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见到这个样子的冤魂,就会头皮发麻,纵容我已经见过了很多次,但依然是有点怂这种东西。
更让我吃惊的是,那林玄可以操纵冤魂为他做事。
现在他就指挥着三只冤魂缠上了我,剩下的两个缠上了林迦。
就像是看我好欺负一些,想把我先扳倒,再来弄林迦。
可现在的我有了青鳞刀傍身,就不怕那些冤魂来找我了。
一只冤魂伸着爪子,朝我的脸抓来,而我手上的青鳞刀就像上次对打刘大师一样,带动着我的身体,砍向那只冤魂。
那冤魂还有几分机灵,见青鳞刀朝他砍去,飞快抽身离开我的面前。
可他还是走晚了,这一刀下去,就把他半个身躯砍掉了,化为虚影。
其他的两个冤魂见状,稍稍离我远了一点,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青鳞刀当然不会因为冤魂露怯而手下留情,而是毫不客气的带着我的身体砍向那些冤魂。
那边的林迦自然不会因为这几个冤魂而被缠住,很快的搞定了那两个冤魂,和林玄激斗起来。
林玄伸出乌黑手指甲抓向林迦,后者则是拿出一把符咒化为十几道火焰射向他的哥哥,
林玄周身升起道道黑气,把他自己团团围住,挡住了火焰。
林迦见这样子并不能伤害到他,就拿出桃木剑刺了过去。
林玄双手指甲暴涨,变成乌黑色,抓向林迦的胸口处。
林迦一个错身,那一爪抓伤了他的肩膀,留下五道深深的抓痕,一阵刺入骨髓间的疼痛让他一个失神。
林玄趁着他失神,右脚一蹬就爬上了水泥墙。
刚解决完冤魂的我看见林玄要逃跑,一刀就劈了过去,可惜的是这一刀只把他的后背砍出一个看起来就很深的刀痕。
林玄像是没有感受到疼痛一样,继续往墙的另一边爬去,他在翻过去的时候,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就跑了。
我扶住摇摇欲倒的林迦,心里忿忿想着,居然让那个林玄跑了!
林迦捂住肩膀上的伤,看了水泥墙一眼,就咬牙对我说道:“这里离我家不远,快带我回家处理伤口,不然尸毒就要蔓延到我的心脉了。”
我“哦”了一声,立即扶着林迦去他的家里。
到了林迦的公寓后,他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说道:“我中了尸毒,随意移动身体会加快血液流动,让尸毒蔓延的更快,所以麻烦你去厨房拿一袋糯米来,然后敷在伤口处。”
话音未落,我就去厨房找出一大袋糯米出来。
在处理林迦伤口的时候,我发现那五道抓痕里的血液早已凝固,伤口处的肉变成红黑色的了,像树叶脉络的黑线从肩膀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他的胸口蔓延。
我小心翼翼的把糯米敷在伤口处,那糯米瞬间就变黑了。
换下黑糯米,再敷上新的,依然是变黑了,这样反复多次,直到那一大袋糯米见底,糯米才不再变黑,树叶脉络样子的黑线也不再蔓延,而是慢慢退了回去。
林迦见到尸毒不再蔓延,松了一口气,说道:“是我低估他了,没想到他那副身体已经变成了僵尸,而且那些茅山道术居然被他反着利用,可以召唤出冤魂出来。”
我担忧的看着林迦说道:“这次被他逃了,那下次就很难找到他了。”
林迦却摇了摇头,说道:“那不一定,我刚才在跟他打斗的时候,下了一种迷踪香在他身上,那香无色无味,只有我这里的迷踪蝶才可以闻得到,可以让迷踪蝶带着我们去找林玄。”
迷踪香?迷踪蝶?这不是武侠小说里才会出现的东西吗?茅山道士也有这个东西啊!我可不可以要一点香和一只蝴蝶过来呢?
林迦轻笑的看着我,似乎把我看了个透底,他说道:“这迷踪香是我茅山林氏独有的香,这香的调制方法只有林氏才知道,而迷踪蝶也是一样的,调教出一只迷踪蝶出来是要费很大的功夫的,我这里的迷踪蝶都是借过来的,等把林玄抓回去,还要还回去的。”
我这才打消了这个念头,对着林迦嘿嘿一笑,就不再说话了。
公寓安静了下来,我看到林迦正靠着沙发上闭目养神,打算悄悄的离开。
我刚从沙发上起来,林迦就开口说话了,他闭着眼睛说道:“在林玄被抓到之前,你就别回去了,他跑之前,你给的那一刀可真的有点狠,我怕他会报复你,虽然说你有那把青鳞刀,但对付林玄还是不够的,为了你的人身安全,还是待着我这里,谅他也不敢来我这里。”
我本想拒绝的,可转念一想,就想起来了林玄逃跑前,瞪向我的那恶狠狠一眼。
所以我就应下了,待在林迦的公寓里,直到林玄被抓到为止。
这几天,林迦并没有拿出迷踪蝶来找林玄的踪迹,而是待在公寓里面安安静静的养伤。
和他暂时同居的我,发现了他每天有一半的时间待在书房里的画符咒,我有时无聊就会趴在旁边看着他画符咒,有时候他兴致来了,就会教我几个驱邪保平安的符咒,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纯阴体质,还是什么其他原因,我画的所有的符咒几乎都是一笔成功。
见此,林迦都说我是做着一行的料,问我要不要去茅山派拜个师。
我当然拒绝了他,我还有无名山要去找,还有黑衣人的师父要找……
想到黑衣人的师父,好像叫独善真人,他到底是什么人呢?
说不定见多识广的林迦可能知道吧?
想到这里,我连忙跑去问他知不知道一个叫独善真人的道士?
正在画符的林迦停下手中的朱砂笔,说道:“独善真人?这个名字有点耳熟,这个名字有点久远了,让我想想。”
然后他就思索了起来,这一思索就思索了一下午。
直到晚上,林迦告诉我,“我想了一下,独善真人这个名字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叫了,现在江湖上的都称他为三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