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是一队队的重装骑兵,马蹄扬起的灰尘让路边夹道相送的平民们纷纷捂上自己的嘴,他们已经记不清这是多少次出征了,当自己国家的军队将铁蹄踏上一个又一个国家的领土,当胜利的捷报一次又一次的传回,他们就已经麻木了,我们国家是最强大的,沉迷在这种不切实际幻想中的他们,早就忘记了国王进行的战争是正义或是不义。
修斯紧了紧自己的魔法长袍,身为军中最宝贵财富的魔法师,修斯本应该像其他魔法学院的同学一样,坐在有着黑色布帘的篷车里,不必让这扬起的灰尘接触到自己的,可是他已经习惯了骑马,跟随佛鲁克大叔学习了五年斗气,纵使在斗气上的成就远及不上才十七岁就进阶到了高级魔法师的魔法那么厉害,可是他却习惯了在马上奔驰的感觉,在出发前,他固执的要了一匹马,而不愿坐到篷车里。
这一次,是对亚美拉索大陆第一的强国,华尔多斯帝国的战争,不敢轻忽的国王爱德华十三世听从了军务大臣的进言,从帝国的国立魔法学院中抽调了两千名在初级魔法师之上的学生,加上帝国已经有的四千名魔法师,组成了近百年来,大陆上最强大的魔法军团,以此来克制华尔多斯帝国那无坚不摧的重装骑兵,身为高级魔法师的修斯,身为惊才绝艳,人称天才中的天才,法兰特帝国建国1342年来,有史可考者,最年轻的高级魔法师的修斯,又怎么可能不在出征的行列之中呢?
在修斯旁边的一辆篷车,黑色的布帘被一只纤手掀开,露出了一张宜喜宜嗔的俏脸,女孩柳叶眉一挑,如黄莺般悦耳的声音在修斯耳边响起“修斯,这么大的灰,你就不呛吗?”修斯看了那少女一眼,不再意的扬了扬手,道“艾薇儿,把布帘放下来,我可不想你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被灰尘呛死的魔法师”篷车里传来一阵哄笑,艾薇儿雪白的双颊立刻染上了两片晕红,更加显得艳丽不可方物,她瞧了瞧越来越远的王都特拉多德和拖在后面,一眼望不到边的步兵方阵,皱了皱秀气的眉头,自言自语似的道“为什么要打仗呢?”也不等修斯回答,就放下了布帘,遮住了一旁那些护卫骑兵们的惊艳目光。
是呀!为什么要打仗呢?用佛鲁克大叔的话说“不打仗的话,我们这些人学了斗气有什么用?”如果是光明祭师阿尔扎克爷爷,他一定回皱着眉说“愿光明大神原谅我们的愚蠢行为”但换做是自己那个无良的老师,想到了这里,少年俊朗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温馨的笑容,老师一定会这样说“不打仗的话,贵族们哪里去抢地呀?”
看着太阳的余辉洒在前面骑士的盔甲上,荡漾着灿烂的光辉,修斯忽然想到了一句话“一将功成万骨枯”这些士兵有多少可以活着回到自己的祖国,可以看到特拉多德的城墙呢?不知何时,篷车的布帘再度的拉开,艾薇儿一脸认真的对修斯道“喂,修斯”修斯回过神来,艾薇儿横了他一眼,接着道“修斯,你会保护我吗?在战场上,你会保护我吗?”她的声音很大,连一旁的骑士们都听到了,纷纷把目光投到了这位少年魔法师身上。
修斯浑然不觉那些注视的目光,低着头,心里似乎有名之为感动的暖流经过,猛的抬起头,视线与艾薇儿的目光交错在一起,心里想说的是“艾薇儿,你真的愿意让我来保护你吗?”到了嘴边,却是无比坚定的一句“我会的,艾薇儿”心里另一个声音接道“哪怕是用我的生命”艾薇儿呆了呆,掀起布帘的手无力的放下,隔断了修斯的视线,篷车里,再度响起了女孩子们的哄笑声。
当宿营的命令下达时,已经是入夜时分,以他们尊贵的魔法师的身份,无论是营帐,还是篝火,都无须他们费心,此时艾薇儿在于她的几个同学坐在一堆篝火边,女孩子们唧唧喳喳的聊着不知所谓的话题,在修斯还没有来国立魔法学院就读之前,十七岁就成为了中级魔法师的艾薇儿是学院里的明星人物,被称为天才少女,然而一夜之间,修斯出现了,由大魔法师林推荐入学,在入学测试中取得高级魔法师的称号,甚至传言他还会神圣系的魔法,修斯,很快就赢得了天才中的天才的称号,将同为十七岁的艾薇儿远远的抛在了身后,不服气的艾薇儿数次找修斯比试,但没一次都以自己的失败告终,不知怎么回事,两个人一来二去的,还成了谈得来的朋友,甚至于彼此对对方都有着朋友以上的好感。
呆呆的看着修斯在另一个火堆边吃着难吃得要命的土豆泥,艾薇儿对好朋友们的话一句也没听进去,相处久了,也自然知道她们喜欢谈些什么话题,无外乎是为修斯那一年四季被魔法袍上斗篷遮住的头发是什么颜色,修斯之所以有这么高的魔法能力是因为他的体内有不知是神族还是魔族的血统之类的没有任何营养的话题争论不休。
吃完最后一口土豆泥,修斯放下碗,看了一眼艾薇儿,在忽明忽暗的桔色火光里,她秀气的侧脸轮廓在黑暗中时隐时现,仿佛是夜中的女神,在他身边的是下午和他同行的一个年轻骑士,他拍了拍修斯的肩膀,将修斯从迷醉里拉了回来,指了指艾薇儿,打趣的道“你女朋友很漂亮嘛!”修斯收回目光,不置可否的看了看眼前的这个年轻骑士一眼,忽然没头没脑的道“中级剑士,你这么年轻,一定很厉害呀!”骑士似乎没有料到修斯可以看出他的修为,惊讶的问“你!你怎么知道的?”修斯友善的一笑,回答了他“我也学过斗气,因为把大部分世界花在魔法上了,所以在斗气方面的进展很慢,教我斗气的大叔老是在哪里哀叹呢!”年轻的骑士借在火光,仔细的看了看修斯的年龄,一本正经的问他“那你的斗气练到什么地步了”抱着魔法和斗气不能同时学习这个观念的骑士,本来就对一个魔法师学习斗气能取得多大成就就持怀疑的态度,又加上修斯的年龄实在太小,所以他根本就没指望修斯的斗气有多厉害,但修斯的回答却让他差点无地自容到想要去自杀“大致就中级剑士的水准吧!”周围一种名为眼镜的尚未出现的物体碎了一地。
不可思议,他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还只是把大部分时间都在了魔法上面,没怎么练,还只是个孩子,就已经到了中级剑士的水准,要是他一心一意的练,那会是什么样子?仿佛是听到了他的心声,要给他解开疑惑似的,修斯接着道“教我斗气的大叔对我说,如果我专心的练习斗气的话,二十年之内,应该就可以跨越天空剑士而进阶到圣剑士的地步,不过我的心愿是成为一位圣魔导士。”哐铛,年轻骑士搂在怀中的头盔一下子掉到了地上,没有去拾起头盔,他甩了甩自己那优雅的金色直发,对修斯伸出了手,微笑着道“我是卡路。斯佛里。巴诺克,很荣幸认识你,我今年24岁”修斯似乎被他爽朗的笑容感染了,也伸出了手,和卡路握了握,道“我是修斯。克鲁斯,今年17岁,也很高兴认识你”
卡路拾起掉在地上的头盔,拍了拍,道“我是彩羽骑士团第11中队7小队的小队长,是负责保护你们这一群魔法师的,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找我”修斯点了点头,把目光投像了艾薇儿,她正因为实在太饿了,而不得不皱着眉头端起了先前嫌味道不好而放在了一边的那碗土豆泥,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其它几个女孩子也都在用一种喝毒药似的表情吃着土豆泥,看着艾薇儿吃土豆泥那难以下咽的样子,修斯心中涌起了一股怜惜,转过头来对卡路道“她们几个女孩子的伙食,可以交给我负责吗?”从小在阿尔佛罗山上鲁尔村长大的修斯,用一句老话来说,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加上学习魔法后又遇上了那个品行不良的老师,沦为了童工,要负责老师一日三餐的他,早就练出了一手好厨艺,卡路看着正在皱着眉头吃饭的艾薇而探,看到她们那难过的样子,体谅似的点点头,对修斯道“没问题,魔法师的体力是很重要的,要是她们每天都吃这么难吃的东西,我真的怀疑到了战场上她们还能有多少体力来施展魔法”
那些女孩子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刚才那难吃的晚饭,这个时候,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聊天,而那些男孩子们都像苍蝇一样围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身边大献殷勤,一个个似乎都忘了这里是军营,现在是战争中,好像把这次的随军打仗当做了一次学校组织的郊游一样漫不经心,修斯早早的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因为是高级魔法师的缘故,他一个人分到了一顶帐篷,倒也住的舒服,躺在行军毯上,随手放出了一个小型的照明魔法,帐篷里立刻明亮起来,他打开自己的空间袋,取出了一本古旧的书,封面上是《论光系魔法的极致》,着是一本禁咒魔法书,若在千年以前,在魔法精灵极度活跃的那个年代,这种书只有大魔导士以上,品行端正的魔法师才能进入国立魔法学院的图书馆最高层上去学习,而且还不能带出来,但是现在,在这个魔法精灵及其稀少的年代里,这种禁咒魔法书即使被人看了,也没有人能召唤到那么多的魔法精灵来驱动禁咒,本来珍贵无比的禁咒魔法书,倒沦为了可以随意外借的课外读物,重要性还比不上高阶的魔法书。
换了一个舒服的睡姿,修斯除下了自己头上的魔法袍上的斗篷,露出了一头漂亮的黑发,轻轻的翻开魔法书,除了那个名为“光与暗的寂灭之歌,诸神的审判”的光系禁咒魔法外,就只有几句让人弄不明白的话,一边暗想着为什么禁咒魔法的名字会又臭又长,修斯一边看那几句话“用我的身体献祭,引来天降的神罚,守护我想守护的,毁灭我想毁灭的,用神的愤怒,净化世上一切的邪恶”修斯把那个咒语看了好几遍,还是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他实在是不敢相信,禁咒的咒文就这么简单,随手把书扔进了空间袋,拿出另一本因为要上战场而特地借来的书《帝国雄鹰——记不败元帅卡梅里因》,随手翻开一处,只见上面写道“帝国历242年秋,帝国元帅卡梅里因率步骑兵十万,先败鲁顿公国于贝莱特平原,再败其于斯帕潘草原,送捷报上如此写道‘捷’,再送捷报为两字‘再捷’”帝国皇帝大喜,回书道“前进”,一个月后,卡梅里因元帅攻陷鲁顿公国国都林德城,再上书云仍为两字“大捷”,皇帝叹曰“吾,名君也;卿,名将也,相得益彰”此句流传为传世佳话。
看到这里的修斯合上了书,暗道“看来老师的话一点也没错呢!我国的强盛史,是以无数英勇战士的鲜血和无数敌国百姓的血泪写成的侵略史和扩张史呢!”外面传来了带队老师的声音,用上了小型扩音魔法的声音在空气里飘散了好远好远“都回帐篷里睡觉去,明天还要行军呢!”那些在外面看星星的魔法学院的学生们都纷纷起身,回自己的帐篷里去睡觉,修斯把书放回了空间袋,熄掉了照明魔法,帐篷里一下陷入了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