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阴谋
帕甘区域雄光大道上的暗杀行动暂告一个段落,不管这些年轻人将来会发生什么,至少现在,他们还平安无事!那让我们的故事转移到之前提到的那位受伤骑士身上吧。
来自谢尔松省宾克里郡的骑士是帝国里公认的最勇猛的勇士,这是东北部三个区域妇孺皆知的事情。宾克里郡的骑士不仅勇武之名冠绝拉伯伦,而且惩恶扬善、扶助弱小的品行也无愧于骑士的称号。拉伯伦的诗人都习惯把自己家乡的英雄拿来添油加醋地称赞,但是,无论哪个诗人,在称赞自家勇士的时候大多会加上这么一句:“他们的勇猛恰似宾克里出来的将军,他们的举止也绝对不输于宾克里的良人。”可想而知,宾克里是全国武人景仰的神圣之谷,而拥有宾克里郡的谢尔松区域也为有这样的榜样感到自豪。因此无论省府有什么庆典,无论庆典是大是小,省府的官员都会知会宾克里郡有名望的骑士按时到会,全不论他们官职高低。每逢宾克里郡的骑士们起着高头大马穿街过巷,省府里无数的姑娘都会闻风而动,拥挤在大街两旁。而这次新王即位,万民归心,谢尔松区域首府科恩城同样会举行丰富的庆祝活动,而请帖照样会提前送到宾克里郡的所有骑士手中。
当信使五天前飞驰而来,奔驰到他的城堡底下,传达总督的邀请,古米斯•蒙特利尔骑士绝对不会想到五天后自己会躺在拉伯伦平原上。
告别自己的父母,他踏上了去省府科恩的旅途。在总督的府邸,为了庆祝年轻皇帝的即位,达官上层和百姓百姓在城市中心的广场上尽情欢饮。朱红的酒浆在杯中荡漾着激情,红地毯上的玉人在欢快地舞蹈;文官们互相祝福着新的一年的顺利工作,骑士们也举起酒杯祈祷国泰民安。夜空灿烂,大地升平,一切的欢庆活动都在热闹和祥和的气氛中进行着。
夜幕降临,城市的中央广场点燃起熊熊的篝火,来自东北部区域最著名的艺术家们开始载歌载舞;心情愉悦的小伙子和姑娘们也加入了舞蹈的行列。骑士们挥舞着长剑,在表演剑术,蹩脚的小魂力师利用手中那点魂力力量,召唤出形形色色可爱的水精灵。孩子们嘻嘻哈哈地簇拥在自己家人身边,对广场的盛大庆祝指指点点,脸上挂着无尽的美满。“来年一定也是丰收年!”酒店的老板拿出自己藏了多年的好酒,送给自己的顾客品尝,心中默默祝愿着。
子夜的时候,夜空中泛起绯红色的光晕,似乎是广场的篝火直冲霄汉。无论是官员还是百姓,都放下自己的心怀,跑到广场中央,手拉着手,欢快地唱出了“皇帝万岁。”
笑意在剔透的酒杯之间传递,心情随着朱红的酒浆在荡漾,美酒把美好的祝愿相互传达。
“咻——”一声异样的声响在夜空中划破,紧接着,广场尽头传来急促的“笃笃”的马蹄声。突然,一阵犀利的尖叫打破了这一和谐的画面。广场人群尽头,飞快地奔进一骑斥候,他似乎筋疲力尽,一边挥舞着手中的红色的旌旗,一边高声尖叫:“敌袭——”
敌袭!
拉伯伦帝国东部已经一百多年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今天竟然突然摆在所有人面前,而且发生在年轻皇帝即位的这一天。“敌袭?”一听到这个消息,广场上就突然之间只剩下劈劈啪啪的篝火声,在场上万名的百姓和为数不多的官员一瞬间目瞪口呆,相互之间对视着,似乎要从对方的眼中看出自己的听觉出了问题。可惜,事实再一次把他们打入地狱,斥候飞驰到广场中间,竭声大叫道:“敌袭!高卢人来袭了!”说着,摔下战马,连滚带爬地跑到总督跟前,“大人,高卢人来袭,据城五十里,属下星夜趋驰,但是……”
总督的脸色霎时没有了血色,他颤抖地用手拍了拍斥候的肩膀,勉力地安慰道:“都说高卢人的马只比风儿慢,你能赶在他们前头已经完成任务了。”总督抬头看看天边那绯红的光辉,不由叹了一口气:“那也是篝火,是高卢人的篝火。”
战争就在拉伯伦皇帝萨尔多•穆萨即位的第一年春天爆发了,并且,战争来地非常的突然,在新年的三月五日凌晨,阿桑奇还在睡梦中的时候,高卢人的铁骑就在科恩周围巡视了。悄无声息,长途奔袭是北方荒原上高卢人的惯用的战术,等到官员们商量妥当的时候,科恩城下已经是黑压压的一片敌人骑兵了。像是黑夜中的狼群,高卢人爆发出他们残忍和嗜血的一面,一阵狂吼过后,敌人像乌云一样,齐齐的压迫过来。
空气中弥漫了干燥的气息,拉伯伦人像是被人从美梦中摔进万丈深渊,肃杀的气氛萦绕在整个城市的周围。城墙上,满是忙碌的士兵,生锈的刀剑要擦拭锋利,机床弩要摆好,滚石和热油也都要在敌人冲上来之前准备好,更重要的近百年都没有上阵过的神圣之谷魂力师战前也要练习一番。站在城墙上俯视远处密密麻麻的高卢人的营地,每一个士兵都从心底升起一股寒意,这是几百年来都解不开的恐惧。
“拿出我们拉伯伦武者的尊严来!”守城的将军高声怒号,士兵们齐声应和:“皇帝万岁!”于是,面对着午后潮水般涌来的精神充沛的高卢人,拉伯伦的战士一脸肃然地迎了上去。疲倦的骑士还再脑海间清楚的记得那第一次守城的惨状:当一片黑色的尘土滚滚而来的时候,站在城墙上的魂力师们低声唱起了咒语:“暴躁的火神伊夫立特,请听从我的召唤,去阻隔着灵与肉的契约吧!”一道一道的炽热的烈焰在墙角下点燃,直冲那黑色的巨龙一般的高卢骑兵队。战马禁不住那炙人的温度,纷纷在离城墙一箭之地互相践踏,即便是高卢人善于马术,登时也乱成一团。
“射击!”只听梆子一响,“簌簌——”的飞矢如豪雨一般倾泻下城墙,滚石夹着擂木撞在黑压压的如同蚂蚁一样的队伍里,热油来不及沸腾就连锅泼下去。拉伯伦的反击十分顽强,完全将高卢人的进攻打乱,但是,蜂拥的高卢人真的毫不畏死,不屈不挠,不断地从城墙下突击而出,杀向羸弱的拉伯伦士兵。疯狂的高卢人顶着暴雨般的兵器的进击,挥舞着重锤,不断在城墙上制造着死亡。死亡天平首先在高卢人这一边产生倾斜,血色的汪洋在护城河里酝酿。午后的第一阵,高卢人抛下一千多人的死尸,匆匆离开战区,但是留给拉伯伦的不是战胜的喜悦,而是复仇的恐惧。
“如果以为拍死几只苍蝇,蚊虫就再也不会在夏天肆虐,那么有这种想法的人便是傻瓜!”大诗人席德乐在《诸侯的历史》中这么比喻高卢人对于战争的执着,如今看来实在是最恰当不过了。在风之国北方肆虐了近五百年的强悍游牧民族绝对不会因为阵战的一时失利而害怕进而甩手退却,越多的血腥,只会引起他们对洗刷耻辱渴望,那么下一轮的攻击将会是更加可怕,更加会带着浓烈的报复性。
果然,到了晚上,趁着夜色,高卢人开始第二轮的攻击:数百架云梯在拉伯伦人疯狂的攻击下竟然矗立起来,蝗虫一样的高卢士兵沿着着了火的云梯向拉伯伦的守城军发动进攻。黑云一样的高卢军队塞满了城下的任何空隙,云梯上不时有倒霉的士兵落下,但是这些都没有能够动摇高卢人的决心。
当拉伯伦人的弩手准备射击时,城下的高卢人骑兵便甩起马蹄,带着飞扬的尘土奔到城下,一方面是阻止自己的士兵贪生怕死后退,另一方面,他们搭弓射箭,用更加有威胁的箭雨回敬给拉伯伦人。
“簌簌——”铺天盖地的飞矢从拉伯伦人头顶飞落,吓的年轻的士兵哭喊着到处奔逃,却都一一被钉死在城上。高卢人的强射使拉伯伦城墙的过道上挤满了死亡的士兵,生人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趁着这个空隙,彪捍的高卢士兵已经爬上城头,一轮力量对拼的白刃战就要展开了。在没有面对面的接触战斗中,拉伯伦人只要付出一个人的牺牲,就可以造成高卢人十条人命的伤亡;但是一旦双方士兵白刃搏斗的时候,拉伯伦人却要付出十个人才撩倒一个高卢人。对于强悍的高卢人的恐惧在早晨的第一战中便镶嵌在士兵的心中,现在他们的狠辣更是完全将战士们的勇气给消耗殆尽。
猩红的血液在城头汇聚起一条小溪,鲜血浸湿了幸存者的毡靴,刺鼻的味道直冲到人们的脑门里,喘着粗气的士兵和将军们面面相觑,忍不住都要呕吐了。完全原始的肉搏进行了整整一个晚上,当第二天的薄雾开始散去的时候,高卢人才缓缓从云梯上退去。第一天的进攻就这么结束,然而,守卫在科恩士兵虽然明白了什么是战争,什么是生死之斗,心中却无比的恐惧,只怕下一轮高卢人再爬山城头的时候,如果有人第一个退却,那么城池就将不属于穆萨王朝了。总督用眼神询问着手下的将领,为首的脸色青白地报告道:一日一夜,兵将总计伤亡八千之众!总督明白,科恩城里的武装规模不过三万人。“作为人民和陛下遴选的总督,我将与士兵们奋战到最后,但是,有哪位勇士能够将我们英勇的事迹告诉远在云麓城的陛下呢?”总督的目光在幸存者的脸上巡视,他热切渴望有人能够站出来。底下一阵沉默,与其说突围报信,还不如守在城头的存活率更高,士兵们纷纷低头思考着。
“假如大人不弃,我愿意背负抛下战友的污名,去云麓城拜见陛下!”来自宾克里的古米斯•蒙特利尔拔出利剑,挺在胸前宣誓道。“都是宾克里的男儿,我不能因为年纪大了就可以倚老卖老!”宾克里最老的骑士迈出步伐。“没有自己下属出战,而自己躲在安全处的道理,我也同去!”宾克里的乡长摘下自己的头盔,向总督行礼。“总督阁下!”警卫队长请示道,“为了能让勇士们安全地离开,我们警卫队准备做一轮和高卢人面对面的冲锋。”
“拜托了!”总督含额闭目,转身离开,“我感谢你们了,科恩人感谢你们!”
黑洞洞的城门“吱呀”一声突然打开,旋即“的的”地马蹄便疾雨似地落在落下的铁门上。宛如黑色的旋风一样,突围的部队披着黑色的斗篷和披风,借着密特拉偷懒的闲暇,飞快冲出城去。“拜托了!”警卫队长在马上微微一滞,立即转身对自己的伙伴低号道:“亮火把,喊出声来,杀入敌阵!”随便一阵火光在眼前闪动,一条火似的长龙头也不回地扑入黑暗的地狱之中。古米斯狠狠抽了一记马鞭,低首喃喃道:“珍重!”一行三人,带着艰巨的任务,消失在另一边浓浓的夜幕之中。
可是,现在这最后的骑士,却没有一丝力气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他的脑海里出现了科恩城墙上的同伴,看见满身鲜血的骑士在自己眼前飘荡,也看见自己的父母泪眼满眶;铺满石子的道路上突然流出了一条条刺眼的朱红的血浆的小河,尸体在异族的刀剑下不断地堆积起来,满世界都是儿童的哭喊和妇女的惨叫。
古米斯•蒙特利尔骑士清楚地记得昨天夜晚杀出围城的惨烈,他和其他两个宾克里郡的骑士从另一边城门偷偷杀出,用黑色的披风裹住自己的身躯,尽量不让密特拉的光辉暴露他们的位置。而负责吸引高卢人注意的一支科恩驻军却故意爆发出滔天的喊杀声。高卢人确实没有想到孱弱的拉伯伦士兵居然敢出城和他们打野战,前期突然袭击让高卢人损失了几十人的游骑兵后,他们的反扑异常凶猛。好战的高卢人就想苍蝇见了血腥一般,为了对付出城的数百个拉伯伦骑兵,竟然出动了两个千人队。科恩驻军的大队刚刚一接触高卢人的铁骑,便如狂风吹倒枯草一般纷纷败退;原来以为可以和高卢人拉锯上一个钟点的时间,没想到不过一刻钟,数百人的骑兵队就完全溃散,城楼上的守军看着高卢人如割麦子一般屠杀着自己的同胞,登时有不少士兵哭喊着精神失常。
掩护三名骑士的行动完全失败,古米斯三人的行踪不到两刻钟就被高卢人发现了,接下来就是宛如地狱磨难一般的追逐与被追逐……
“我不能就这么放弃了……”骑士双腿微微抽动,两只胳膊好像可以支撑自己的全身的重量似的,开始缓慢的活动了。骑士的双眼透过头盔的缝隙,看见了一片粼粼的金光,他的脑际突然闪过奇迹的感觉一般,呼吸也有了声音。“对了,就是这条河,当年我就在这里……这条河好像是会流到云麓城……”骑士的心境豁然开朗了。他,像感受神迹一样,从自己腰间取下了一个干涸的银质水壶,颤抖的左手把右手的皮质手套脱下,修长的右手掌中赫然是一张用各种防护材料包着的纸团。骑士努力咬牙,吃力地闭上了眼睛,才把那纸团塞进了水壶中。当活塞重新拧紧了,骑士终于趴在地上的身体终于感觉倒地面不寻常的微微的颤动。“来了,他们追来了,但愿……愿阿桑奇保佑,卡其翁的河神啊,把这个水壶送到皇帝陛下的手中!”
一道银光从雄光大道上闪过,渺小的就如蜻蜓点水一样,但是没有人知道,这毫不起眼的一闪,竟然关系到拉伯伦帝国的存亡!
“那是什么,你能把它射下来吗?”皇帝大道的入口冲出三骑人马,为首的一双阴骘的眼睛猛然瞥见了不远处的一道微光,他朝后面的两骑威严地喝道。
“假如我在你的位置保证可以为你办到,可是,现在未免太晚了。”大胡子的骑兵用马鞭扶了一下自己的帽檐,为自己辩解道:“我也不是神仙,你如果认为那个东西可以充饥,我还可以试试。”
三个人打扮完全异于拉伯伦,他们头上无一例外地戴着厚实的皮帽,身上穿着是带着动物皮毛的大衣,没有长袍,没有长袖,胳膊之间几乎没有任何遮掩,壮实的肌肉格外引人注目。三个人骑在马上,他们两只手都没有拿住马的缰绳,却好像拉伯伦人坐在车上一样平稳。毫无疑问,他们是骑在马上的民族,游吟诗人口中那“跑得只比风儿慢的人”——高卢人。三个高卢人来到拉伯伦人的领地,样子似乎十分着急,他们的到处张望,在寻找着猎物一般。
“不要说这么多没用的话!”领头的高卢人眨着一双小眼睛,凶光从眼睑下闪出,“仔细看看,那个拉伯伦人不可能跑得很远!”
“这些拉伯伦猪真是会跑啊,昨天,第四队的伍长他们抓住了一个,可惜,拖到营地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手中握着弓箭的高卢人是一个大胡子,他的表情掺杂着对拉伯伦人既鄙视又痛恨的滋味。
“我希望我们这次能抓到一个真正的活的!”第三个高卢人嘴角溢出了他们民族中男人里很常见的充满欲望的微笑。因为,这个时候,三个高卢人已经看见了在雄光大道上漫步的一匹无主的战马。
“一个骑士连自己的坐骑都不要,拉伯伦的骑士和猪又什么区别!”大胡子继续轻蔑地嘲笑道,“等到他们连自己的命都不要的时候就怕会后悔了。”
“皇帝都保护不了自己的帝国,何况一个骑士不要自己的战马呢!”领头的高卢人,发出轻微的笑声,似乎拉伯伦的皇帝就在聆听他的讽刺。
“头儿,马匹上还有一把拉伯伦制的长矛!”奔到无主的战马跟前的大胡子兴奋地叫出声来,“嘿嘿,还有银质的硬币,看来值几个钱。”
领头的高卢人策马奔驰而来,“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仔细看看周围有没有活人,别把眼睛就盯在拉伯伦猪留下的小甜头上。”
“我瞧那个拉伯伦人不会走远的,或许就在附近想伏击我们呢!”另一个高卢人,对着地下的丛生的杂草,不放心地挥舞着马鞭,“这个恐怕是最后的一个突围的拉伯伦骑士,他是最有可能会和我们玩捉迷藏,否则过了前面的村镇,我们就根本没办法控制形势了。”
“你们小心一点,务必要找到他!”领头的朝四周看着,警惕地怀疑身边就有拉伯伦的埋伏,“只要捉住他,我们就可以悄无声息地跑到固希伦了。”
两名手下翻身下马,抽出腰刀,仔细地开展搜索了。
早晨的拉伯伦平原上凉风习习,春风抚摸着齐腰的绿草,花瓣随着软风,在草丛间飞舞。阳光已经射出云层,铺在广袤的大地上,使得青的草,红的花,白的河水都金光闪烁。可是,在这和平安详的大地上,三个粗鲁的野蛮人却无端地破坏了自然的和谐。
“头儿,找到拉伯伦骑士了!”大胡子看见离自己大约十米的地方有银色的盔甲,不禁兴奋地朝雄光大道上的领头挥手。
领头的高卢人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他一挥马鞭,策冲下山坡。现在,他只要将这个拉伯伦骑士带回自己的大营,那么几天的勤苦将得到补偿了。长途追击拉伯伦骑士的任务,一点也不比在科恩城下鏖战来的轻松;而且他的功劳也不会比别人小。
“不过,他好像是死了!”另一名手下有些遗憾地报告道,他试探地用皮靴去踢拉伯伦骑士的头盔,除了硬邦邦的响声,并没有活人的气息。
“死了?”头领一把勒住马缰,在五码的地方愣住:假如这个人死了,那么自己的任务就不完美了,“该死的,去打一些水来,把他给我浇醒。他要是真的不会说话了,我们的奖赏就不会太多了。”
“不错!”大胡子向洛桑河跑去,“想要更多的女人和黄金只能指望他活转过来了。”
骑士被高卢人褪掉了头盔,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张苍白的脸,灰白的脸上没有一点血丝;骑士的双眼紧闭,脸上尽是肮脏的泥土,嘴巴微张,嘴角残留的血丝已经凝固。高卢人首领注意到他的胸部,银色的盔甲里包裹的身躯似乎没有人类呼吸该有的起伏。
头领没有等到自己手下动手,心里就已经失望了,忙活了大半夜的追捕,每一分钟好像是在地狱中度过一般,但是得到的结果却让人灰心丧气。
属下高卢人骑士有些无奈地说道:“这个男人能够和我们捉迷藏到现在也真是不容易,可惜他没有活着享受我们的赞赏。”
“搜搜他的东西,看他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报答我们对他的赞赏。”头领掉头向山坡奔去,辛苦了这么多天的战果却是不尽人意,未免使他有些气馁了,希望已经的死亡的骑士能够留下一点有价值的东西。高卢人对待战俘就是如此,哪怕是已经僵硬的尸体,他们也要从他的肉体上剐一块肉去卖。
“能拿多少拿多少,动作利索一点,我们不能在这里呆得太久……”首领已经奔到了雄光大道的路面上了,“等到阳光把中部山脉的影子从我们身上拉开的时候,这里恐怕会有人来问候我们了。”
得到了明确得命令之后,他的两个手下立即动起手来;“大胡子”抢过一把刻有“古米斯”字样得拉伯伦样式的宝剑,另一个则从古米斯的胸甲里面掏出一个金质的胸牌……两个人都分到了大约有三五个拉伯伦金晶价值的东西,两个人都很满意。在得到首领含额默认的情况下,“大胡子”拔出腰刀,轻喝一声,准备手起刀落,将古米斯的首级斩下。
“砰——”一声梆子响,只见一道血箭“噗”得一下,从“大胡子”的咽喉处激射而出;“大胡子”感到喉咙处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可就是喊不出声音。胸口突然升起一股烦恶的腥气,“大胡子”忍不住从口里喷出一汪血浆,他的力气似乎完全走失,支撑不起自己沉重的身躯;眼前缓缓模糊,继而一片黑暗,“大胡子”如山一般地倒在草地上,登时毙命。
身边的同伴看见自己的战友的身子如断线的风筝一般,向后倒飞而去,血沫则溅飞了他的上衣,他的脸上不禁也变换了数种表情。
“怎么回事?”首领警觉地把目光向四面扫射,但是,但他分神地被一两只鸟儿吸引了注意力的时候,又听到“啊!”一声惨叫,另一个手下的身体正摔在他的马下,那死鱼一样的双眼凸出眼眶,口中黑色的血液不断地涌出。“什么人干的?”高卢人的头目惊惶地张望,目光中再也没有冷静的颜色,再看一眼自己的手下,此时如同蚯蚓一般不满地抽搐着,他胸腔中的那颗心立时掉进了冰窟之中。他头脑一热,正想翻身下马,一支羽箭不偏不倚地刺中他的右眼。他忍不住狂叫一声,来不及甩掉马镫,一阵天旋地转,疼痛、血腥、和死亡的冰凉立即充盈了他的感观。他落下马呻吟的时候,他的手下,胸前也插着一支翠绿修饰的利箭,死人的双目正直视着他唯一的一只眼睛。
“该死的拉伯伦……”起始于拉伯伦历九百九十六年三月六日的追捕,经历了几番波折之后,竟在高卢人这一声懊丧的骂声中结束了。