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看到地上只有一块血渍,其余的地方都没有,林森很聪明,他也分析了出来,异狼受了伤,而且还受了很严重的伤,不过,他并非是自己离开了这里,他也不是被别人搀扶着离开这里,而是被人紧紧地抱走了。
不过,林森想到抱走他的人是蝶儿或者蝶儿的同党,他并非是认为抱走异狼的人是另外一些人。
林森看着地上干涸的血渍发呆,宋雨燕也跟着看到地上的血,不禁愣在了那里。宋雨燕原本是不晕血的,因为她是江湖的豪客,会时常看到血,也习惯了血了味道,但是见林森看地上的血如此的发呆,发呆了已经到了忘我,所以她的心一时也揪了起来,心中也有一丝的不祥。
宋雨燕惊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林森道:“看来我果真是猜得没错,异狼真的是出事了,是蝶儿。”
“什么?”听后,宋雨燕险些没有惊厥过去,道:“你,你是什么意思?”
林森道:“这血是异狼的,看样子他此刻是凶多吉少啊。”
“怎么会这样。”宋雨燕不愿意相信这一切,但是她却已经相信了这一切,不过她还是要置疑着这一切,问道:“或许是别人,不会是异狼,他不会有事的。”
林森道:“不要欺骗自己了,是否还记得蝶儿所留下的那封信,野竹林,她已经在这里设下了埋伏,异狼上当了,我们也来迟了,这里的血虽然已经风干,但是血色依然明艳,肯定是刚刚留下的。”
宋雨燕明白林森的意思,天下间也绝非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在内心,宋雨燕已经是接受了这样的事实。正因为她这时真的面对了这样的事实,所以她很失落,更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其实,林森也有,他并没有表现出来,他依然显得很淡定。
宋雨燕象失了魂一样,问道:“那,那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要救他,他现在能在哪里?”
林森此刻也叹息一声,因为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其实,他也了解,只要人涉足于这个如仇似海,看似多情却又无情的江湖中,人的命就是卑微的了。
林森摇了摇头,转身,又见野竹林的四面都是一样,不知道该朝哪走。
这个地方太大,他很迷茫,即使这里不大,他们也依旧会感到茫然的,因为他们的心很茫然。
晨雾被刚刚升起的太阳所照散,薄雾散开又是新一天的开始,不过,这一天并不吉利,也叫人感到有些压抑,象是埋在心里的东西而无法释怀。
林森没有说话,他只是往前走,不过,他并不清楚自己要向哪里走,因为此刻他猜不出蝶儿在哪儿。他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宋雨燕只有尾随在他的身后,林森是个在平日里不会伤感的人,不过,他今日却显出了从未有过的失落,宋雨燕看得出来。
“怎么,”宋雨燕跟上前说道:“我们要向哪里走,我们是不是要找那个蝶儿?”
林森点了点头,不过,他并没有说话,他的样子叫宋雨燕感到有些不忍,于是劝慰道:“林森,我知道你的心情不好,我又何尝不是呢?现在事已至此,无力追回,你已经千方百计的不惜用生命去阻止他这场充满血腥的约会,你已经尽力了,是他一意孤行,你又何必再惋惜呢?不是吗?”
说完,宋雨燕冲着林森微微地笑了笑,但是那样子的笑多半也是蕴涵着苦涩,林森看得出来,他也不想看到宋雨燕因为自己而变得黯然心伤,所以,他也勉强地笑了笑。
林森问道:“那现在我们去哪里呢?”
宋雨燕道:“依你,你要去哪儿,我就陪你去哪儿。”
林森道:“是吗?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对我这么好,我可要误会了。”
语落,宋雨燕羞涩道:“去你的吧,你心情不好还要拿我去寻开心。”
说完,宋雨燕连忙回转过头,背对着林森,她此刻似乎不想让林森看到自己脸红的模样。林森此刻的心情似乎也平和了许多,缓缓地靠近宋雨燕,道:“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和你在一起,似乎一切的烦恼都已经变得不再重要。”
风吹,风吹来似乎是那么的凉爽,即没有夜风透骨般的寒冷,也不同于午时暖流的沉闷,晨风清爽怡人,晨风似乎可以叫好多的人忘却烦恼。
但是,在林森宋雨燕的心中,总是有一种对异狼的牵挂,这样的牵挂来的却是那么的莫名其妙,因为异狼在他们的生命中毕竟扮演着一位似有若无,无关紧要的角色。
林森道:“心情很不好,真的。”
宋雨燕道:“我也是,也许是因为咱们太侠义了。”
林森微笑道:“想好了吗?去哪儿?”
宋雨燕道:“那么大声干什么,不是说了吗,你去哪儿,我就陪你去哪儿,不过你要去寻死,我可就不陪你了,我会给你买口很大很大的棺材,给你雕一块儿很精致很精致的墓碑。”
林森道:“好啊,你去买棺材去,我要去寻死了。”
话落,两人都笑了。
他们谁都没有说要去哪里,但是他们都知道彼此要到哪里,因为只有在那里,他们才会有真正的快乐。
林间小屋,古城的最边缘。
林森宋雨燕都到了那里,不过,刚来到此,他们却都愣在了那里。因为有一个人正在门口上的台阶上喝酒,看样子他是喝了很多酒,地上摆了三个酒坛,而且手中还拿里一个大酒坛。但是他似乎并没有什么醉意。他只顾着喝酒,却没有察觉到这里的主人已经来了。
那个人长的并不是很健壮,不仅不健壮,倒显得病秧秧的,不过,他并非是那个看起来象是个病秧子的哭刀泪,刘情,因为刘情是不会这样单独一个人喝酒的,他要喝酒,在他的身边必须要有他的好兄弟笑刀血关远,他才能喝下去。;
不过,就这么一个看上去是多疾的人,身边竟有着一把剑,其实那把剑离他也并非很近,象是他很随意地丢在了一旁似的,那把剑与剑鞘相分开,但是并没有完全的脱离,象是很零散地躺在了地上。
在江湖上,按理说每个人所珍爱的东西莫过于自己的兵器了,因为他们就靠这些东西去生活,去成名,去奋斗自己想要的东西,或是佳人,或是财富。然而,那个人似乎是个例外,他不象是爱惜自己兵器的人,因为他的剑倒在地上太懒散。
或许是因为林森所酿的酒太好,所以他才会很随意地将自己的宝剑撇在一边,然后去将酒畅饮,或许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很随意的人。
林森宋雨燕都没有打扰他,只是不出声地站在那里,在那里站了很久,奇怪的是,那个人竟然没有意识到有两个大活人正站在自己面前。
就太香,所以那个人太过的痴醉。
看样子,林森与宋雨燕两人仿佛认得他,而且还象是很熟悉的样子,否则,他们就不会那么不慌不忙地站在那里,而且在脸上还露着淡淡的笑容,同样,那个人也就不会这么大大方方地去拿来林森的酒,而且还喝了这么多。
林森转头,轻声地对宋雨燕说道:“这家伙可真能喝,都喝的这么多了,还是这么大口。”
宋雨燕这时也低声地说道:“我倒是不佩服他的酒量,倒是很纳闷,为什么两个大活人站在这里好半天,他竟然看不到。”
林森刚要点头,却听一个声音说道:“谁说我没有看到,你们是从那条路来的,然后站在这里,一直站到了现在。”
原来,那个人看到了林森宋雨燕,而且在他们两人刚刚出现的时候就看到了,只不过,他是装作什么也没有看到的样子,一直在尽情地喝着他的酒。
“啪”的一声,那个人将手中的酒坛摔碎了,碎了的酒坛没有溢出半点的酒来,显然他已经是将酒喝的彻底的干净了,而且还喝的很尽兴。那个人伸出了舌头,舔了舔嘴唇,很不雅,但是他却觉得这是一个很自在的动作。
林森道:“好啊你,你这个乔战,既然看到了我们为什么不向我们打招呼?”
乔战站了起来,觉得有些迷迷糊糊的饿,的确,他喝了太多的酒,自然他在起来的时候,他会觉得自己有些不舒服,而且还感觉有些眩晕,乏力。于是,他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似乎也感到轻松了不少。
乔战道:“我怕向你们打招呼,你们再不就我喝酒。”
林森道:“看来我刚一来这儿,看到你就应该给你一脚,这样以来,或许我还能省下不少美酒。”
乔战道:“幸亏你没有那么做,否则我一定会和你翻脸的。”
尚未等林森开口说话,宋雨燕便上前一步,用手轻点了一下乔战,乔战那懒散而疏松的骨头猛然一晃,险些没有栽倒下去,从口中喷发出了一股浓郁的酒气,这险些没有将宋雨燕熏倒过去,于是,宋雨燕下意识地用手冲着鼻子扇一扇,假装的呕了出来。
林森所酿的酒是美的,是让人所神往的,更叫使好多好多好酒的人象是迷恋着自己所心仪的姑娘一般迷恋于酒,但是从人口中吐出的那般冲冲的酒气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宋雨燕道:“你还敢翻脸,你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家,你也不看看这是谁酿的酒,我看林森不杀你,你就偷着乐吧,哼,还好意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