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杨子轩这样讲,徐雨涵真的心碎了,没想到她这么努力的揭穿林医师就是林若帆,对方也大方的承认,但杨子轩居然不是转头走掉,而是还坐下来听她继续说那些连篇的鬼话。
“徐医师,我很佩服你这么多年来对于子轩哥的坚持,如果他真的跟你有了真感情,我也曾经考虑过放手,乾脆在国外生活好了。”
“那你现在赶快出国阿,反正子轩没有要跟你结婚。”徐雨涵又开始自顾自的讲。
“徐医师,现在你还是搞错了方向,子轩哥真的没有喜欢过你。”
“叩叩。”林若帆被敲门声吓到,因为这个时间应该不会有人来才对。
听到敲门声后,杨子轩对着门说:“闵舜吗?请进来。”
原来是刚刚杨子轩在一开始要打给许闵舜的时候,就不小心按下了拨打键,许闵舜听到这头的争执声,就开始传简讯给杨子轩,说自己要过来了,等杨子轩情绪比较平稳的时候,就发现许闵舜的大量简讯,才知道他正在往心理谘商科移动。
“雨涵,你还好吗?”许闵舜眼裡只看的到徐雨涵。
“子轩真的没有爱过我吗?”徐雨涵看着许闵舜问。
“对。”
徐雨涵听到这么斩钉截铁地话,情绪瞬间崩溃痛哭。
“许医师,如果有需要,这边隔壁还有小房间,先带徐医师进去休息吧。”
刚刚在电话中也听到了,眼前的这个林医师,果真就是林若帆,面对这样的结果,许闵舜并没有太多意外,但他也觉得需要留给时间给她跟杨子轩。
“没关係,我带她先走好了,你们慢慢谈。”
许闵舜搂着徐雨涵的腰,一开始徐雨涵还不愿意,但是许闵舜并没有放弃,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徐雨涵便跟着许闵舜离开。
等他们离开后,林若帆便再次接续刚刚的话:“总之,我想摆脱掉身为过去菁莪董事长女儿,现在菁莪董事会的林若帆这个身分,想知道子轩哥你会不会喜欢我。”林若帆又吸了一口气继续说:“这段时间,虽然我没有主动跟你说我就是林若帆,但是如果你要查,除了一开始我资料还没有交齐外,其实之后我也没有隐瞒,我只有要求菁莪那边要封锁我已经回国的消息,所以林俊颛学长没有跟你说我已经回台湾了,但现在这种状况,我想之后,一切都会很快的曝光,所以我必须先主动告诉你,我就是林若帆的身分。”
杨子轩从来没有想过林若帆会这样想,听到她这一番话,自己对于她的隐瞒似乎并不生气,但是面对这样的一个人,自己的情绪一时之间还釐不清,所以只能淡淡地说:“恩。”
“在这之间,我很希望子轩哥自己发现我的身分,所以我一条一条的线索一起丢给你,但你似乎没有发现,而最后一条线索就是这个。”林若帆举起自己的右手。
那个蓝色蝴蝶结装饰的戒指,是杨子轩跟林若帆玩扮家家酒的时候,老公送给老婆的戒指,后来林若帆还煞有其事地找了一个盒子装起来,确实拿时候他们两个关係很好,自己也曾经说过以后要照顾若帆妹妹一辈子,但当人长大后,事情好像都会变得複杂起来。
“我先算万算就是没想到,请爸拿戒指给我的时候,会被其他人拍到,反正就算这张照片流传出去,也伤害不了什么,因为我很快就会用新的身分出现在大家面前,大家一旦知道我是谁,那张照片也会变得很自然。是我对子轩哥有所隐瞒,你要埋怨我也是自然的,今天先这样吧,晚上我就回会家住了,陈哥应该都把我的东西整理回家了。”林若帆熄掉了桌上的蜡烛,把戒指收进盒子中,又小心翼翼的收进自己的手提包中。
杨子轩现在看似很放鬆地坐躺在椅子上,事实上,脑袋一片溷乱,也一片空白,完全没办法思考,林若帆看到杨子轩的样子,很了解他现在的状况,知道他需要时间整理自己的情绪,所以就不多说什么,将东西收完后,就陪在杨子轩的旁边,等着杨子轩自己站起来,离开诊间。
林若帆看着杨子轩离开的背影,想起的不是朱自清的爸爸,而是杨子轩还没有釐清她们两个之间关係,希望有足够的时间给他釐清自己对林若帆看法。
“命也。”林若帆只能吐出这两个字。
当天晚上林若帆就回家住了,但是在睡前都还没有看到杨子轩回家,不知道是不是根本睡在公司,接下来几天,林若帆都没有遇到杨子轩。
到了星期天早上,陈丽安唤林若帆起床:“若帆,今天中午吃凤凰楼,你爸要约菁莪的董事和医院的主管一起吃饭。赶快起床准备。”
林若帆这几天为了要让自己不要一直想杨子轩,所以埋头工作,都忘了这件事,被陈丽安一提醒,瞌睡虫都跑光了,就是因为今天这场餐会,林若帆和杨子轩不论如何都会碰面,所以林若帆才会选在礼拜二跟杨子轩坦白。
林若帆梳洗好后,又整理了一些等下会面会用到的资料,才下楼到客厅等大家一起出门。
杨子轩也穿的西装笔挺从自己房间出来,整个人看起来精神还算不错,看到林若帆坐在客厅沙发上,突然愣了一下,才想起礼拜二的事,林若帆回国了,眼前坐的人就是林若帆,不是林医师。
林若帆看到杨子轩走出房门,看他到穿着整套阿曼尼浅灰色西装,整个人的英俊程度,跟平时穿白袍完全不一样,若是杨子轩直接穿这样去医院,可能连已婚的护士都想抛家弃子了。
这几天,杨子轩也让自己拚命工作,忍住传讯息给林医师的冲动,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要传什么,但就是想传些东西。
看到林若帆以后,杨子轩又想起礼拜二的事,脑袋又开始礼拜二没有完成的工作,整理自己跟林若帆的关係。
“子轩哥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