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天都黑了,我和老王这才从孙初的阵法中走出;我和老王二话不说就撕打起来,没一会便疯狂的寻找着那个对的人?!可对的人究竟是谁啊?我和老王突灵机一动觉得应该就是我的偶像赵源,可是随后我和老王又推翻了这个答案,我们都有点愣了;回去找那个对的人,回去,回去,回去?!我心中默默念叨着。
我和老王的默契的似是越来越好了,我们几乎是同一时间的喊出了这个人的名字:
“道莲?”
道莲的气色比之前要好很多,道明这几日又不知去了哪里;道莲有些担心,问道关于邺都的事情道莲了解的也不多,看着道莲是真不知情我们也知道是找错了人吧!我和老王有些失落,离开道家的时候,道莲也是多有点愧疚,觉得没帮上忙。
道明去了哪里我没心思理会,可是疯婆子呐,她去哪里了?对的人,不是道莲还会有谁?离开道家的时候,天色渐渐亮起,拿出怀中剩余的烧饼,我食之无味啊!
我和老王边走边在思考,对的人究竟是谁啊?我偶像吗?来到果园的时候,已经接近晌午了,我偶像依旧没有出来,保镖也是无奈的摇摇头,说老板不知道。保镖给我们摘点果子,让我们路上吃说是静下心来,总能找得到。
我们认输了,商量之后只好乔装打扮,再次潜回到邺都希望找到些有用的线索;溜达了一天了,什么狗屁的信息都没有,安居客栈就在眼前,我和老王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冒险进入。
“小心,有鬼啊!”
背后一个老者的声音响起,那声音威严柔和像是一位和蔼的老者,我和老王只觉一股真气在周围流动,心中惊喜想着真是命好,这回算是碰见高人了。这一转身,果然,有些与众不同;那老者也不算老四五十岁模样,一身破破烂烂,手中拄着一把木质的拐仗,拐杖长度到他肩膀,像是一块尖长的树根,拐杖上方悬挂着一个酒壶摇摇晃晃之间,酒壶上若隐若现的写着一个对字。
我和老王心中一喜,只觉终于找到了对的人了,那老者我和老王不是没见过,就是蹲在安居客栈门口要饭的,疯婆子上次似乎也是见过他的。只是上次这老者并没有起身,也没有多做任何言语,只是懒散的躺着要饭,所以,我们都把他当做一个乞丐了。今日这老者举止做派可不再像是一般人物了,我和老王连忙上前巴结;那老者言语和善,笑道:
“二位,如何称呼?”
“我刘明,这是老王。”
老者见状脸上也是与我们先前一般模样,眉眼一笑,示意我们跟他走。自安居客栈门口离开,经过冥水河的时候,那老者来到桥上,看着躺在桥上的另一个乞丐,老者无奈的摇了摇头,我和老王见那乞丐穿着体态和身边的拐杖酒壶都和老者几乎一模一样,再看那老者轻轻将那乞丐叫醒,这二人的模样竟也是一模一样,只是那乞丐给人的感觉明显比老者年轻一些;他们二人唯一不同的就是酒壶一个是对字,一个是错字。
那乞丐慵懒的打着哈欠,对着我们看了一眼,也没有起身的意思,翻过身子拿起酒壶就是大口大口的喝着,而后对着那老者一脸不可置信的说道:
“就是他们俩?”
“对,正是这二人。”
“不是说一男一女吗?刘明和杨莹!妈的,你小子谁啊?”
“少年是刘明,老者是普渡师,同行而已。”
“上次多了一个人?要不是多了一个人,我一准认出来了,我就犹豫了那么一下就那么一下。”
那乞丐似是觉得智商受到侮辱了,我和老王也是深有同感,看来上次的那个乞丐不是对的人,而是这个混蛋。死混蛋,你白痴可是。老者边走边说,那乞丐也是慵懒的很,活活就是一个真乞丐。
老者说:
“我姓毛,别人叫我逆子爷,你们也可以这么叫;这位是我哥哥,我们是双胞胎,叫毛舜。”
哇偶,哥哥比弟弟还显年轻,毛舜啊,你到底把你哥给拖累成什么样了。逆子爷见状不怒反笑说:
“别看我哥哥年轻,能力确实是极为高深厉害。我们兄弟二人都是天界选出调查此案的十人之一。”
四肢发达,没有头脑。我简单总结了一下。
逆子爷说:
“半个月前老杨和小杨拿到了一份情报,让我和毛舜去找孙初,可是,中途耽搁了一些时间,赶到孙初府邸的时候,孙初说错过了时机,杨爸杨妈已经落难了,此事,孙初并不想参与,也没有和我们说明具体原因。只是让我们在安居客栈的门外等着,说是自有杨家小女和他的朋友赶到。我们就这么一直等着,你们来到的那天,我发现了老杨小杨的行踪,心中有些着急,这才错过了时机。”
我偷偷的鄙视了身后的毛舜一眼,这句话都能理解错了,你还真是了不起啊你,妈的个臭乞丐的。毛舜怒目一怔,脚下生风,手中的拐杖随即启动八卦之阵,只见一个小型风璇在我眼中出现,迅疾而猛,力道之大,我快速启用八卦对抗,噗的一声,我受到一股冲击倒地,那冲击之力很强,力道全部凝聚在核心之处,这毛舜下手也是稳狠准,冲着我的胸口打,他真不怕死人啊;我心中生着闷气,妈的这家伙还真是没吃饭!
逆子爷伸手将我扶起,对着自己的哥哥也是无奈的很,毛舜倒是一脸理直气壮的说道:
“我正当防卫,他侮辱了我的尊严,我必须捍卫。”
逆子爷没好气的低低头,紧接着又继续说道:
“等我到了后厨,才发现事情没这么简单,想在邺都救人也是不易,老杨也发现了我,不断给出提示让我冷静;待饭菜端了出去,我本是想要趁机救下他们,他们却让我保护好莹莹。而后,将青柏、月季之事告诉我,并让我带着杨莹去查探。为了不打草惊蛇,我只好点头;再次出来的时候,你们已经走了。后来,华沙出现,紫修罗又察觉出我弟弟有些可疑,我们只好暂时离开。”
逆子爷这么一解释,我就立刻明白了那个骑着独角马的修罗为什么脸色不好了。
“你们离开之后,老杨他们也被老板娘带走了,他们现在就在邺都的地下监狱中?”
“哦,那老板娘和店小二是怎么回事?”我自知能力不足,不敢开口提及救人之事。
逆子爷闻言,无奈摇头道:
“痴情男女而已;老板娘和店小二本都是宋朝人,名叫:张春华、张翠英;他们生在同一个村庄,自由家境贫寒,却也是两小无猜;十三岁便成了亲;不出两年便生了孩子,算是父慈子孝,一家人甚是美满和睦,宋朝后期战乱纷争扰人清净,张翠英也被入侵军队抓去充当了军妓,张春华本就是农夫,但为了救出张翠英也是吃尽了苦头,重病之下,不满十岁的女儿就这么被人买到了戏班。日后的苦楚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张春华死了,怨念却是极重,黑白无常也拿他没有办法,几次入了地狱也是宁死不去轮回;当时的地狱死亡人数太多,个个都有不去轮回的理由,再加上当时战火不断,冤魂之间也大多认识,他们团结合作四下扰事,张春华就伺机逃离了地狱,找到他妻女的时候已经是七年后了,妻子被人折磨致死,只是张翠英死的时候地狱出现动乱,她入不了地狱更别谈轮回了;为此,张春华更是愤恨怨念又是不断加重,他们之间各有苦楚再次见到心中情爱更是浓烈,为了找回女儿也是作恶不断,怨念越重情爱越浓,这烈鬼的心性可就完全爆发了;找到了女儿,这才得知女儿过的也不如意,心中更是不满;这一而再再而三的打击,让这对夫妻二人恨意更浓。白起当时便是下界肃清地狱之人;张春华和张翠英自然也在他的追捕名单之中,张春华的女儿为了保护自己的父母逃离白起的手上,甘愿已死净化父母怨念,张春华本以为女儿一死便可以一家团聚了,可他女儿世事都看得太过透彻了,死后也不见半点怨念,只是希望父母可以不再作恶,就这么净化了自己。他们夫妻二人却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么多年他们夫妻二人早就已经习惯了地狱的追捕,本事也是越来越大,在他们的心里,他们的女儿还是依旧没死,或者是白起毁了他们一家又或者是这个世界,他们不断作恶杀人,只是希望他们的女儿可以回来,直到邺都的出现后,他们才算安定下来,这安居客栈就是按照他们女儿当时的饭店改装的。冤鬼很多,有了圣王刘天明之后,他们的能力和感受力也就越来越强,刘天明对他也是极为赏识,便将邺都的日常管理权限交给了他,也就是我们人类中的物业之职,只是他们管理的物业是日常的安保和杀人,日子越过越好,他们不仅越来越不想轮回,还收养了一个女儿和华沙。”
一个女儿,我刚想兴奋一下,便离开冷下了脸来;都是冤魂啊!难怪,华沙会出现在后厨,被他们收养,华沙就算有心轮回,怕也是走不掉了,我突然有些同情起华沙了,想着他还是一个小魔人,心中更不是滋味。可是,这事和杨莹有什么关系?
逆子爷来到邺都的一处野外,穿过荒草地,我和老王终于看到了人烟,和几个简单搭置贴满了道符的大帐篷,一个四十多岁的阿姨在外煮菜,还有两人在帐篷外看着报纸和普渡书,一个是三十多岁男人带着一个黑框眼镜穿着白色背心和拖鞋,一副农民工的状态,一个是小年轻一副好学生的架势;二人一见有人来了,几乎是同一时间抬头,眼睛也变得极为警惕,一见是逆子爷又都恢复常态,带着眼镜的人似是无所谓的继续看着他的报纸,好学生却是乖巧的来到逆子爷的身边,做饭的阿姨一脸热情的招呼着。别说我还真是有些喜欢上这种感觉了,转身想给逆子爷打个招呼,却瞥见毛舜耷拉着肩膀一副快睡着的样子。这次我可就乖了,不动声色的鄙视着他。
进了帐篷,饭菜端上了桌,毛舜直接进了隔间,听到里面一阵打闹吵嚷之后,门帘掀开,哇偶,看着自隔间出来的壮汉我才知道,这毛舜的厉害果真不是盖的;那壮汉两米多高,四肢粗壮,全身都是肌肉,块头一个比一个大;这么壮的人也带着一脸的伤,如果不是先前挨了揍就是刚刚。
那壮汉一见饭桌直接搬起,来到了帐篷外的一处空地;对着痴呆的我和老王,以及早已习惯的其他四人说道:
“在这吃。”
我和老王乖乖的板着我们的小板凳,小跑着过来了,说真的这露天吃饭确实比在房间吃饭舒服自在,只是这壮汉块头太大,一脸的气恼,我是真的不敢惹他。吃着饭,逆子爷帮我和老王做了一下简单的介绍;这四人也都是天界选出来查案的,再加上我偶像和孙初,杨爸杨妈刚刚好整十人;戴眼镜的人叫:邵奇,也是一个术士普渡师,但是他和孙初不一样,孙初善于卜卦,而邵奇却偏爱分析谋划,实则是占卜的能力不行;炒菜的阿姨是普渡师叫钱灵,待人随和,情商很高,善于打探情报;小年轻叫:温云开,和我一样的年纪十九岁,却是个天才普渡师,能力很高善于感知;壮汉的能力就是执行命令,其实,是因为块头太大,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目的,行动不是很方便,一般只做外援和接应;在这群人之中比逆子爷和邵奇的实力要低一些,二十八岁,叫黑龙。逆子爷原始茅山道士,出师后便进入了神盟,现在也是极为厉害的普渡师,这十人之中,逆子爷担任队长。看着逆子爷一脸的平和,想着先前的谈话,我对逆子爷的好感又在不断提升了,虽然是十人小队的队长,可也是天界选出来的人啊,但是,逆子爷的身上一点架子都没有,这样宽广的胸怀可不是谁都有的,至少我是不行。
其实,我对逆子爷和毛舜的兴趣更大,见识过我偶像之后,我就知道这人啊越厉害的越是不爱显摆,逆子爷和毛舜他们俩个到底谁最厉害啊!邵奇似是看出我的想法了,笑道:
“逆子爷和毛舜啊,那你的看比什么了!?”
邵奇的话还没说完,帐篷内就射出了一根带着酒壶的拐杖,邵奇一惊,还没来及躲呐;那拐杖就直插在他两腿之间;阿姨呵呵笑着,邵奇一脸无奈的拔出拐杖,却发现地面呈现着一个小型的阵法,无论邵奇怎么施力都拔不出来,邵奇只好低头叹气,要把桌子搬开。逆子爷似是也觉得这样不太礼貌,轻巧的拔出拐杖就插在身后的地面,和自己的拐杖一起。我却不觉得这逆子爷有多厉害,因为那阵法似是感知到了逆子爷之后自己消失的。
酒壶上的两个大字一对一错,我好奇问着什么意思,逆子爷无奈说道:
“我和我哥哥从小相依为命,我哥哥从小就不擅长社交总会与人生出些误会,所以,小时候我照顾哥哥的时间比较多;但是哥哥也是极为护着我,打架很是厉害。师父偶然发现我们,说我哥哥是修行的奇才;便将我们带回了门派;我哥哥是奇才,师父对我们俩的要求和态度自然会有所不同,我哥哥修行极快,同样的一个招式我哥哥看一遍就会,且运用自如。故而,我师父比较偏爱我哥哥,甚至有些宠溺。我哥哥心中不满,总觉得我师父亏待了我,事事倒要追求一个公平。师父过世之后,便将帮派的信物传给了我哥哥,我师妹也许给了我哥哥,我哥哥只觉师父太过自私,完全不理会我的利益;气恼之下,便将信物折断,当中羞辱了我师妹;好好的一段缘分,也变成了欺师灭祖,大逆荒谬。八年后,门派遇到麻烦,师妹前来求助,我们兄弟二人自然要竭力帮助,事情处理完了,我哥哥这才明白过来我师父对他的期许和厚望,可惜我师妹早已嫁人。这身后的拐杖便是当年的信物,我哥哥自己照着原先的模样自己雕刻的,拐杖上原是两个酒壶一对一错,我哥哥心疼我,也就给我雕刻了一个出来,酒壶一分为二这才有了一个对一个错。我师父曾经说过:是奇才,心智必有缺陷,他喜欢都还来不及,哪来的生气。我师父一生豁达,整日都是乐呵呵的,待我们又是极好,只是我哥哥情商有些低,明白了这个道理后,自是痛苦的很,我也多次劝过,可是,我哥哥始终觉得太对不起我师父和师妹了,我倒是觉得哥哥以前的模样挺好,至少,不会这般自责痛苦。”
哪呀,啥子就叫做是情商有些低啊,他根本就是一个低能好不!我实在无法理解逆子爷这豁达的心态和轻描淡写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