿莱沙的情形。当时他就在那座山丘的对面盖房子,身为邻居,我忍不住上前提醒他,这个地点并不好,因为沙漠风暴一起,整栋房子都会被沙尘掩盖住的。”
“没想到他却说,如果要隐居的话,当然要选择别人最难找到的地方。在这个沙漠星球上,还有什么地方会比住在一片沙子里更隐密呢?”想起往事,史密斯不禁微笑:“他就是这样一个怪人,但除了怪之外,我还发现,他很悲伤。虽然比我年轻许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露出悲伤的神情。”
“是因为安迪的关系吗?”
“他虽然成功地复制出安德烈的记忆,并且依照其外型做出了一个杰出的机器人,但最后还是出了很大的问题。”史密斯摸摸窝在他身边的希伯的头:“就算是有安德烈的记忆,安迪依旧不会成为安德烈,更何况他只是一个机器人,没有情感。阿莱沙发现,他只是做出了一个没有感情的安德烈。”
“所以后来他努力研究机器人情感学习系统,以安迪身上的记忆程序为基础,最后发展出永恒的爱。”
难怪他们说,安迪的身上有“永恒的爱”的原型。蓝杰想,安迪根本就是“永恒的爱”的始祖,如果有了这个记忆程序的版权,确实可以占有极大的市场利益。
“不过阿莱沙仍觉得这样不够,因为机器人的情感依旧是人工的忠诚,尤其后来交给URG之后被过度滥用,虽然其后陆续出了问题,但是因为实在是卖得太好了,URG完全不肯放手,这件事情曾让阿莱沙大伤脑筋。”
“既然机器人没有真正的情感,阿莱沙就开始研究人脑,所以才制造了七月这个全身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机器的生化人。”
“那七月到底是…”
“七月是从哪里来的,她本人没跟我说过,阿莱沙也从未提过。”史密斯清清喉咙:“总之,阿莱沙认为如果是用人脑的话,或许就可以培育出真正的情感机制来。但结果,还是失败了…”
“失败了?为什么?”蓝杰蓦然想起七月表情丰富的脸上,却有双冷漠的眼睛。
“阿莱沙也不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可能是因为脑本身并不完整,有将近三分之二的部分是以人工计算机补足的,但控制情感的部分依旧存在,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有办法起作用。最后,七月还是变得跟一般的机器人一样。”
“既然实验都失败了,那他没有试图补救一些什么吗?”
史密斯想了想:“我只知道,他有一阵子似乎放弃了,甚至还有点后悔。有一次他喝醉了跟我说,他不该制作出安迪跟七月来。他不应该期待,有了相同的记忆,安迪就会成为安德烈,他也不该剥夺七月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的。”
“其实,阿莱沙真的很爱这些他所制作出来的孩子们,他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这些孩子们无法发自内心,真正地爱他吧!所以想要复制出安德烈的情感,复制出人与人之间微妙的互动。”
“希望自己心爱的人复活,是人之常情,泰瑞古洛夫博士的反应是会发生在每个人的身上的。”蓝杰可以理解这种情绪,当那个人死在他的面前的时候,他也有同样的心情。
“是这样没错,但是如果冷静的思考过后就会觉得,人要跟上天争夺生命,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史密斯像是会穿透人心的双眼看着蓝杰:“死亡是未知的,对一些人来说更是可怕的,但那终究是一个归宿。”
“知道自己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不也是一种幸福吗?为什么人要为了自己的私欲,去剥夺别人的归途呢?阿莱沙给了安迪和七月永远的生命,却也给了他们无限延伸的空虚,还有机器人永远不被人类所认同的事实。”
知道自己有一个可以回去的地方,也是一种幸福。蓝杰低头思考着史密斯话中的意思,或许是这样吧!如果眼前的道路无限地延伸,没有尽头,那么再美好的事情也变得没有意义。就是因为知道生命有限,才会更努力,而机器人的寿命,是走不到终点的。
“不过阿莱沙也说,将来机器人的情感学习模式发展会越形精密,若是能不断地累积体验与经历,或许终有一天可以发展出真正的感情的,只是我们或许都无法看到那一天了。”史密斯抬头看着星空:“物种的进化也要百万年的时间,如果真要等待的话,人一生的寿命是不够的。所以他说,想为这些孩子们的未来铺路。”
“你是说,泰瑞古洛夫博士为了这一点,还有再做什么研究吗?”蓝杰眼睛一亮,充满期待地望着史密斯。
“这我可不知道。”史密斯无所谓地耸耸肩:“我说过阿莱沙是个怪人,他是不会跟我提自己到底在做什么研究,连我刚才告诉你的那些事情,也是在我们认识好几年之后,他才一点一点透露给我的。如果要问研究的事情,安迪跟七月比较清楚。”
“那两个家伙嘴巴紧得很,什么都不肯说。”蓝杰撇撇嘴说。
史密斯发出爽朗的笑声:“那两个孩子就是这样,但或许是因为阿莱沙对他们的教育并没有先入为主的观念影响,你不觉得他们的行为更近似于人类?”
蓝杰并没有说话,他可以看得出来,史密斯已经把安迪和七月当作活生生的人看待,所以时常称呼他们为“孩子”。但是常常跟机器人接触的蓝杰却依旧觉得不习惯,彷佛自己的心中也在抗拒着什么。
“你是被派来抓他们回去的吧!”史密斯继续说:“我没有权力说任何话,但是我可以先告诉你,跟他们相处越久,就越难把他们当作单纯的机械看待,到了最后你会犹豫到底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机械就是机械,没有什么好犹豫的。”蓝杰语气坚定地说。
史密斯看着蓝杰好半饷才又开口:“年轻人,虽然我刚说物种的进化是很缓慢的,但这个世界的变动却也是意想不到的快速。五十年前的人哪里想得到人类这么快就可以突破空间与时间的限制,走出太阳系呢?如果明天殖民地邦联就宣布计算机是生命体,我也不会觉得讶异的。”
史密斯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沙尘。一旁看似已经睡着的希伯也马上跟着站起来,看着主人摇尾巴。“一切都只是观念的问题,人要向前看,走出太阳系,走出银河系,或许有一天,我们真的可以找到生命的中心点吧!”
史密斯潇洒地挥挥拐杖,背转过身去:“晚安,哈迪特先生。”
“这是你的经验谈吗?马尔贝斯曼森(MelbethMason)先生?”蓝杰忽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史密斯闻言忽然停止动作,全身僵硬地站在原地。希伯无法理解主人突如其来的异常举动,坐在沙地上望着史密斯,一边轻轻用鼻子顶着他的腿部。史密斯慢慢地转过身来,看着蓝杰背对他坐在沙地上的身影。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不久之前。”蓝杰据实已告:“其实我是从你的狗的名字猜出来的。”
“希伯?”史密斯已从刚刚惊讶的态度回复到原先的轻松。他弯身拍拍希伯的颈部,微笑着:“为什么?”
“希伯鲁斯是冥府的看门犬,而牠的主人,不是冥王普鲁托,又是谁呢?”蓝杰站起来,回身看着史密斯:“不过我也真没想到,第一个走出太阳系的传奇探险家曼森先生,竟然会选择隐居在这种地方。很多人都说你已经死在圣玛莉亚号坠毁1007号行星的意外中了。”
“或许也可以这么说吧!”史密斯的嘴角扬起一抹苦笑:“不管过去曾经做过什么,我就跟阿莱沙一样,只是想选择一个最隐密的地方,度过自己的余生。不管走到哪里,人终究是孤独的。”
史密斯转身往小屋的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挥着手中的拐杖:“人的生命有限,而时间却会不断地向前推进。年轻人,不要留恋过去,向前看吧!想要有什么样的未来,只有你自己知道。”
蓝杰看着老人的身影渐渐变小,变远。他没想过,走出太阳系,纵横银河系,而得到冥王普鲁托称号的曼森,竟在边境星球退隐,孤独地面对自己的终局。
“就算我身处银河系的另一端,我也不会忘记与你相处的这三秒钟。只要今后想起,在这三秒钟的时间里,我是跟你在一起的,我是深深地爱着你的,这样就够了。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刻,带着爱你的记忆走遍天涯海角,对我而言,这就是永恒的爱。”
一听到这段话,菲莉丝不禁低下头来,用双手掩住脸,像是在无声地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