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程晓萌还是个大学生,和现在一样,朝气蓬勃且正义感十足。
  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是陆千辰女朋友的忌日,他一个人喝得烂醉,很没出息地蹲在路边上痛哭。那时候的陆千辰还是个嫩得几乎能掐出水的小青年,没一会儿,就引来了好几个花痴女,借着安慰的名义各种占便宜。
  程晓萌刚从兼职的店里下班,本来不想管这种闲事,可看他只顾着哭也不知道反抗,心里面不免有点同情。
  她上前去赶走了花痴女,很是无语:“你们这些人有没有节操啊,白痴的便宜都占?”
  几个花痴女在路人的围观下骂骂咧咧地走了,陆千辰却被她这话一呛,捂着胸口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整张脸都红了。
  “我、咳咳……不是白痴!”
  程晓萌翻了个白眼:“你不是白痴随便让人占你便宜,你是傻子吗?”
  陆千辰无言以对,扁了下嘴,继续哭。
  大街上的,一个男人蹲在女孩面前哭,未免有些让人遐思,不少人都朝俩人投来异样的眼光。
  程晓萌挠挠脑袋,蹲下身,安抚性地拍了拍他的头:“好好好,你不傻,是我错了。”
  陆千辰哭了一会儿,肿着眼睛很是委屈地说:“我、我女朋友死了……”
  额,程晓萌一个单身狗无法领略这种酸爽感,况且不熟,她也不知道怎么开口安慰,于是一脸懵逼地看着陆千辰。
  陆千辰说完了,也觉得对外人说这个不好,于是改口:“我的公司倒闭了,我破产了,我现在穷得叮当响,我不想活了!”
  其实他那个时候,就是喝多了,满口胡言乱语。
  可无比单纯的程晓萌同学却信以为真了,怒冲冲地教育他:“不就是公司倒闭了破产了吗?你在这儿喝酒卖蠢,就能挽回损失吗?笨死了!”
  陆千辰长这么大还没被人这么教训过,眨了眨眼睛,确实是一脸蠢样。
  程晓萌更加恨铁不成钢了:“你还年轻,有手有脚的,总还能挣回来吧!这世上,只要勤奋,就一定会有饭吃!”
  陆千辰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可是我要怎么挣?”
  额,这个问题嘛……程晓萌身为一个穷学生,并没有什么好的门路指给他。
  无奈之下,她只得把陆千辰安排到了一个认识的学长那里,准备过两天带他找找工作。
  然而很快,她就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多蠢的事——这个声称自己破产了的陆千辰,压根就是个少爷的身子啊!
  比如早上吃早饭的时候,他会盯着豆浆油条一脸茫然地问:“这是什么?我要的提拉米苏和卡布奇诺呢?”
  程晓萌咬着牙告诉他:“这就是!接地气的那种!”
  陆千辰坚决不吃,半夜的时候却又拨通了她的电话,在那头用无比虚弱且幽怨的的声音说:“我想吃……鱼…子…蒸…蛋……”
  程晓萌简直要疯魔了。
  陆千辰如愿以偿地坐在法国餐厅里吃到了鹅肝鱼子蒸蛋,程晓萌却望着干瘪的钱包欲哭无泪。
  她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才会遇到这家伙啊?
  再比如,他要去商场买面试穿的正装,程晓萌一个走神,他就能从Armani的专柜里拎两套西装出来,淡定地留下程晓萌和巨额账单。
  程晓萌哭丧着脸拉他回去退货,被几个店员鄙视地体无完肤。
  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了N次后,程晓萌终于吐着血把他拖出门,介绍给了附近工地的一个工头,想让他当小工磨练磨练性子。
  然而几天后,工头就给她打了电话,说陆千辰不见了。
  对,就是不见了,还是不声不响的那种!
  程晓萌火急火燎地赶去工地,却只看到了他留下的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谢谢你三个大字。
  从那以后,程晓萌再也没有见过陆千辰,她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三年了,这个人也渐渐被她淡忘。
  直到此刻,再次被陆千辰提起来。
  其实话说到这里,程晓萌已经隐隐约约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了,为毛她的顶头上司会对她的事情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连见面的次数都牢记在心,这是不是有点……狗血?
  不过她还不敢往深处想,毕竟,人家可是大BOSS啊,打死她也不敢乱想!
  陆千辰觉得自己要心肌梗塞了,他洋洋洒洒说了这么多,程晓萌这个蠢得没救了的傻女人,居然还是一脸‘啊,这样啊,所以呢?’的表情。
  其实,失去前女友的事情,曾让陆千辰萎靡不振了很长一段时间。
  那段时间里,他整日用酒精麻痹自己,夜不归宿,身边围满了一堆狐朋狗友。家族的人对他失望透顶,几乎已经认定他就是个扶不起的刘阿斗。
  直到他遇见程晓萌。
  老实说,她并不是那种能让人过目不忘的漂亮女人。可是她身上,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敢,好像不论遇见什么,都无法阻碍她的热情和开朗。
  一开始,陆千辰只是不想回家,同时也抱着想逗逗她的心态留了下来。可这个纯真的傻姑娘,却丝毫不觉地开始帮他四处张罗。
  在工地上的那几天,确实让陆千辰见识了不少人间百态,他决定重新振作,回去接手陆家的家业。
  然而,等他处理好一切再回来找程晓萌的时候,她却一丝音讯都没有了。
  只是陆千辰也没想到,自己还会再遇见程晓萌,甚至再遇见的时候,她居然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了。
  他深吸口气,板着脸瞥了程晓萌一眼:“记起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