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我之前活的时间当中,做的最疯狂的事情。
在那之前从来没想过,我会做这样的事情,所以当时去的时候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忐忑的走到后台,找到他的休息椅子,看到了那个心心念念的校服。
那是他们班表演节目,我趁着后台没有人的功夫偷偷溜过去,拿起他的校服,随便找了一个角落,飞快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我的心一辈子都没有跳得那么快过,好像是做贼一样,虽然我只是签了个名字,却好像我想把他整个衣服都拿走一样。
每当回忆起这件事情,我都无法界定,当时我做的这件事,究竟是好是坏。
我曾经无数次的后悔过,但是也无数次的庆幸过。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只能这么说,就是在当时的那一刻,我确实是非常开心的。
我们本来是平行世界的两条线,永远不会有交集点,我真的很普通,他不会有认识我的机会,特别是他毕业了,去的是当时我们那里最好的高中,是我绝对考不上的学校。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不会相遇,这才是让我鼓起勇气偷偷拿走他衣服签名的原因。
想到他,当天因为脚受伤没有演出,我去的时候,正好是她上洗手间,而我没有看到他们班级的节目,因为他已经上台了,所以在我放下笔的那一刻,正好看到他从卫生间出来。
我们四目相对,眼神交汇,彼此的眼中都能看见对方尴尬惊讶的表情。
我大概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尴尬过,我当时真的想找一个地方钻进去,再也不要出来。
是我的男神啊,我本来不奢求他能记住我的样子,知道我的名字,但是为什么要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和他相遇。
甚至当时我为了偷偷跑到后台,行动前,和别人撞了几下,头发已经乱的不成样子,我觉得我好像一个疯子一样站在我男神的面前。
他确实不认识我,他在我的注视下,表情从尴尬到了解到拾起招牌的笑容,和我打招呼。
这些变化都被我看在眼里。
心脏好像失去了控制,我这辈子的心跳,除了偷他校服的时候,这是跳得最快的一次。
看着我笑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和我说话,“你好同学,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我们当然见过,只是他已经不记得了吧。
我对一个人的喜欢当然不可能仅仅只是因为他的外表。
我和他的缘分还要从一次公交车上的事情说起。
那次我上学坐公交车,没想到居然跟他一路,但是路上我被人偷了钱包,下车的时候我拼命的追小偷,但是没有追到,我身边有一个白色的影子突然窜了出去,差点把我绊倒。
就在我揉着膝盖想骂人的时候,那个白色的影子居然又回来了,手里还是我熟悉的钱包,钱包的拉链上挂着一个粉红色的小熊。
当然认识这个小熊了,这是我自己亲手做的,而且已经有了些年头了,上面的毛已经褪色了。
“谢谢…”
我话还没说完,对方已经十分冷漠的将钱包塞到我的手里,轻声叮嘱,“以后小心一点,真不是所有人都会帮助你。”
如果你字还没说完,就被她一连串的话直接噎在了喉咙,上不去下不来,难受的要死。
我叹了口气,捏着钱包,看着他离去的方向。
那个费用这辈子都会记得,阳光洒在她的身上,让他的头发泛起淡金色的光泽,蓝色的校服外套被风吹起,鼓鼓的,兜风的样子,背影特别的帅气。
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男生如此着迷,我就呆呆的站在路边,看着他的背影照了好久,那次我差点迟到了。
可是我没有看清他的脸,只听到了他的声音。
后来很久我都一直在找这个男生,因为他穿的是我们的校服,我总想我们有一天会遇到。
没想到这个想法真的成真了,我们再一次遇到是在升旗仪式上。
每次的升旗仪式都是我的噩梦,无聊的听着老师训话,听着一些同学的检讨,是我一周当中最难熬的日子。
那天的阳光很厉害,我像是一个三年了的茄子一样,低着头,听着上边儿不清楚的检讨,心里就烦闷到了极点。
因为冬天本来就很热,学生们根本都没有什么心思在外面晒着太阳。
就在我想偷偷跑到厕所里面,躲一躲阳光的时候,他的声音突然出现。
我的心在那一刹那停止跳动。
那个少年的声音是我无数次在梦中回响的声音。
心跳如雷,我胆怯了,有些不敢抬头看,我就怕我的所有期待到最后只是梦一场。
他的声音实在是太让人着迷了,我忍不住抬头看向主席台的方向。
正站在上面,但是并不是在念检讨,而是作为正面榜样,在规规矩矩的念一些发言稿。
当时他说的话我已经不记得了,只是记得抬头看见那一刹那的感觉,他的脸被无限放大,周围的所有一切声音消失,人消失,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彼此。
我的心再次狂跳,好像时空的马达,好像万马奔腾,好像所有的喧闹顷刻凝聚在一处。
终于找到他了。
在那次公交车事件发生以后的第三个月,在他即将毕业的前一年。
我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字,梁庆泽。
从今以后,我的所有初中生活,都是关于他。
我开始挖空心思了解他,用本就不太广的人脉,了解他的所有喜好,他的习惯,他喜欢的颜色,他喜欢吃的东西,包括每天上下学的路线,所有可能打听到的,他的一切我全部打听。
当时我跟赵晴还是同学,只有她知道我那时发生的事情,也只有他知道,从那以后一直都在打听关于他的消息。
我都听了一年多的时间,困了一年多的时间,但是我们从来都没有见到过,从那以后,虽然我一直在小心的跟踪他,或者是在制造偶遇,但是却在也没有入他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