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抬头看他,坚定炙热,不容拒绝。
清风吹过脸颊,带走我的回答。
我也喜欢你。
我们的恋爱似乎像是地下恋情,都不愿被亲戚们知道。我笑他胆小鬼,却被他笑话怂包。我隐约有些担心父母的态度,毕竟他的家境并不好,而我家也算是小康之家了,他大概也有一样得心思吧,我们彼此心照不宣,都躲着父母偷偷得恋爱。
可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他会跟我选一样的选修课,跟我一起听枯燥乏味的公共课,会在我头疼大学物理的时候在旁边看解剖陪我,也会在我高数挂科时候陪我一起补习。
我们彼此是无比的熟悉,仿佛从未分开,我的一个眼神他都能立刻领会,他的沉默我也能安静的陪伴。
度过两年的公共课,他需要搬去医学院继续学习了,而我还留在本部,跟我头疼的物理打交道。我有些舍不得他,两年的校园生活,根本不够,我多希望他能继续留在这里,可终究是要分别个几年。
他说,小林子,我可以来看你。我摇头,他过来一次太远了。
我们就像异地恋一样开启了不同校的生活,从曾经一起晚自习,改成了寝室煲电话粥。他给我发视频,我给他弹语音。恋爱的酸臭味让舍友都开始吐槽他这个二十四贤的好男友。在那个外卖还不发达的年代,他想念本部物美价廉的食堂,我羡慕他出门即是的黑暗料理的繁华市区。
一切似乎没有什么改变,直到有一天早上,我被烫伤了。
一个冬天还没睡醒的早晨,我踢翻了舍友刚打的开水,一阵钻心的剧痛连带着开水浸湿的滚烫一阵阵灼伤我的脚背,我慌了。舍友们手忙脚乱的帮我脱掉棉鞋,给我打冷水降温,想方设法抬我出去,带我去校医院。
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身边。如果他还在这里那该多好。
当他知道消息的时候,已经上完了晚自习。一切处理完毕的我,轻描淡写的和他描述早上的情形,他听得有些沉默,半晌问了我一声,你还好吗?
我不好,可我能怎么办呢?烫的挺严重,需要每天换药,我告诉他于事无补。我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转移了话题。
我开始思考,他真的适合我吗?
可事实证明,我终究是有些矫情了,虽然脚上很痛,但心里很暖。
第二天就看到宿舍门口的他,载我去换药,昨天一时间的小女儿心思瞬间就烟消云散。我坐在后座搂着他的腰,看他吃力的穿梭在校园里,心里止不住的乐开了花。
往返2个多小时的路长,他风雨无阻,陪伴了我两周。
他说小林子你胖了,要载不动我了。我作势要打他,碍于腿脚不便,只能作罢。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祛疤膏,塞到我手里。他无微不至的悉心照料,让我觉得这辈子再也遇不到这样的人了。
终于脚伤慢慢好起来,留下淡淡的疤痕。他说没关系,无论我变成什么样他都不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